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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特别程序

受教育权问题特别报告员结束访问斐济的声明

2015年12月15日

2015年12月15日

苏瓦

媒体成员,女士们,先生们,

首先我要热忱感谢斐济政府邀请我审查教育权的情况。我也非常感谢当局在我访问你们这个美丽的国家期间提供充分支持。

我还要感谢外交部、斐济和日内瓦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为本次国家访问的准备和开展提供了大力支持。

在我访问期间,我有幸与政府高级官员会面,包括尊敬的检察长和财政部部长艾亚兹•赛义德-海尤姆(Aiyaz Sayed-Khaiyum);尊敬的教育、国家遗产、文化和艺术部部长马亨德拉•雷迪(Mahendra Reddy);尊敬的就业、生产力和工业关系部部长乔治•科努西•孔罗特(Jioji Konusi Konrote);尊敬的外交部代理部长梅雷塞伊妮•武尼万加(Mereseini Vuniwaqa);以及总理办公室代理常务秘书纳波提•卡图尼塔布俄(Naipote Katonitabua)先生。我得到了社会事务议会委员会的接见。我也与人权和反歧视委员会的代表们、斐济首席大法官、首席书记官、外交使团成员、斐济联合国系统代表们以及民间社会组织举行了会谈。

我也有幸访问了南太平洋大学。我也在苏瓦、劳托卡和萨比托访问了技术机构以及社区和政府学校,会见了它们的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我还要热忱感谢所有接待我并抽出时间向我分享经验、提供信息和文件的个人。

今天,我要在此分享我的一些初步印象。我所谈的只是我调查结果的初步意见。我将在2016年6月呈交人权理事会的访问报告中更具体地分析教育问题。

女士们,先生们,

斐济的教育系统正处于一段具有历史意义的转变期,以此来解决族裔分化。值得称赞的是,斐济已发起全国倡议,打击歧视现象和族裔分化,为所有人打造一个更好的斐济,一个国家,一个斐济,这样才能令所有斐济人拥有统一感。社区学校是斐济教育系统中的独特之处,现如今正在演变为一个全国社会凝聚力系统,以此克服族裔分化,创建一个更好的、团结的斐济。

尽管斐济的政治环境并不稳定,但其仍在2013年进行了一次民主选举,承诺将斐济引入一个稳定发展的新纪元,这也是该国迫切需要的。政府承诺促进一个尊重所有族裔和社区的多文化国家的形成并试图结束族裔分化,这一点值得称赞。

取缔单一族裔学校并在学校推行日常交流水平的斐济语和印地语必修课是受欢迎的改变,这提升了对文化多样性的尊重和相互尊重。文化多样性和语言多样性是不可分割的,这些语言的教学也响应了多文化社会的需求。

一种削减教育中差异的公正方式对更好地支持乡村及偏远地区的学校来说是必需的,那些被边缘化的学校资源极其匮乏。确保所有学校提供相同品质的教育,这是给予所有孩子同等机会的可贵措施。

政府使所有人能够获取包括免费教科书在内的免费教育,并提供针对性的交通补贴,这着实值得赞赏。政府正在考虑诸如为新生供应免费牛奶等新措施,我鼓励政府谨慎地衡量项目的有效性,确保改革进程是公正的,并保证将援助给予那些最需要的人。还需要确保所有学校都能获取充足的水和电。也应当考虑对特困生的校服补贴。

引入免费早期幼儿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且应在所有社区内支持和提供。我很高兴得知几乎全国各地都开办了面向一至三岁儿童的托儿所,确保孩子不会从他们的父母身边被带走。

我还想强调的是,家长在确保孩子获得教育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家长是弥足珍贵的伙伴,他们必须保证孩子进入学校学习,并与教师互动,确保孩子接受的是优质教育。

需要承认的是,目前的教育系统并没有平等地为所有学生服务。目前斐济的一些位于市区的大型学校已是成功典范,但应竭尽全力将所有学校提升至相同的水准,尤其是处于偏远地区的学校。尽管可想而知这困难重重,但为了造就一个斐济,就必须为所有人提供同一水平的教育。

