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集体仇恨的各种表现形式
2014年4月1日
联合国宗教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海纳·比勒费尔特近期向日内瓦人权理事会呈交其最新报告时表示:“集体仇恨的各种表现形式毒害了社区间的关系,威胁到个人和各团体,也是政府机构和/或非国家行为者无数人权侵犯的源头。”
比勒费尔特说:“满怀仇恨的情绪通常由恐惧和蔑视这对怪异的组合引起,可能导致恶性循环:即不信任、目光短浅、集体癔症、充满蔑视的流言以及对臆想的阴谋的恐惧。”
报告还强调,一些愈加恶化的政治因素加剧了宗教群体不幸替罪的情况,例如威权政治氛围阻碍了公共辩论并营造“怀疑意识”;又如政治家将宗教工具化,从而推动一种民族认同的观念,导致宗教少数群体的边缘化。比勒费尔特还强调,腐败是集体仇恨各种表现形式的成因,因为它破坏了公共机构的信任,营造出内省的心态。
报告员注意到,应对集体仇恨表现形式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当务之急。《拉巴特行动计划》是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在全世界所有区域组织的一系列区域专家研讨会中取得的成果,它为各国和其他行为者提供了路线图,协助其积极努力,禁止宣扬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避免其煽动歧视、仇视和暴力。
《拉巴特行动计划》为限制言论自由确立了很高的门槛——正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0条所列——需考虑到发言者、造成伤害的意图和可能性以及其他标准。行动计划旨在帮助立法者在自由言论和被视为煽动仇恨的言论之间划清界限。
比勒费尔特说:“为了预防和回应煽动仇恨的事件,我们需要相关政策来推动对言论自由极富创造性且卓有成效的应用。例如,有宗教仇恨的宣扬者声称以‘沉默的大多数’之名发声,为了对其提出质疑,重要的一点在于大多数人不能保持沉默。”
他还强调,旨在打击仇恨的国家政策应该关注培养信任和尊重人类尊严。
他补充道:“所有人都可以拥有深刻并能塑造认同感的信仰,正是通过对这一观念的尊重,宗教或信仰自由在反仇恨政策中发挥了核心作用,不论是通过公共机构培养信任,还是通过沟通培养信任。”
培养信任的活动应该包括建立可信的公共机构,推动各个宗教或信仰团体间有意义的沟通。报告员强调了他在塞拉利昂宗教间和宗教内积极沟通方面的第一手经验,塞拉利昂的宗教间委员会发挥着关键作用,将这个被内战撕扯得四分五裂的国家重新团结起来。
他说:“我发现塞拉利昂宗教间合作的气氛坦诚而友好,这不仅包括穆斯林与基督徒,还包括宗教内的群体,例如逊尼派(Sunni)、艾哈迈迪派(Ahamdi)、天主教、英国国教和福音派的信徒。”
“同样,约旦所处地区的宗教与教派关系日益紧张,但该国也为宗教多元化提供了避风港。”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