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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特别程序

特别报告员维多利亚•托利•科尔普斯女士在土著人民权利专家机制第九届会议上的发言

2016年7月15日

寻找更有效落实《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的途径

尊敬的专家机制成员们,
各位阁下,
尊敬的土著人民代表们,
女士们,先生们,

我十分荣幸能在土著人民权利专家机制第九届会议上呈递自去年向诸位报告以来的活动更新报告。这也让我有机会与各位分享就如何在各个层面以更好的方式落实《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的思考。共享活动和见解是一项良好传统,已在机构中长期践行,因为这能够促进我们机制之间更好的协调和知识共享。

我在议程项目8的要求下编制此份报告,由于明年即2017年的9月13日将是联合国大会通过《宣言》的十周年纪念,因此这一议程项目尤为重要。2010年10月的决议A/HRC/RES/15/14中包含的我的任务授权主要是有关解决如何保护、尊重并实现《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中的土著人民权利。我的任务授权特别要求我:

a) 审查在全面有效保护土著人民权利和交流并促进最佳做法方面存在的障碍;

b) 收集、请求、接收并交换来自政府、土著人民及其社区和组织等所有相关渠道有关被控侵犯土著人民权利的信息和来文;

c) 制定有关预防并补救侵犯土著人民权利行为的适当措施和活动的建议和提议;

g) 促进《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和推动实现土著人民权利的相关国际文书,

此外,我仍需:

(d) 与其他理事会特别程序和辅助机构开展紧密合作和协调,尤其是土著人民权利专家机制、相关联合国机构、条约机构和区域人权组织。

我十分感谢人权高专办和土著人民权利专家机制一直以来邀请我在其会议上和大多数由其组织的专家组会议中发言。

正式和工作国家访问中从国家和社区层面观察土著人民状况的机会是任务授权中最令人满意的一方面。这令我能够更好地理解在落实《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中存在的障碍,同时也可以参考良好做法。此外,我从收到的有关据称侵犯土著人民权利的信件中了解了更多土著人民的状态。我以此为基础,向与我进行建设性接洽的成员国发送来文。我希望对所有回复我来文的成员国表示感谢。

我在国别报告中作出的建议不仅针对各国政府,也包括土著人民和相关联合国机构。这些建议均旨在强化良好做法、鉴别问题领域以及提升土著人民的人权。

国家访问

自去年向各位报告以来,我已进行了三次正式国家访问,目的地分别是萨米地区(2015年8月)、洪都拉斯(2015年11月)和最近一次的巴西(2016年3月)。关于这些访问的报告将于今年9月呈交至人权理事会。然而,我已完成了每次访问的结束访问声明,并在其中提出了一些关于访问的初步意见。我将在此提及的是结束访问声明中的公开信息。这些声明可在我的网页、ohchr.org和unsr.vtaulicorpuz.org处查看。

我对巴西和萨米地区的访问是随我的前任特别报告员詹姆斯•安纳亚教授(James Anaya)早前对其的访问之后进行的。首先,请允许我感谢洪都拉斯、挪威、瑞典和芬兰政府以及萨米议会理事会和巴西联邦政府邀请我进行国家访问。

在总结2014年6月至今的访问重点之前,我想先谈谈于2015年9月呈递给人权理事会的巴拉圭国别报告。巴拉圭政府很好地接受了这份报告,今年,我也很高兴地报告我的一项建议已经落实。

这项建议有关历时26年后最终向切洛阿拉波提社区(Cheiro Ara Poty)的姆比亚-瓜拉尼人(Mbya Guarani)返还土地。之前的一任政府将这片土地授予索末菲尔德委员会公司(Sommerfeld Komitee),尽管在1981年姆比亚-瓜拉尼人民上报案件之后政府于1989年颁布了征收令,但土地仍未归还土著人民。在巴拉圭土著机构(INDI)和社区在法庭上进行一系列主张和上诉并赢得诉讼之后,索末菲尔德委员会没有提取巴拉圭土著机构为偿付土地而预存的款项。因此,双方并未签署任何转交协定,将地权转移给社区是不可能的。

我在报告中建议巴拉圭政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最终实现将地权转让给姆比亚-瓜拉尼人。我于今年收到的一份报告中了解到,该公司最终接受了款项,并将土地归还姆比亚-瓜拉尼人。

