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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

儿童获得司法救助问题

2014年4月17日

玛利亚在遭到八名男孩轮奸时只有16岁。在那次袭击之后,她未能得到法律援助,因为法律尚无相关规定。

儿童权利委员会成员雷纳特·温特(Renate Winter)在参与儿童获得司法救助问题的讨论时表示:“她受到八名男孩的袭击,又在两周之内遭到八名辩护律师的攻击。她未能受到保护——甚至法官也没有伸出援手。”

儿童权利联通组织(Child Rights Connect)近期就24个国家的儿童开展了一项调查,并在人权理事会第25届会议的讨论期间提交,调查强调,27%的儿童并不认为司法系统在其国家有效运转,23%称不确定,50%认为其运转良好。

负责暴力侵害儿童问题的秘书长特别代表玛尔塔·桑托斯·派斯(Marta Santos Pais)表示:“正如我在全球访问中所见,大多数情况下,儿童并不具备如何维护自身权利的知识。”

她说:“司法系统本质上十分复杂精密,但对儿童来说就好比吓人的迷宫,他们对此一无所知……他们不知道前往何处或向谁寻求建议和援助。”

联合国副人权高专弗拉维亚∙潘谢里在开场发言中表示,儿童可能也不愿意寻求司法救助,因为他们担心自己或家人受到骚扰、贬斥、遗弃或报复。

她说:“获得司法救助不仅本身是一项根本权利,它也是保护和促进所有其他人权的前提。”

潘谢里强调,为了赋予儿童伸张权利的能力,他们必须能够对与其相关的决定作出知情同意,也需了解并能获得有关其权利的信息和如何获得补救的信息。

此外她还表示,这类信息必须与儿童年龄、成熟度和具体情况相适应,父母、老师和与儿童合作的人员也应获得信息。

潘谢里强调了于4月生效的《儿童权利公约第三任择议定书》的重要意义,在已批准文书的国家,文书将允许儿童向委员会提交具体人权侵犯行为的投诉。

位于日内瓦的儿童权利委员会的主席科尔斯顿·桑德伯格(Kirsten Sandberg)于今年1月表示:“这意味着儿童能够充分行使其权利,并具备和成人在若干其他人权条约之下同样的能力来接触国际人权机构。”

3月举办的全天会议包括一场国际论坛,讨论各项国家和区域性倡议,旨在努力改善儿童获得司法救助的情况。参与者包括各国、非政府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的代表,他们指明了实现儿童获得司法救助方面的最佳做法和遗留挑战。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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