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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告员在其的任务框架之下接收信息,内容包括被指侵犯受教育权的行为。报告员应利用一切可能资源,可以与其他特别程序任务执行人共同或单独书面告知相关政府,邀请其对指控作出评论,寻求澄清事实,提醒政府按照国际法履行义务,并酌情要求提供资料,介绍当局为处理所指情况采取的步骤。特别报告员敦促各方迅速回应其来文,并采取一切必要步骤补救所涉侵犯受教育权行为的状况。

特别报告员来文可以有以下各种形式:

a)紧急呼吁用于传送关于被指正在持续或即将发生的侵权行为的信息。目的是确保尽快将情况通报有关国家当局,使其能够进行干预,以消除或预防侵权行为。

b)指控信用于沟通关于据称已发生的侵权行为的信息、或以防在某些情况下紧急呼吁未述及的事件信息。

提交个人投诉

为评估投诉,需要以下信息:

  • 谁是被指的受害者(个人、社群、团体等);
  • 谁是被指的侵权行为肇事者;
    请提供关于所有所涉行为者的详实信息,如果相关,也包括非国家行为者。
  • 提交来文的个人或组织的身份(此信息将被保密);
    依照一般规则,关于被指的侵权行为的信息来源身份始终是保密的。在提交信息时,请指明你是否希望某些提交的信息被保密。
  • 事件或侵权行为发生的日期、地点和细节描述;
    提交的信息可以针对据称已经发生、正在持续或即将发生的侵害行为。若适用,信息应包括国家或地区层面采取的法律补救,以及关于该案件各个方面的其它任何有关信息。

总体规则是,带有侮辱性语言或有明显政治企图的来文将不予考虑。来文应清晰、简明地描述事件实情及上述相关细节。信息的提交者应是任何声称是侵害行为受害者及/或掌握了有关侵害行为直接或可靠情况的个人或集体。特别报告员接受任何格式的来文(示范调查表尚未制定)。

向特别程序提交信息的调查表

为便利审议被指的侵权行为,可在“向特别程序在线提交*”链接处获取在线表格/调查表,以及与若干任务有关的调查表,供希望提交资料的个人使用。不以此调查表格式提交的来文也会获得审议。此类案件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urgent-action@ohchr.org或邮寄至:

电子邮件:urgent-action@ohchr.org

传真:+41 22 917 90 06

或邮寄至: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人权高专办

8-14 Avenue de la Paix

1211 Geneve 10

Switzerland(瑞士日内瓦万国宫)

后续关注

特别报告员写给政府的来文在起始阶段应处于保密状态,直到提交至人权理事会的信件摘要和政府回复收录于年度报告的增编一。重要的是,特别报告员能够收到提交的投诉中所指情形的相关最新信息,从而可以通过与相关方的对话,继续对事件进行后续关注。敦促提交了信息和投诉的个人或组织考虑政府的回应,若有必要,向特别报告员提交其评论。

同时请注意,其他几项个人投诉机制已经建立,成为国际人权体系一部分。更多信息请访问特别程序页面以及人权机构-投诉程序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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