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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条约机构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结束第五十九届会议

2014年11月7日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2014年11月7日

综述

通过了关于委内瑞拉、波兰、中国、加纳、比利时、文莱达鲁萨兰国、几内亚和所罗门群岛报告的结论性建议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今天结束了第五十九届会议,会上通过了关于委内瑞拉、波兰、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加纳、比利时、文莱达鲁萨兰国、几内亚和所罗门群岛关于其如何落实《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条款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委员会关于八份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可从其网站上获取。

除了审议报告,委员会还通过了一项一般性建议,其中包括一套实用的权威指导,旨在确保流离失所和无国籍妇女所面对的具体挑战能够得到解决,确保她们的权利得到理解、落实和践行。这份一般性建议还指出,“有很多理由说明了妇女为何被迫离开家园,而在其他国家寻求庇护。除了构成迫害的歧视妇女形式愈演愈烈,妇女在整个流离失所周期中都遭遇到侵犯权利的状况。由武装冲突、性别相关的迫害和其他影响妇女的严重人权侵犯引起的流离失所加剧了消除歧视妇女现象的现有挑战。”

委员会还与儿童权利委员会通过了一项联合一般性建议/意见,提供了对 预防和消除妇女和女童所遭受有害做法的国家义务的全面解读,包括针对切割女性生殖器官、所谓以荣誉为名的犯罪、强迫婚姻和童婚以及多配偶制问题。这份联合文件还强调了其他有害做法,比如贞洁测试、束缚措施、守寡做法、杀害婴儿和塑形——包括强迫催肥、拉长颈部和熨胸。

委员会主席尼科尔·阿梅利(Nicole Ameline)在总结发言中总结了会议期间开展的工作,她表示,除了审议八个缔约国的报告,包括审议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委员会还与非政府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举行了非正式会议,讨论了进一步增强委员会与《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报告机构间小组合作的方式。委员会在落实大会关于条约机构强化的第68/268号决议方面取得了进展,并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试点采用简化报告程序。委员会还与《公约》缔约国举行了非正式会议。会议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有:通过了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儿童权利委员会关于有害做法的联合一般性建议,通过了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关于与妇女性别有关的难民地位、庇护和无国籍方面的一般性建议。针对个人来文,一共做出了四项决定。阿梅利女士向今年年底结束任期的委员会成员表示了敬意。她说,她担任这个委员会的主席既是一种骄傲,也是一个难得的机会,许多人认为,委员会作为妇女权利工作的堡垒,发挥了最为重要的作用。

委员会专家们发言称赞了阿梅利女士作为委员会主席开展的工作,并向其致谢。

委员会的第六十届会议将于2月16日至3月6日举行。阿塞拜疆、丹麦、厄瓜多尔、厄立特里亚、加蓬、吉尔吉斯斯坦、马尔代夫和图瓦卢的报告将在该届会议上接受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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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信息媒体使用;非正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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