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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特别程序

文化权利领域特别报告员法丽达·沙希德女士(Ms. Farida Shaheed)在人权理事会第二十三届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5月31日

2013年5月31日

尊敬的主席先生,各位阁下,尊敬的代表,女士们,先生们,

很荣幸今天在此发言,为大家介绍一下我自去年6月以来开展的活动。

2012年,我的专题研究重点关注两个独特的领域。其中一个是有关妇女和男性享有同等文化权利的专题研究,载于我提交至联合国大会的首份报告中(A/67/257)。我希望你们能关注这份报告,报告提出了范式的转变:从将文化视为妇女权利的障碍到将其视为确保妇女平等享有文化权利的要素。

我今年审议的第二个领域是艺术表达和创作自由权(A/HRC/23/34),即我今天要向大家介绍的报告的话题。我向该议题的所有利益攸关方发放了问卷,并于2012年12月召开了一次专家会议和一次公开磋商。

主席先生,

我选择艺术自由这一话题是为了进一步探索和阐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5条的内容,各国根据这一规定尊重创意活动必不可少的自由。我收到了大量关于艺术表达和创作自由可能受到限制的各方面信息,对此印象深刻。各大洲许多国家的艺术声音正受到不同形式的压制,有关此方面的担忧也不断增多。

我的报告力求了解阻碍艺术创作蓬勃发展的挑战和障碍。调查结果包括各个方面。

首先,媒体对少数著名艺术家的关注往往使人们忽略世界各地许多从事艺术活动者的生活现实。我的报告并不限于艺术家的权利本身。报告关注所有人都享有艺术表达和创作自由权问题,包括有权通过个人的或联合的实践自由体验和贡献于艺术表达和创作,接触和享受艺术,传播自己的表达和创作成果。

第二,在艺术创作的各个阶段,从初步构思到最后制作、演出、出版和发行,都可能限制。限制的动机源自政治、宗教、文化、道德或经济利益。对艺术自由的限制可能来自于苛刻的法律和法规,也可能是担心受到身体或经济胁迫的结果。令我深为关切的是,世界许多地方的艺术家受到了好斗观众的威胁或袭击。我鼓励各国与独立的艺术家协会和人权组织合作,严格审查对艺术自由施加限制的立法和实践。各国还应有义务保护所有人在参与艺术活动,传播艺术表达及创作成果时不受第三方暴力威胁。在发生暴力时,国家应缓和紧张局势,并维护法治。

第三,艺术表达和创作自由不能与所有人享受艺术的权利相分离。
在许多情况下,对艺术自由的限制旨在剥夺人民享受具体艺术作品的权利。剥夺公众享有艺术创作成果,也是一种限制艺术自由方式。我想强调一下,文化生产商和艺术家提到了“市场的审查”问题,在文化产业基本由市场主导、公共资金紧张、替代资源来源极少的情况下容易出现这种情况。 有必要更全面评估和解决开拓性市场战略及传媒和文化领域垄断或准垄断情况对艺术自由的影响。

主席先生,

我报告的一部分探讨了对艺术自由可能的限制。特别提到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5条和关于言论自由权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该规定更准确地提出了可能的限制的框架。艺术家在这一方面并未享有比其他人更多的权利。

重要的是,在可能对艺术自由施加限制时,应考虑到艺术创作的性质(相对于其价值或成就),还应考虑到艺术家有权持不同政见,以政治、宗教和经济符号作为反话语对抗主导力量,以及表达自己的信仰和世界观。艺术作品与非虚构言论不同,因为它为赋予多重意义提供了更大余地。艺术表现和创作形式不一定带有,也不应该被认定带有特定寓意或信息。此外,诉诸虚构或想象,作为创作活动和艺术表达不可缺少的自由的重要元素,必须为人们所理解和尊重:对真实的表现不能与真实混为一谈,也就是说,小说中人物的话语不等同于作者的个人观点。因此,艺术家应该能够探索人性的黑暗面,表述罪恶或一些人可能认为的“不道德”不应被指责是为对此进行宣扬。