2015年8月,我为了审查挪威、瑞典和芬兰的萨米人(Sami)处境开展了一次后续访问。我于结束访问报告中着重提到的问题之一有关萨米人的地权状态。在上述三个国家中,为在萨米地区挖掘开采矿物并设立可再生能源项目加强的动力是实现萨米人权利的主要威胁之一。

我随后于2015年11月2日至10日对洪都拉斯进行了访问。我同样注意到,土著人民面对的基本问题是全面承认、保护和享受祖传土地、领土和自然资源权的缺乏以及不断增长的暴力侵害土著人民行为。在访问中,我有幸与贝塔•卡塞雷斯(Berta Caceres)和她的两名同事会面,其中的内尔逊•加西亚(Nelson Garcia)在卡塞雷斯身亡后同样不幸遇害。卡塞雷斯女士组织了对因蒂布卡省(Intibuca)里奥布兰科(Rio Blanco)的连卡(Lenka)人民的访问,当时他们正对Agua Zarca水电大坝工程进行抗议。我在那次访问中也会见了项目建设公司DESA的代表们。

由于贝塔•卡塞雷斯于2016年3月3日遭到谋杀,里奥布兰科的状况吸引了全球的关注。她领导了对Agua Zarca水电大坝工程的抗议。她建树颇丰,也曾因此荣获戈德曼奖(Goldman Prize)。卡塞雷斯女士此前已受到多次威胁,她也曾为此接受了保护性的预防措施。但她最终还是惨遭谋害。毫无疑问,她为维护连卡人民权利、尤其是有关此项目的权利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截至目前,正在开展中的调查已逮捕了五名被控犯下这桩罪行的个人,其中几人与项目建设公司有直接联系。遗憾的是,我们仍然在等待了解洪都拉斯政府是否已逮捕在卡塞雷斯女士身亡后杀害洪都拉斯人民与土著组织公民委员会(COPINH)两名活动家的凶手的消息。我将于2016年9月向人权理事会呈递关于洪都拉斯的完整报告。

2016年3月7日至17日我对巴西进行的访问正逢国内政治危机升级。我十分感谢巴西联邦政府邀请我访问国家,并确保我能与诸位部长、最高法院和联邦高级法院院长、国家检察官和几位地方法官会面。

我于访问结束时称赞了巴西政府为确保实现土著人民权利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倡议。然而,自我的前任特别报告员访问巴西后八年以来,在有关土著人民的长期关键问题和落实特别报告员的建议方面的解决方式仍然无所进展,这一点令我感到担忧。相反,在保护土著人民权利方面的进展出现了极为令人担忧的退步,若政府方面不采取逆转措施,那么这种趋势将继续恶化。

我注意到许多巴西土著人民正面临着严峻挑战。鉴于我已在2016年5月常设论坛会议上呈递的报告以及我将在9月提交的国别报告中纳入了这些挑战,因此我将不会在此一一列举。我在结束访问声明中曾表示,各领域发展的交汇进一步巩固了经济和政治精英的利益及权力,却损害了土著人民的权利,一场风暴在人们的视线中逐渐成形。此类背景下的民族屠杀风险不容被忽视或低估。对马托格罗索州(Mata Grosso)瓜拉尼-卡依奥瓦人(Kaiowa Guarani)的暴力驱逐令我十分难过,我也曾访问过其中的几处社区,而驱逐行为目前仍在进行。

专题研究和良好做法

为回应关于世界土著人民会议成果文件1中的建议,我向人权理事会提交的第二份报告关于土著妇女和女童处境问题(A/HRC/30/41)。

我在报告中提到,土著妇女正在广泛、多面且复杂的范围内经历着相互增进的人权践踏。这种范围受互相交织的多重形式的脆弱性影响,其中包括父权权力结构;基于性别、等级、族裔出身和社会经济状况的多重形式的歧视和边缘化;以及对自决权和资源控制权的历史和现存侵犯。

我强调了侵犯土著人民的土地、领土和资源权利与暴力侵害土著妇女之间的联系。土地征用不是性别中立的,土著妇女的权利与集体土地权侵犯之间相互影响。在母权和母系做法尚存的土著社区中,失去土地同样会损害土著妇女的地位和角色。土著妇女失去了收集食物、农业生产、畜牧等传统谋生手段,而土地征收带来的补偿和工作机会更倾向于使土著社区中的男性成员获益,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侵犯行为造成的性别影响变得格外清晰。土地的丧失和对妇女的排斥可导致易受性暴力、剥削和人口贩运等虐待和暴力行为侵害的脆弱性。此外,诸如失去谋生手段和损害健康等侵犯土地权的继发效应通常会不成比例地影响到妇女作为当地照料者和地方环境监护人的角色。

