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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特别程序

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问题工作组结束访问阿塞拜疆的声明

2014年8月27日

巴库,2014年8月27日

女士们,先生们,
 
作为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工作组成员,我们今天结束了对阿塞拜疆共和国为期十天的访问。我们的访问旨在根据我们的任务和《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支持该国政府、工商企业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在预防与工商业相关的人权侵犯行为并加强相关保护方面的努力。

阿塞拜疆政府是各项国际人权条约的签署国,并已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发放长期邀请。我们对其对此次访问的支持和协助表示感激。

在访问期间,我们会见了来自外交部,内务部,司法部,劳工与社会保障部,经济与工业部以及能源部的政府官员。此外,我们还与来自最高法院,国家家庭委员会,妇女儿童事务,国家公共服务和公共创新部门,国家石油基金和国家财产事务委员。我们还会见了来自该国议会、人权高专办(监察员)、人权机构、阿塞拜疆工会联合会、阿塞拜疆共和国商会的成员,以及来自一系列地区和国际工商业企业、民间社会组织、媒体、外交界和联合国驻阿塞拜疆办事处代表。我们还访问了占贾(Ganja)市并与当地政府部门以及来自民间社会和工商业的代表(包括工人和管理人员)会面。

我们将在今天的声明中概述访问中得出的一些初步意见。我们将于2015年6月向人权理事会第二十九届会议提交的正式任务报告中将包括进一步意见和建议。

总体背景

在不断增长的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带来的收入(占到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的47%)驱动下,阿塞拜疆在过去几十年中经历了一段经济持续增长期。国有石油公司阿塞拜疆国家石油公司(SOCAR)维系着行业的稳定,并获得多个在本领域内利益攸关的国际石油公司的支持。这充分体现了国内和国际私营企业在经济中的作用,其重要性自阿塞拜疆1991年独立并采取国企私有化政策后不断增加。该国已成为区域贸易枢纽,电信和建设等部门也蓬勃发展。

经济增长还推动了社会救助的扩大,并使阿塞拜疆在十年之内将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数从2005年的42.6%降至2012年的6%。虽然该国平均工资也显著提高,但据估计,全国人口中有40%左右仍属于低收入群体,通常在非正规行业工作。其他重要挑战包括地区收入差距(巴库地区的工资水平是全国其他地区的两倍)和性别收入差距(妇女的平均工资仅有男性的一半)。

在过去的十年中,失业人数已大大减少。然而,该国青年失业率2012年仍维持29%的水平,这对这个25岁以下群体比例高达42%的国家仍是一项挑战。

政府已经意识到并准备好应对这些挑战,这充分体现在2012年12月总统令中批准的《阿塞拜疆2020:展望未来》发展概念中。其主要政策包括:

  • 通过开发人力资本为向“知识经济”转型奠定基础,使经济更加多样化,从而降低对油气的依赖;
  • 发展社会领域,通过确保获得优质教育、医疗和社保体系等方式改善人民的整体福利;
  • 深化改革,改善工商业环境,并确保公共生活中的人权、自由和民间社会的积极运作。

工商业与人权的总体意识

在于人权高专办(监察员)的会议中,我们了解了其与工商业与人权议程相关的一些活动。然而,我们与政府、工商企业和民间社会的会议则显示,该国对工商业与人权问题和《工商业与人权导则》的总体意识十分有限。我们发现,大多数申诉都通过法院系统提交,而各方对非司法机制在补充和辅助司法机制方面的作用却知之甚少。

当问及该国最显著的工商业与人权问题时,与会者通常提到两大领域:(1)因纳戈尔诺-卡拉巴赫地区内部及其周围武装冲突造成的国内流离失所者(IDPs)状况;(2)企业家在该国创业和经营的权利。

在国内流离失所者方面,我们欢迎一切能确保该群体获得适当援助的努力,包括占贾市开展的支持他们获得住房和参与经济活动的特别方案。

“企业家权利”的概念被列入特定法律,这在2011年的《提高保护阿塞拜疆共和国人权和自由有效性国家行动纲领》也有所涉及。我们注意到,虽然《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重点关注各国和工商企业在预防和补救人权侵犯方面的义务,阿塞拜疆的经验则强调了保护创业者和小企业的相关性。特别是根据报告显示,许多创业者都可能面临与“公事程序”和腐败相关的障碍,如被任意排除在公共采购招标过程之外。

