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2015年9月16日)——今天发布的一份联合国报告*指出了2002年至2011年期间斯里兰卡发生的严重侵犯行为模式,明确表示冲突双方极有可能犯下了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报告建议成立包括国际法官、检察官、律师和调查人员的混合特别法庭,将其作为实现正义的关键一步。
“我们的调查揭露了斯里兰卡所发生的恐怖侵犯和虐待行为,包括不加区分的炮轰、法外杀人和强迫失踪、悲惨的酷刑和性暴力报告、雇佣童军和其他严重的罪行,”高级专员扎伊德表示,“重要的是,报告揭露了整个国际社会关切的最严重的一些罪行。”
“报告提交时斯里兰卡正处于新的政治背景下,这是可以乐观的理由,”扎伊德表示,“务必不要错过此次进行真正根本变革的历史性机遇。”
报告记录的最严重罪行包括:
• 非法杀戮:据称双方以及与安全部队相关的准军事组织在2002年至2011年期间实施了大量非法杀戮。据称泰米尔政客、人道主义工作者、记者和普通平民都是斯里兰卡安全部队以及相关准军事组织的受害者。似乎还有可辨的杀戮模式,比如在安全部队检查点和军事基地附近,还有在被安全部队拘留期间的法外杀人,包括那些在冲突结束时被抓获或投降的人。据报告,泰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通过不加区分的自杀式炸弹袭击和布设地雷杀害了泰米尔、穆斯林和僧伽罗平民,还暗杀了公职人员、学者和持异见的泰米尔政治人物等人。
• 性和性别暴力:调查令人震惊的一大发现是斯里兰卡安全部队对被拘者所施行的性暴力的程度,通常极其残忍,男女都可能沦为受害者。接受采访的30名性暴力幸存者悲惨的证词表明,性暴力事件并非孤立的行为,而是施行酷刑蓄意政策的一部分,存在同样的模式并使用了类似的工具。报告描绘了讯问期间发生的性酷刑,还有强奸的模式,似乎大都发生在讯问时间外。冲突前后,不同的安全部队在大量拘留场所实施了性酷刑。截至目前,没有一名武装冲突相关性暴力的肇事者被定罪。
• 强迫失踪:几十年来,强迫失踪影响了数万斯里兰卡人,包括与猛虎组织的26年武装冲突时期。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强迫失踪可能是对平民施行的大量系统性攻击的一部分。尤其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大量在战争最后阶段投降的个人消失了,至今仍下落不明。包括与冲突并不直接相关的人在内的许多人也消失了,典型的是在“白色面包车”实施绑架后。
• 酷刑和其他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斯里兰卡武装部队在报告所涵盖的十年内大规模地施行了残忍的酷刑,尤其是在冲突刚刚结束后。一些使用较频繁的中心设有配备酷刑器材的房间,这说明了酷刑使用的预谋和系统性本质。这些房间配备的物品包括殴打用的金属棒和金属杆、施行水刑所用的一桶桶水以及悬挂受害者的滑轮。报告采访的受害者称在这些房间的墙上和地面上看到了血迹,并详细描述了自己的酷刑经历。
• 雇佣童军、在敌对行动中使用童军以及绑架和强迫雇佣成人:信息指出,有迹象表明猛虎组织施行了绑架,并导致了对成人的强迫雇佣,这在冲突结束之际有所升温。猛虎组织和2004年从猛虎组织中分裂出来继而支持政府的准军事组织“卡鲁纳派”(Karuna Group)在武装冲突中广泛雇佣和使用儿童的行为也被记录在案。儿童通常受到武力胁迫,在家中、学校、寺庙和检查点被雇佣,在接受基本训练后就被送往前线。根据大量报告,在冲突的最后几个月内,猛虎组织雇佣了越来越多的15岁以下儿童。如果在法院中得到证实,这些做法将构成战争罪。
• 攻击平民和民事目标:有合理理由认为,战争最后阶段的许多攻击都未遵循关于敌视行为的国际人道主义法原则,特别是区分原则。报告记录了政府军对人口密集的“停火区(No Fire Zones)”内的医院和人道主义设施进行的多次炮击,这些停火区是政府自己宣布的,但位于猛虎组织所控制的区域内。针对未直接参与敌对行动的民事目标和/或平民发动攻击严重违反了国际人道主义法,可能构成战争罪。一些猛虎组织骨干直接参与敌对行动,在主要由平民聚居的地点运作,并从其周围很近的距离发动攻击,猛虎组织还有政策迫使平民留在交火中的敌对地区,这些情况也可能违反了国际人道主义法。然而,这并未免除政府在国际人道主义法之下的责任。尊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义务并不取决于反对派的行为,也不以相互间的行动为条件。
• 拒绝人道主义援助。有合理的理由认为,政府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道主义人员的行动自由和人道主义活动,可能蓄意阻碍北部省瓦尼(Vanni)地区充足食物援助和医疗物资的运输,这相当于将饿死平民作为战争的手段。这类行为如果在法院得到证实,可能构成战争罪。
