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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金方案由人权高专办国家机构和区域机制科组织,目的是使世界各地国家人权机构的工作人员加深对国际人权系统的了解和理解(观看视频*)。通过这一经历,让研究员了解联合国人权系统(包括条约机构系统、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和特别程序)、人权高专办与国家人权机构的合作和为其开展的工作,以及与国家人权机构有关的技术和实质性问题,获取知识和工作经验。方案还帮助研究员建立与人权高专办工作人员、联合国其他部门和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在日内瓦设点的非政府组织之间广泛的联系网络。

研究员将在方案结束后,返回所在的国家/国家人权机构,从而加强其组织在国际人权方面的能力建设。

人权高专办与国家机构和区域机制科也从这个研究金方案中受益,不但扩展实质性的专门知识和在国家人权机构工作的经验,还建立了与国家人权机构工作人员之间稳固而广泛的联系网络。

职权范围

研究员将在科长的指导和监督下,在国家机构和区域机制科工作6个月,将通过以下方式促进科内工作:

  • 协助规划和协调与国家人权机构的伙伴关系和能力建设活动有关的活动;
  • 对所分配到的国家的国家人权机构发展情况进行实质性研究和分析;
  • 促进国家人权机构工作的主流化,包括支持联合国国家工作队的工作;
  • 撰写包括向决策机构提交的各种报告、信函、简报、声明等;
  • 审查、记录和综合从国家机构领域的技术合作项目或实地行动中获得的最佳做法和经验教训;
  • 根据需要,协助为国家机构制定和评估国家、区域和/或全球技术合作项目;
  • 与国家机构保持联系,并酌情向它们提供援助;
  • 根据需要,协助在国家、区域或全球各级组织和开展关于国家机构的研讨会、讲习班和/或培训活动;
  • 履行其他必要的相关职责。

研究员还将定期听取关于人权系统和相关专题的简报。这些简报将通过跨部门协商与合作进行。

资格

候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 至少有3年在国家人权机构全球联盟认证为“A”级的国家人权机构的工作经验。
  • 有丰富的在国家、区域以及最好是国际层面就国家人权机构相关问题开展工作的经验。
  • 应能流利地使用英语和/或西班牙语和/或阿拉伯语交流,这是一项优势。

候选人还应持有所在国家人权机构的支持函,并承诺在返回后将方案期间获得的知识和经验传授给所在机构的同事。已经依照以往公告提交申请、但未被选中的候选人,如果仍对方案感兴趣,应再次尝试申请。

责任分担
  • 在整个研究金方案期间,入选研究员的往返机票、健康保险和应得工资由其各自的国家人权机构负担。
  • 人权高专办将在研究金方案期间,以每月津贴的形式,为入选的研究员提供资助。
遴选过程

申请接收渠道持续开放,每年方案为两期:1月至7月和7月至12月,每期将选出4名申请人。申请须提交的文件包括:履历(注明所倾向的方案期)、所在国家人权机构的推荐信以及护照复印件。有意者应直接向方案助理Leselle Lugon提交申请(电子邮件地址:ohchr-lpanuncillo@u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