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简介

国际人权法将奴隶制(包括其当代形式)和贩运人口定性为犯罪行为并予以禁止。 然而,世界各地仍有数以百万计的人被迫遭受奴役和其他当代形式的奴役问题。 全世界还有数百万人因剥削目的被贩运,包括性剥削和劳动剥削、摘取器官、强迫婚姻或强迫犯罪。 即使距离1926年通过的《奴隶制公约》已近100年,距离《巴勒莫议定书》通过也有20多年,此类剥削现象仍然存在。

奴役和贩运人口的受害者经常遭受到许多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 虽然受害者有权获得有效补救,但由于个人意识薄弱和多重结构限制,包括在负责支持或追究此类索偿的当局内部,他们往往无法获得正义。

我们的工作

联合国人权办从人权视角来解决人口贩运问题。 联合国人权办制定了原则和指导方针,以支持和赋权那些参与打击贩运人口的人士将人权充分纳入对贩运人口的分析和应对措施中。

联合国人权办还支持联合国人权机制编撰与奴役和贩运人口有关的报告和指导方针,目的是提高人们对这些罪行的关注,并让那些经常被忽视的幸存者在国际上发出声音。

了解更多

其他参与方

当代形式奴隶制特别报告员

特别报告员的任务期限最近一次延长是由人权理事会于2019年作出的。 特别报告员的任务涉及传统奴隶制、债役、农奴制、强迫劳动、处于奴役和类似奴役条件下的儿童、性奴役、强迫婚姻和早婚以及奴役婚姻等问题。

了解更多

贩卖人口问题特别报告员

特别报告员的任务于2004年首次设立,最近一次延长是由人权理事会于2020年作出的。 特别报告员 在被贩运者受到侵犯或其人权未能得到保护的情况下采取行动。

了解更多

联合国当代形式奴隶制问题自愿信托基金

过去30年,基金一直在为那些因奴隶制而受到严重人权侵犯的个人提供援助。 基金通过向非政府组织提供赠款,给予受害者直接的法律、医疗、心理、社会方面和整体的援助。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