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自由是打击虚假信息的关键
2022年11月3日
虚假信息绝不是一个新问题,但联合国秘书长最近的一份报告旨在探讨快速发展的新型传播格局下的虚假信息现象,因为创新技术使前所未有的大量内容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传播。
主管人权事务助理秘书长伊尔泽·布兰兹·科里斯(Ilze Brands Kehris)在向联合国大会提交秘书长报告时指出:“虚假信息有不同的形式,这包括由国家、国家官员实施的有针对性的行动,关于卫生政策和疫苗的阴谋论,旨在损害特定群体和个人以及许多其他人声誉的抹黑行动。”
报告指出,驾驭现代媒体环境并确保使它促进而非损害人权、国际和平与安全是数字时代面临的一项关键挑战。
表达自由与信息获取研究中心(CELE)主任兼全球网络倡议(GNI)副主席奥古斯丁娜·德尔坎普(Agustina Del Campo)指出,虚假信息带来的一个主要挑战是缺乏定义。
她表示:“用[这个]宽泛的用词来描述复杂的现象,而对于这种现象没有普遍认可的定义。”
在人权理事会今年早些时候举行的一次高级别小组讨论中,与会者强调,散布虚假信息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损害广泛的人权。与会者指出,当虚假信息威胁到人权时,国家有责任采取适当措施应对这些有害影响。
然而,“虚假信息不应成为恐吓和骚扰批评的声音、诋毁对手、为审查提供辩护或阻碍人权维护者和媒体获取和传播信息的合法活动,”布兰兹·科里斯指出,并在向联合国大会提交报告时补充说,“对虚假信息的回应应该建立在尊重表达自由的基础上。”
报告指出,各国可以帮助减少虚假信息相关风险的方法之一是为提倡人权、多元化和宽容创造条件。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艾琳·汗(Irene Khan)强调:“如果独立的公益媒体无法生存——更不用说繁荣,虚假信息就会泛滥,记者将进一步受到威胁,社会的知情权将受到损害。”
报告介绍了媒体与数字扫盲倡议,这些倡议旨在提高所有利益攸关方的能力,以识别、消除和揭穿虚假和误导性信息,成为处理虚假信息的工具。
在应对虚假信息带来的不断变化的挑战和影响的工作中,国家是核心行为体,但其他行为体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布兰兹·科里斯强调,政府官员在避免传播虚假信息方面负有更大的责任,公司应该扩大其政策和应对虚假信息对策的透明度,扩大出于研究目的的数据获取,以支持更多基于证据的应对和监管措施。
布兰兹·科里斯指出:“政府应该努力建立信任,包括通过加强媒体空间和信息素养,授权个人对虚假信息进行识别、批判性分析和反击,创造有利环境,使这些声音在辩论和决策中得到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