令我十分感兴趣的是,斐济已制定一套全国品质框架,为基础设施、课程内容和教师资质建立了统一的全国质量标准。这一框架必须得以改进,以进一步提升对孩子成长为负责任的公民来说必不可少的公民教育和道德价值。

自1978年行使至今的教育法案中有许多条款现已过时。例如,尽管目前的政策已减免全部学费,但法案规定在不同类型的学校都要收取费用。应以一种全面的方式更新一项现代化法案,以确保所有方面的教育权都得以明确定义,包括全面获取优质教育的权利、教师的作用和职责、教育的目标和内容以及对教育的资助。在此背景下,由于现行立法并不符合2013年的新宪法,因此迫切需要改革。

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教育权首先是赋予人们能不受歧视或排斥地普遍获取教育的权利。对于行使教育权来说这是首要前提。与此同时,与资格密切相关的教育权也是通过传授知识、价值观和技能来赋权的问题,并包括用一种全面的方式获取优质教育。

政府对教育的经济投入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增长,这一点值得赞扬,这显示了政府对国家前景的郑重承诺。我了解到,目前以单个学生为基础的资助方案以小型乡村学校为代价,使大型城市学校获益过多,该方案正在进行审议,为乡村和偏远地区提供更多的经济支持。

尽管已经产生了这些增长,但教育需要的投资仍然可观。许多设法提高标准和质量的学校受限于政府提供的预算。此外,较为富裕地区的学校不应比贫困地区的学校更优越。我想提出一种模型,把通过慈善等方式募集教育资金的所有项目都纳入国家信托基金中。这种基金将加强国家对教育的投资。除了对学业优秀生的表彰外,奖学金体系还应当确保来自农村或经济落后地区的学生也能获取教育机会。然而,必须承认的是,政府为所有有资格上大学的人提供助学贷款这项计划对确保所有学生都能获取教育机会来说是有帮助的。

我想强调的是通过一个全国统一的系统对学生们的教育成果进行评估的重要性,这能够确保遵循学生在接受各级教育时的最低优质教育成果。我希望在扩大教育机会的同时增强教育的作用,并且不忽视教育质量,持续关注优质教育的供应,聚焦于教育的人文主义使命。在此背景下,我很欣赏斐济政府将教育这一概念视为共同利益的态度。教育应能促使人权的全面实现以及人类的发展,这也是一项高尚的事业,必须将其作为公共利益加以维护。

我们必须谨慎,不要将教育设想为一座只有输入和产出的工厂,因为教育是一个毕生学习的过程。相反,政策着力点应在于学生们的教育成果,无论教育的背景或层次如何,这都应该是毕生的追求。

经过培训的高质量师资力量是优质教育的决定性因素。教师是优质教育的守护者,国家政策必须解决与教师地位相关的问题,致力于使教育专业更具吸引力,更受社会尊重并且有职业发展的前景。合同式教育打击了教师的士气、积极性和投入。凭借着对教师的角色和职责的明确定义并确保教育专业是一项终身职业,就有可能针对那些表现不佳或沉湎于政治活动的教师采取措施,并对那些致力于教育事业的教师进行表彰。

在教学、课程内容和学校基础建设方面的质量是基本信条,必须得到不断提升。唯有通过教育者、管理者、政府和家长等所有利益攸关方的紧密合作,才能找到有效的解决方式。通过与所有利益攸关方公开的协商过程,斐济为教育提供有意义的经济支持这一令人敬佩的承诺必须引向不断加强的改革。秉承着对话精神,必须听取民间社会组织的声音,为教育系统作出建设性贡献。