主席先生,

在本次届会上,我还将报告我在2012年对俄罗斯联邦和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进行的国家访问。我要衷心感谢这两个政府的邀请,以及它们在访问前、访问中和访问后的合作。我在2012年4月16日至26日访问了俄罗斯联邦(A/HRC/23/34/Add.1)。

俄罗斯当局为促进实现所有人的文化权利而采取的措施必须受到欢迎,包括最边远地区。这些措施包括在国内举办展览和各种各样的比赛来促进创作活动和文化生活的参与;偏远地区的移动图书馆;支持大量文化和体育俱乐部,并确保全国范围的互联网连接,尤其是对文化和教育机构而言。当局还正在采取大量行动以确保残疾人的权利,尤其是进入文化和体育机构和获得教育的权利。

我很高兴俄罗斯宪法和法律载有关于文化和语言权利的意义深远的规定,包括少数群体和土著人民的权利,并已通过该方面的许多项目。我呼吁政府采取额外的行动来确保更好地应用这些规定,包括在数量上不符合土著人民定义的团体。一些与我进行对话者指出,俄罗斯东正教会在公共辩论和文化事宜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包括指出并解释俄罗斯联邦的“文化价值”。鉴于该国不同宗教或非宗教团体观点的多样性,有必要阐明“文化价值”这一术语。考虑到少数群体和土著人民代表所表达的担忧以及该国其他区域当局准备的替代建议,我还建议审议对新的统一入学考试的改革以及关于教授基本宗教文化和世俗道德的试点项目。

总的来说,已达成了这样的共识,即自从苏联解体以来,俄罗斯已在确保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艺术、言论、宗教和参与文化生活的自由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这必须得到认可。但是,一些行为者在过去五年内注意到了对言论自由的打压,包括针对艺术活跃人士。在此方面,我呼吁变更政策,要允许艺术言论批评政治势力或俄罗斯东正教会,或两者。

在访问期间,我还审议了关于相关个人和社区参与识别、划分和管理文化遗产方面的问题,并特别关注妇女、残疾人、罗姆人和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等特定团体享有文化权利的问题。我在这些问题上提出了一些建议。

主席先生,我还在2012年11月5日至9日访问了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我很高兴地向大家报告,在过去的十年内,虽然面临资源方面的限制,该国政府在确保更好地承认国家多样的文化遗产方面的工作值得称赞。最高级政府的公开声明经常被提及,称其所营造的环境有利于文化多样性的发展。

在访问期间,我还对公众恢复和振兴部分包括历史在内的文化遗产的愿望和承诺印象深刻。与此相关的是,个人和团体如何定位自身,包括在人口普查期间。情况十分复杂,特别是当群体正在恢复已经遗失或被忽视的文化。然而,我相信人口普查还可以用来总结,不单单是人口的“种族”构成,而是文化构成,基于人们对于自身在文化身份、文化做法和共同历史方面的定位。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人在调查并记录国家历史方面的工作面临着许多困难。一个主要的挑战是前殖民者的档案是信息的主要来源,这给信息的获取及其内容都带来了困难。我建议政府加强对学校遗产俱乐部的支持,找到并支持将地方史和文学融入课程的方法。政府还应该支持对替代历史教科书的传播,并在学校内组织关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历史的课外活动,在加勒比(区域)层面上解决如何在教科书以及考试中更好地反映并融入地方史的问题。

在发现、保护并保障该国所有团体的文化遗产以及确保遗产在全球化过程中仍为充满活力的文化生活的一部分方面存在许多挑战。艺术家们缺少见面、表演和练习的场所。在我的报告中,我还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主席先生,请允许我最后强调一下,在2012年,我参加了一些关于文化权利问题的会议。我还与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讨论了共同关心的话题,我计划继续与联合国条约机构体系保持合作关系。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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