包容性与参与

涉及政府、工商企业和民间社会组织的多利益攸关方方法在工商业与人权领域尤为关键。这种包容性方法有助于平衡各方利益,并出台能够更有效地应对工商业和权利受工商业活动影响者需求和担忧的知情政策。再次方面,一个独立民间社会和媒体在促进工商业活动中,尤其是可能产生人权问题的领域的透明度和问责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

我们欢迎阿塞拜疆政府在2020年发展观念中作出的政策承诺,其中强调了通过改善有关信息和大众媒体的规定并使之符合国际标准,使民间社会更多参与政策制订和促进言论和信息自由的重要性。我们从民间社会收到了有关履行这些承诺方面所取得的进步相关的信息。我们很遗憾不能与最近遭到审前拘禁的民间社会行为者进行交流。(我们注意到联合国其他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2014年8月19日专门就此事发表的公开声明。)

我们还注意到,一些民间社会组织最近在注册方面遇到了一些困难,其银行账户也被冻结。这些组织因此不得不停止活动。从我们收到的信息来看,冻结银行账户的理由与最近修订“非政府组织(公共社团和基金)法”、“赠款法”以及司法部关于登记赠款的要求有关。

采掘业透明度行动计划(EITI)是阿塞拜疆参与创立的一项重要的多利益攸关方行动计划。该计划中的民间社会机制代表在与我们讨论时强调道,该计划进程是一项与政府和油气行业代表进行对话的极佳契机。但我们还获知,由于银行账户被冻结,这些机构中有一些也目前无法运行或继续推动行动计划。

我们感到鼓舞的是,该国目前正采取措施简化赠款登记流程。我们想敦促阿塞拜疆政府确保所有与登记和批准赠款相关的程序都是透明、避免偏见且以高效和及时的方式施行。
  
打击腐败和公共职位滥用

腐败被公认为一个严重的问题,2020年发展观念中也强调了加大反腐力度的必要性。阿塞拜疆政府已采取措施打击腐败和公共职位滥用的现象。例如,该国于2004年通过了一项关于打击腐败的法律,并设立了一个反腐委员会,另于2005年批准了《联合国反腐公约》。第二个国家反腐计划(2012年至2015年)也包括了增强对腐败案件中举报者的保护和限制被控腐败的法官的豁免权等新规定。2012年建立的阿塞拜疆服务与评估网络(ASAN)通过一个专门中心为公民提供一系列服务,从而有利于在公共机关内减少轻微腐败现象。

根据我们收到的信息,腐败在很多情况下都与经济中特定部门中的腐败和缺乏透明度有关。在一些情况下也与公共和招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有关。在此方面,我们了解到2012年通过的《获取信息法》修正案、《国家法律实体登记法》修正案和《商业机密法》修正案规定工商企业不需要公布有关其注册、所有权和结构的信息。因此,一些来自独立媒体和民间社会的利益攸关方提醒了我们准确识别一些企业及其经营者,从而监督其是否遵守国内和国际法方面的困难。我们敦促阿塞拜疆的工商企业采取透明行动以避免任何不当观念,并在必要时与民间社会组织共同努力,以协助当局曝光腐败案件。

腐败是阻碍实现所有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障碍。它还会严重阻碍一国推动创业精神的进程。《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也强调了腐败可能损害有效应对工商企业侵害人权问题的补救措施。例如,指导原则第26条评注中指出,各国应“确保司法规定不被司法进程的腐败所障碍,法院不受来自其他国家机构和工商业行为者的经济或政治压力,人权捍卫者的合法和平活动不受阻碍。”

防止在建筑项目中滥用职权

建筑业在过去十年中蓬勃发展,特别是巴库2006年开始的大规模重建就是明证。这一方面在建筑业中创造了许多就业岗位,同时也提出了以何种方式征地、迁离和拆除的问题。在此方面,我们忆及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委员会2013年对阿塞拜疆提出的有关不加提醒或几乎未经提醒便进行强迁、非法征地和拆除的案件信息的建议(E/C.12/AZE/CO/3)。国家必须确保任何促进全民福利所需的搬迁行为都必须经过与受影响家庭的事先协商并为之提供足够人权保障。