• 封闭营地内关押境内流离失所者期间发生的侵犯行为:将猛虎组织战斗人员从平民中分离开来的筛选程序未能达到国际标准,推动了虐待。几乎有30万境内流离失所者被剥夺自由的时间远远超过国际法所允许的长度。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境内流离失所者因为其泰米尔族裔而被当作嫌疑人并拘留。这可能构成歧视以及危害人类罪的“迫害”。
该报告记录了多年来的否认和掩饰,未能及时开展调查、调查停滞和针对受害者家庭成员以及其他推动正义者的报复。
报告还指出,国内伸张正义的连续调查一再失败导致了部分受害者的怀疑、愤怒和不信任,特别是因为“需为侵犯行为和罪行负责的许多结构仍在运作”。报告指出了处理这些罪行的系统性不足,特别是在涉及军方或安全部队时。报告还描述了“对试图起诉参与人权相关案件的政府官员的司法和其他专业人士的报复行为。”
“新政府通过国内程序进行问责的承诺值得称赞……但不幸的是,斯里兰卡的刑事司法系统尚未就绪,”报告指出,“首先,斯里兰卡缺乏对受害者和证人予以保护的可靠体制。其次,斯里兰卡处理此类严重和大规模的国际犯罪的国内法律框架还不完备。第三个挑战是斯里兰卡安全部门和司法体系已经被几十年的紧急状况、冲突和有罪不罚现象所扭曲和腐蚀。”
高级专员对总统迈特里帕拉•西里塞纳(Mathiripala Sirisena)所在的新政府今年1月以来采取的积极措施表示欢迎,并表示“斯里兰卡现在必须着手摒弃镇压结构以及几十年来根深蒂固的侵蚀人权的机构文化” 。
“这不可能一下子发生,所有人都不应该低估任务的艰巨性,”他表示,“我们看到斯里兰卡历史中有许多瞬间,当时政府承诺改头换面,终结强迫失踪等做法,但未能解决有罪不罚,也没能消除导致发生这类虐待行为的系统性问题,这意味着‘白色面包车’在需要时可以被再次启动。斯里兰卡政府迫切地需要抓住这一难得的契机,永久性地打破有罪不罚的模式。这意味着必须彻底地改变机构和官员运作的方式。”
报告提出了各类措施的建议,旨在制定一个综合过渡司法政策来解决过去30年内的人权侵犯行为并避免它们再次发生。
高级专员促请包括散居各地者在内的社会各个社群和部门将报告视为“将完全否定的话语转变为通过认可和建设性参与来带动变革的话语的一次契机” 。
“经过这么多年不受控制的人权侵犯行为和机构性有罪不罚,双方受害者的伤口又加深了,”扎伊德表示,“除非从根本上予以解决,否则他们持续的痛苦将进一步激化并成为和解的障碍,更糟的是,这可能洒下进一步冲突的种子。”
“斯里兰卡广大社会对国家当局和机构的不信任程度不容小觑,”高级专员表示,“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成立包括国际法官、检察官、律师和调查人员的混合特别法庭十分必要。仅靠斯里兰卡国内法院程序无法克服几十年来由侵犯、渎职和不遵守承诺所引发的广泛存在的合理猜疑。”
“国内刑事司法系统还需要加强和变革,这样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但这是一个将耗时几年的过程,要与成立混合特别法庭同时进行,而不是取代它。确实,这样的一个法庭可能有助于促进斯里兰卡开展踏上新的正义之路并在这一过程中积累公众信任所需的改革。”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去年要求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全面调查2002年至2011年期间斯里兰卡内战双方所犯的严重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和相关罪行的指控。该调查报告基于法证和军事专家对证人证词、对受害者和目击者的访谈以及包括卫星图像在内的视频和图片材料(大多数并未公开)的分析以及广泛的文件审议,包括3000份左右的书面声明和提交材料以及之前未发表的报告。人权高专办调查队未获准进入斯里兰卡,也面临着其他限制,包括政府此前曾威胁、恐吓和监控民众,特别是斯里兰卡北部的民众,阻止他们协助调查。
* 报告分为相互关联的两部分:
1)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关于促进和解、问责和人权的综合报告(A/HRC/30/61)在此可见:http://www.ohchr.org/EN/HRBodies/HRC/RegularSessions/Session30/Documents/A_HRC_30_61_ENG.docx
2)人权高专办关于斯里兰卡调查的随同报告(A/HRC/30/CRP.2)在此可见: http://www.ohchr.org/EN/HRBodies/HRC/RegularSessions/Session30/Documents/A_HRC_30_CRP_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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