我还鼓励政府公开表明许多学校正面临的社会挑战。暴力和欺凌现象的报告不断出现。青少年自杀现象非常值得警惕。青少年怀孕不应成为接受教育的障碍。这些艰巨的挑战需要家长和社区之间的对话来解决。我促请政府采取措施,教导家长和社区,并让他们参与到这些问题的解决中。教育是一项社会事业,通过在改革的发展和落实中加强协商和透明度,能够更好地为它服务。

非常高兴看到斐济政府承认了强化技术和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需求。技能短缺是斐济的一个重要问题,政府现已开设三所技术学院,并承诺继续增开八所。

青少年失业也令人担忧。马图亚(Matua)项目是一项重要举措,为肄业生提供继续教育,解决青少年失业问题。我认为将读写能力与技能发展联系起来是很重要的。

新的技能发展框架允许学生在学术专业和技能专业之间转换,这是颇具前景的。但是,框架的落实将会颇具挑战性,我促请政府与企业进行紧密合作以确保通过这一项目培养出国家需要的有能力、有专长的毕业生。

这对于创造就业机会、体面工作和企业家精神至关重要,也对响应青少年越来越远大的志向和正在出现的终生学习需求至关重要。应当通过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机构和企业之间更强的联系对此加以支持,这对令系统更好地响应不断增长的技能需求和提升能力为工业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都是必不可少的。

在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方面的预算分配在2%左右,这是远远不够的,应给予其更多经济投资。校方与产业的合作以及持续的公私合伙关系或能调集更多资源。提升对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的社会尊重,让它在职业上有丰富回报,在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发展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这都是必不可少的。可以通过授予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生国家奖学金、提升社会对技术教育的印象完成以上目标。

对教育法律和政策落实的监管对于确保其有效执行来说十分关键。举例来说,政府必须分别收集特定的信息来鉴别出应优先获得支持的学校和学生。

需要一种独立机制以确保教育权不受侵犯。人权和反歧视现象委员会的成立是值得欢迎的进展。我促请政府以完全透明独立的方式确保该机构得到支持,为其提供有效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可靠性。

我很高兴能访问希尔顿特殊学校(Hilton Special School),这是一所为残障学生提供教育的模范学校。然而,该校仅有80名左右的学生就读,这对于解决斐济所有残障学生的需求来说是杯水车薪。可能更重要的是,在解决公众对残疾人的看法问题方面付出的努力还远远不够。迫切需要公共信息宣传解决社会成见问题,并教育教师、家长和儿童提升残障儿童的教育权利。

我还要呼吁政府通过批准包含教育权条款的国际人权公约来显示其对人权的承诺。首先便是1966年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196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反对教育歧视现象公约》。这些文书为教育权提供了基础,并将与斐济宪法和国家立法一起为政府提供框架以承担起保护、尊重和实现教育权的职责。

在结束之前,我希望政府关注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2030年《仁川教育宣言》以及相关行动框架中的教育目标。它表达了包括斐济在内的世界各国政府有效落实这个行动框架的决心,即提供至少12年由公共赞助的免费优质教育——其中至少包括九年义务教育。我还要提到的是,该行动框架还规定应遵循现行的国际协议逐步提供免费的高等教育。

斐济是太平洋地区的教育枢纽,斐济也是时候组织区域层面活动以交流关键领域的经验,包括为保存文化遗产和太平洋民族精神的技能发展或教育项目。该地区的国家都为区域合作作出了贡献,斐济在其中扮演着先锋的角色,将区域级别的此类合作行动和共同努力受到更多关注。

发言最后,我想再次感谢斐济政府在任务期间为我提供的丰富支持。在加强教育权方面斐济真正做出了承诺,带着极大的兴趣,我对未来几年斐济的发展十分期待。

谢谢。

基肖尔•辛格(印度)自2010年8月起担任教育权问题特别报告员。他专攻国际法,为教科文组织工作多年,致力于推动教育权,并为多家国际、区域和国家机构提供关于教育权问题的咨询。辛格先生在其职业生涯中为发展教育权的各个层面提供支持,并努力促进人们更好地理解这项国际公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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