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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族歧视或其他歧视,包括基于少数群体身份、宗教或信仰、年龄、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残疾、语言、性别、性特征或性取向,以及交叉或多重形式的歧视,是导致无国籍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据估计,在世界上已知的无国籍人口中,有75%以上属于少数群体。

无国籍与少数群体和其他弱势群体已经面临的障碍相互交织,并加剧了这些障碍。这进一步限制了他们获得服务和享有人权。正如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指出的,属于少数群体的妇女在取得、变更或保留国籍以及赋予其子女国籍方面可能因性别歧视而进一步被边缘化。虽然仅靠国籍并不能解决无国籍少数群体所面临的污名化和歧视,但国籍对充分平等行使人权和自由通常至关重要。

2021年夏季开展协商

在2021年10月举行关于在国籍事项上实现平等和不歧视以结束无国籍状态的圆桌会议之前,人权高专办和难民署对这一领域的国家法律、政策和做法进行了评估。

人权高专办和难民署向联合国会员国分发了一份简短的问卷调查,并在线开放了公共协商。虽然许多问卷以保密方式反馈,但部分调查对象同意予以公开。具体如下:

2021年10月举行圆桌会议

基于2021年夏季协商取得的成果,2021年10月人权高专办和难民署共同召开了关于在国籍事项上实现平等和不歧视以结束无国籍状态的虚拟圆桌会议。此次圆桌会议旨在:

  1. 提高对国籍权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呼吁关注世界各地无国籍人口的困境,特别是那些基于族裔、种族、宗教、年龄、性别、残疾、语言以及性取向、性别认同、性别表达或性特征的歧视而成为无国籍人;
  2. 鼓励各国分享良好做法并加以采纳,以消除由其国籍法、政策和做法造成的歧视;
  3. 以及鼓励联合国人权机制更多地关注这些问题,并酌情就这些问题进行更加充分的协调。

会议报告将在会议结束后形成,涵盖讨论过程中提出的良好做法和建议。该报告将提交至2021年12月召开的少数群体问题论坛第十四届会议,并分享至相关的联合国条约机构、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和国家人权机构。

关于少数群体、无国籍问题和人权的重要文件

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的报告

  • 《宗教或信仰自由特别报告员关于消除一切形式的宗教不容忍问题的临时报告》,第26至29段,联合国文件A/75/385,2020年10月12日。
  • 《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关于优先事项和任务愿景的报告》,第36至40段,联合国文件A/HRC/37/66,2018年1月16日。
  • 《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第一份少数群体中无国籍问题专题报告的最新情况》,第85至87段,联合国文件A/HRC/40/64,2019年1月9日。
  • 《当代形式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行为特别报告员关于在公民身份、国籍及移民身份方面的种族歧视的报告》,第6至15段,联合国文件A/HRC/38/52,2018年4月25日。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的出版物

其他联合国出版物

工具和学习课程

其他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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