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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国际人口与发展委员会高级别工作队庆祝“开罗&未来”活动

2014年4月8日

2014年4月8日

各位阁下,
女士们,先生们,

我非常高兴能同大家一起庆祝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二十周年的纪念。大家可能知道,去年是人权高专办成立二十周年的纪念。明年我们还将齐聚一堂庆祝《北京行动纲要》通过二十周年。人权、人口和发展以及妇女的权利这三大议程在紧接着的三年内被设立,它们相得益彰并互相支持。它们充满韧性和力量。

每个人的根本尊严和自主是人类所共有的试金石。《世界人权宣言》明确承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所有人都有在有利、免于匮乏和恐惧的环境下做出选择并追求理想的权利。

我们有义务为打造有利环境并终结歧视共同合作。妇女的权利是这一任务的一大核心,因为基于性别的歧视根深蒂固,几乎遍布全球的所有社区。但它几乎是隐形的,我们几乎无法觉察到它。但是几乎每个社会都有一半的人口或多或少地无法在理想、才能和技能方面得到充分的发展并做出自由的选择。这一歧视造成了巨大的经济代价。这也是一个不容接受的深层次不公问题。

值此二十周年纪念的吉时,我们自然要展望未来的二十年。我建议大家现在简单设想下,如果包括妇女在内的所有人都能享有所有的人权,世界将如何?

所有女童在成长过程中都能获得充足的医疗服务、适量的营养和足够的住所。女童得到的护理不会少于其兄弟,因为不会有女童因为性别遭到社区歧视。所有女童都能轻松地获得平等的教育,她们无需担心关于妇女角色的、有害的传统陈规定型,可以充分地发展并追求技能。她们不用担心会在家中或其他地方受到身体暴力的持续威胁。在有尊严和安全的环境下,她们的卫生需求将得到尊重,将不会有女童因为生理期这一“耻辱”而被迫呆在家中。她们将可以选择自己的工作,自由决定是否以及与谁结婚和离婚。

所有妇女都将获得可负担、安全且质量尚可的医疗卫生服务。每一次怀孕都将基于个人意愿,因为所有人都有权利选择何时以及是否生育孩子。分娩也将是安全的,不会像现在经常发生的那样导致母亲的死亡。

未来全球将没有童婚。没有所谓的“名誉”杀人。没有人会被杀、被打、被强奸、被拒绝服务或仅仅因为爱谁就被看轻。没有任何人口贩运的受害者。没有家庭奴役和抵押劳工。没有婚内或婚外强奸。没有非自愿绝育。所有妇女和女童都将像所有男人和男童一样公开且完全地参与决定社区和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决策。

女士们,先生们,我们如何得以实现这一平等的愿景?

我们深谙平等应该如此。国际标准罗列了必要的措施,各个国家已予以批准并同意落实。但我们需要在许多领导人的心中和思想上植入一种人权的文化。我们需要克服性健康和生殖健康的阻力,这是人权法和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的重要部分。

性健康和生殖健康的权利属于人权。它们不是新设的权利,也不是任择的权利。它们是一系列具有国际约束力的条约的内在属性。这些权利的核心是自治的权利,自治权与极其私人的事宜相关,比如个人是否、何时、如何以及选择与谁发生性行为;是否、何时、如何以及选择与谁结婚;是否、何时、如何以及选择与谁生孩子;以及我们如何表达自己的性别和性取向。

为了确保所有人的这些权利,我们必须打破有害的性别陈规定型。关于何为女性或男性及其在社会中相应角色的观念根植于特定文化,并对享有人权有着重大影响。

这些观念在存在地域差异,但仍有一些共同之处。这些观念均以妇女的生殖能力和母亲的角色为荣,但却以让生殖成为可能的生理功能和生殖所表达的自由性欲为耻。这些观念将猖獗的基于性别的暴力合法化,基于性别的暴力源于认为女性在性方面处于被动而男性则具有攻击性的陈规定型。认为妇女不理性的陈规定型也是剥夺妇女做出关乎其生命和身体的关键决定的权利的原因。基于性别的陈规定型也滋生了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的仇恨。

人权法要求各个国家消除这些有害的观念。只有这样,人人平等才能实现。

诚然,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我们最先可以采取也是最为迫切的步骤就是支持并捍卫所有女性人权维护者。她们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尤其是当她们聚焦性别、性行为以及性健康和生殖健康的权利时。但她们的工作一步一步地为所有社会建造了通往平等的桥梁,并消除了有害的陈规定型。我们可以帮助她们一起打造这座通往平等的桥梁。

事实上,我们不仅可以,而且必须这样做。衷心祝愿各位在此方面获得成功。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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