我曾受邀参加了两次有关土著妇女问题的学术会议。由于在这些会议中我有机会与土著人民、政府官员和国内的外国外交人员会面,因此我将其称为工作访问。

我曾于2016年2月访问加拿大以参加一次关于原住民妇女失踪和谋杀的学术研讨会,探讨了关于此问题可能建立的国家调查机制。新政府最终表达其意愿,即将根据我的前任特别报告员詹姆斯•安纳亚(James Anaya)、美洲人权委员会和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建立关于失踪和被害土著妇女的独立国家调查。

这令我有机会与印第安与北部事务部部长卡罗琳•班纳特(Caroline Bennet)、司法部部长乔迪•威尔逊•雷布尔德(Jody Wilson Raybould)和社会福利部部长分享关于如何着手开展国家调查的意见。他们受命领导国家调查机制的设计。我希望向几位部长拨冗在渥太华以及在纽约的常设论坛会议时与我会面表示感谢。几位部长接触我的任务授权,互相交换意见并探讨可能的合作领域,这又是一个良好做法的例子。

另一次工作访问开展于危地马拉。当时正值苏布尔-扎克(Sepur Zarco)的基切玛雅妇女(Qiche Maya)控诉士兵对其实施强奸并对其进行性奴役一案的审判期间。我有幸参与审判,并与14名幸存者谈话。这起案件代表着许多土著妇女的处境。我在呈递的文件中强调,土著妇女面对着互相交织的多种形式的歧视,这令她们在性暴力、性奴役和其他严重人权侵犯行为面前尤为脆弱。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方式必须基于对土著妇女作为土著人民和社区的成员所面对的历史、文化和其他特殊条件的理解。造成的损害于个人和集体层面同时存在,补救这些侵犯行为的措施也应根据各种情况相应地具有个人和集体关注。

对两名士兵的起诉以胜诉告终,这是危地马拉土著妇女在战争期间与士兵造成的强奸和杀戮的不断斗争中取得的重大胜利。这项土著妇女问题方面的进步不仅鼓舞了危地马拉,更对其他仍存在暴力行为、性贩运和性奴役现象的国家产生影响。土著妇女司法救助途径的缺乏仍是一大问题,所以这样的胜利有助于加强为争取司法救助权付出的努力。

2016年2月,我在哥伦比亚的波哥大参加了关于调查技术和土著问题的国际研讨会。研讨会的目标之一就是关注土著妇女的经历和挑战及其与刑事司法应用的接口。参加这次研讨会是应哥伦比亚政府检察长之邀。

我在此次国际研讨会的发言中尝试鼓励土著人民和国家当局之间就司法行政问题开展对话和合作。任何尝试解决土著司法应用以及协调土著和普通司法判例的措施都可被用作国际标准的参照,以规范土著人民的自决权、就所有与其相关的问题接受咨询并得到自由和事先知情同意的权利以及有关司法救助的权利和具体需要。对土著语言、文化和其自身机构的尊重、促进和强化应共同组成一体化机制,促进土著人民进入国家司法系统及其自身司法系统的渠道。

我同样强调了土著和国家司法当局之间开展流畅的文化间对话的需要,旨在理解那些土著司法人员认为应当由其裁决的问题,并据此基于特定土著社区或人民的状况对那些人员表示认可。这将使土著当局认为应由普通司法当局进行裁决的案件更具灵活性,也是文化间协调与合作进程的一部分。我注意到,坚持土著人民司法系统能力的动态特点是必不可少的,这令其能够以符合社会、政治和文化规则的方式不断进化并适应未来的情况和环境2。

我于2015年10月向联合国大会呈递了报告,讨论了自由贸易制度的国际投资协定和投资条款分析及其对土著人民权利的影响。报告中探讨了一系列关注问题,有关对土著人民权利的直接侵犯和这些制度对土著人民生活和社区的系统性影响。

