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信托基金
2012年,人权理事会通过第19/26号决议设立了自愿技术援助信托基金,以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参与理事会的工作。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信托基金自2014年开始运作,依靠联合国会员国的自愿捐款。
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信托基金旨在确保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那些在日内瓦没有常驻代表的国家,能够参与理事会的工作并作出贡献。为此,它为代表提供人权培训和参与理事会工作的机会、研究金方案和上岗实务培训。最近,它还向在纽约的代表提供关于参与联合国大会工作情况的年度简报,举办区域讲习班,并授权人权高专办编写一份评价报告,以提交理事会第四十九届会议。
目前,72个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有资格申请信托基金(14个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22个亚太国家和36个非洲国家)。理事会每届会议最多可支持10名代表,研究金方案每年最多可支持8名代表。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参加理事会会议,使得他们能够更好地推进和促进对各自国家至关重要的人权问题方面的工作,如气候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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