劳工权利

2020年发展观念设立了通过编制一项新的国家方案来加强确保安全和健康工作条件的努力的目标。一项重要挑战就是该国有约10%的人口在非正规行业工作,因此不受劳工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场所的处境也需要特别关注。据估计,只有三分之一的妇女从事带薪工作,男女之间存在很大的收入差距。我们欢迎该国政府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平均收入的60%的决定,这会惠及大量低收入工人。

在会议期间,我们还探讨了国家劳动监察局通过定期实地查访等方式,在监督和执行有关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和规定方面的工作。我们注意到,有必要通过加强劳工部和国家统计委员会之间的合作,从而进一步改善收集有关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数据情况。

我们还探讨了工会情况和有关集体谈判的问题。我们注意到,该国有超过85%的工人属于1600多个工会。根据1994年的工会法规定,工会至少应包含7人才能设立,该法案还规定,工会应能够不受干扰地运转,并禁止对工会成员的歧视。我们鼓励政府继续努力确保工会的充分独立性,以使它们能够有效倡导工人权利。

集体谈判在该国相对较新,但集体协议的数量已从2001年的9460份稳步攀升到2010年的11890份。我们鼓励政府支持进一步开展和加强三方社会对话,并确保社会合作伙伴提出的建议被纳入政策制订过程中。

投资政策

在与国家石油基金管理层会面时,我们对其用以管理石油收益的谨慎做法和战略眼光印象颇深,特别是在人力资本和为后代谋取福祉的社会经济项目方面。

为增强公众信任,使其确认自然资源已得到良好管理且惠及所有人,并避免有关国有企业和国家控制企业可能涉及侵犯人权现象的看法,我们建议阿塞拜疆国有石油公司(SOCAR)的企业管理部门向议会呈现更大的问责制和透明性。例如,立法者可被赋予权力,来定期审议任何与产量分成协定(PSAs)相关的商业合同。

我们极为高兴地得知,在开始某计划建设项目前,阿塞拜疆国有石油公司正与一个国际合作伙伴一道开展社会影响研究,以降低对社区带来的不利人权影响。部分案例中,正在阿塞拜疆开展业务且理解商业和人权问题的国际企业可为其他企业提供良好做法的典范。

加强政策框架和多方利益攸关方模式

在我们的会议中,关于工商业活动和政府、企业和工会积极加强工人权利外人权之间的关系问题信息不足。在与工商业代表对话时,他们就人权考量如何影响其活动坦诚地寻求了建议。通过根据国家社会和经济目标制定、支持和落实企业社会责任(CSR),工商业有机会成为政府和民间社会之间的桥梁。

2020年发展观念中纳入了制定“一项企业责任策略和国家方案”的目标。我们鼓励政府与工商业和民间社会紧密合作,基于《工商业和人权指导原则》制定一项全面计划,以实现该目标。这种切实努力应促进对国际人权框架的认识,就企业责任的人权方面提供具体指导,并为可能受到商业活动不利影响的个人和社区制定申诉机制。

我们注意到了联合国全球契约地方网络的初步形成,且鼓励政府、企业和民间社会加入到这一多方利益攸关方平台中来,以促进阿塞拜疆的企业责任和可持续性,并为之制定标杆。

政府已制定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和方案可通过明确应对工商业和人权之间的关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它还应进一步汲取通过采掘业透明度行动计划、国家理事会和国家委员会开展多方利益攸关方对话的经验。

我们希望,我们就此次访问撰写的最终报告将带动进程,在政府、工商企业和民间社会间培养共识,以就工商业和人权问题制定一份国家行动计划。

结语

工作组的访问已结束,但我们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仍将继续收集信息,以撰写将于2015年6月呈交至人权理事会的报告。报告将包含对政府、工商企业和其他利益攸关方的切实建议。我们希望这能为保护和应对工商业活动对人权带来的不利影响做出贡献,并促进和支持阿塞拜疆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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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见: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第7号一般性意见:享有适足住房的权利(第11.1条):强行搬迁(E/1998/22);和《关于出于发展目的的搬迁和迁离问题的基本原则和准则》(第A/HRC/4/18号决议,附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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