多边、区域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以及双边投资条约(BIT)中的投资条款对土著人民权利产生着实际的和潜在的负面影响。其中包括土著人民的自决权;自由和事先知情同意权;土地、领土和资源权;参与权;文化权以及发展权。我在报告中强调,我观察到投资者权利受各国高度保护,这与土著人民人权的落实较为薄弱形成了对比。我引用了一些实例,即各国因中止了一些矿业、水力和能源公司的运转被迫赔付数百万乃至几十亿美元。其中一些项目是由于土著人民不断发起的抗议而被叫停。

我想警示各位,我即将呈递给人权理事会的专题报告再次探讨了投资问题,我决定将此作为一个有待解决的延续的主题。我将在联合国大会上就保护区和土著人民权利作报告。

参与多边全球和区域机构会议

自去年11月至今,我参与了世界各地的一系列活动。我于2015年12月中旬参与了由土著居民非洲工作组于喀麦隆组织的一次会议。此次会议有关对世界土著人民会议成果文件的后续跟进。会议期间,我强调了所有人权的不可分割性、相互依存性和相互关联性以及人权与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之间的联系。我在巴黎举行的第二十一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条约缔约方会议上分享了成果,并以《巴黎协定》作总结。我还分享了2030年发展议程中有关土著人民的文字。

我参与了巴黎的条约缔约方会议,并与人权高专办和环境权问题独立专家约翰•诺克斯(John Knox)一同为将人权纳入巴黎决定而努力。出于在场的土著人民、人权非政府组织以及我们的努力,所有气候变化措施中都包含了认可解决土著人民权利等人权问题的需求的文字。

我于2016年2月在埃塞俄比亚的亚的斯亚贝巴参与了世界银行有关土著人民标准草案的高级别对话。此次高级别对话由世界银行组织,内容涉及其有关土著人民的环境和社会标准草案(ESS7),旨在寻求共识和ESS7号草案可接受的制定构想,并聚焦于土著人民这一术语的使用(及其在非洲背景下被认为的不恰当性)以及在特定情况下提到土著人民的自由和事先知情同意(FPIC)的要求。为此,我于今年5月与联合国土著问题常设论坛(UNPFII)和土著人民权利专家机制主席一同向世界银行发去联名信,表达了对保障弱化的担忧,并提供了一些如何在文字上进行补救的建议。上月,我应北欧信托基金(Nordic Trust Fund)之邀,在一次世界银行的会议上发言,世界银行人员及管理人员、一些国家政府和民间社会组织参与了该次会议。我谈到世界银行的行动和方案必须保障土著人民权利的原因。

2016年5月,我利用土著问题常设论坛第十五届会议的空隙时间在美国纽约参与了由哥伦比亚大学组织的小组讨论,内容有关“土著人民权利和未被报道的斗争:冲突与和平”。我还在纽约组织了一次有关双边和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投资条款对土著人民的影响的专家会议,以及一次有关土著人民权利保护活动的影响的对话,这将成为我于今年10月呈递给联合国大会的报告主题。

总结

我在所有报告和与各国政府及多边机构代表会议中一再重申的主要信息是土著人民的权利不断遭到侵犯,而迄今为止我们可以援引的良好做法仍然十分有限。因此,我们面对的挑战是如何齐心协力,确保有效落实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国际劳工组织第169号公约已经批准的内容。各国尊重、保护并实现土著人民的集体和个人人权也将有助于解决一些全球问题。

举例而言,研究显示,比起那些土著人民无法管理国家公园的国家,尊重土著人民拥有并管理其森林权利的国家能够更大程度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宣言》的有效落实将对缓解许多国家的冲突、解决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破坏的关键问题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并实现2030年发展议程大有帮助。

作为特别报告员,我将继续监督各国如何落实对不同国际人权公约、环境和发展协定的承诺。《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仍然是我将运用于任务授权中的关键规范性标准。明年是《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通过第十年,我将就对其落实方式的评估进行报告。在昨天三个机制之间的协调会议中,我们一致同意共同完成这次报告。我希望各个机制能够关注各自报告中的意见,并理解这些意见的落实方式。我相信这将对庆祝《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通过十周年作出实质性贡献。

注解:

1. 第19款邀请人权理事会考虑与暴力侵害妇女、其原因及后果问题特别报告员和土著人民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协商并检测暴力侵害土著妇女和女童的因果。
2. A/HRC/15/37/Add.7,第10.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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