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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简报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我们对香港特区依据《国家安全法》判刑感到震惊

2022年10月11日

一辆囚车抵达西九龙裁判法院大楼,对47名“民运人士”的听证会正在进行,根据《国家安全法》,他们被指控犯有阴谋颠覆罪,中国香港,2022年2月4日 ©  路透社

发言人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发言人拉维娜·沙姆达萨尼(Ravina Shamdasani)

地点

Geneva

周六,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依据《国家安全法》再对五人作出判刑,其中四人是未成年人,我们对此感到震惊。

联合国人权办和若干联合国人权机制一再对《国家安全法》对香港特区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负面影响表示关切。我们提醒香港特区当局依照国际人权法,特别是《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所须承担的义务。《儿童权利公约》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儿童的逮捕、拘留或监禁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仅应作为最后手段,期限应为最短的适当时间”。

负责监督公约实施的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今年7月呼吁当局政府“采取具体措施废除现行的《国家安全法》,同时对适用该法保持克制”。我们感到遗憾的是,尽管人权事务委员会提出了明确的建议,但《国家安全法》的适用,包括针对儿童的适用仍在继续。

我们敦促当局使香港特区的立法和实践完全符合其国际人权义务。

更多信息和媒体问询,请联系:

日内瓦:

拉维娜·沙姆达萨尼(Ravina Shamdasani)+ 41 22 917 9169 / ravina.shamdasani@un.org
玛塔·乌尔塔多(Marta Hurtado)+ 41 22 917 9466 / marta.hurtadogomez@un.org

内罗毕:

赛义夫·马甘戈(Seif Magango)+254 788 343 897/seif.magango@u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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