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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以人权为本的做法解决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而对他人实施不容忍、消极陈规定型、污名化、歧视、煽动暴力与暴力侵害行为至关重要。纳尔逊·曼德拉曾说过一句名言:“没有人天生会因肤色、出身或宗教原因而仇恨他人。”此外,也没有人天生就知道如何管理宗教多样性,在人权领域,这既代表着巨大的积极潜力,也会成为严重紧张局势的根源。这些事实凸显了在信仰和人权方面进行包容性同侪式学习的重要性。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的报告,A/HRC/49/86,2022年1月6日

自2011年3月以来,大会和人权理事会相继通过了关于打击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而对他人实施不容忍、消极陈规定型、污名化、歧视、煽动暴力和暴力侵害行为的各项决议。在2022年12月15日通过的第77/225号决议中,大会:

  1. 呼吁所有国家响应伊斯兰合作组织秘书长的呼吁,采取下列行动,以在国内营造一种宗教容忍、和平和相互尊重的氛围:
    • 鼓励创建合作网络,培养相互理解、促进对话、鼓励采取建设性行动,以便在教育、卫生、预防冲突、就业、融入和媒体教育领域促进实现共同的政策目标并取得切实成果;
    • 在各国政府中设立适当机制,以便确定和应对在不同宗教群体成员之间导致紧张关系的潜在领域,并协助预防冲突和进行调解;
    • 鼓励为政府官员提供有效外联战略方面的培训;
    • 鼓励社区领导人作出努力,在其社区中讨论产生歧视的原因并制定战略消除这些原因;
    • 声讨不容忍行为,包括构成煽动歧视、敌视或暴力的鼓吹宗教仇恨行为;
    • 采取措施,将煽动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直接暴力行为定为刑事犯罪;
    • 理解有必要在地方、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制定战略并协调行动,通过教育和提高认识等活动,制止对他人进行诋毁和持有宗教成见,打击煽动宗教仇恨的行为;
    • 认识到在地方、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以开放、建设性和相互尊重的方式进行思想辩论以及开展宗教间、信仰间和文化间对话,可在消除宗教仇恨、煽动和暴力行为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2. 还呼吁所有国家:
    •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府官员在执行公务时不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对他人进行歧视;
    • 扶持宗教自由和多元化,帮助所有宗教团体的成员提高表达其宗教信仰并公开、平等地为社会作贡献的能力;
    • 鼓励所有个人进入并有意义地参与社会所有部门,无论其宗教或信仰如何;
    • 大力打击宗教定性行为,这种行为被认为是在进行询问、搜查及其他执法调查程序中以宗教为标准从而招人反感的做法;
  3. 进一步呼吁所有国家采取措施和政策,促进对礼拜场所以及宗教场址、墓地和圣祠的充分尊重和全面保护,并对易遭破坏或损毁的地点采取防范措施;
  4. 呼吁加强国际努力,促进全球对话,以尊重人权以及宗教和信仰多样性为基础,在各级增进宽容与和平文化;

秘书长已向大会提交年度报告,其中包括高级专员提供的资料,介绍了各国为打击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而对他人实施不容忍、消极陈规定型、污名化、歧视、煽动暴力和暴力侵害行为而采取的各项措施。此外,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依据各国提供的关于为执行上述行动计划所作的努力和采取的措施的资料,编写并向人权理事会提交了全面的后续报告,其中载有详细的结论,以及为进一步改进计划执行情况而可能采取的后续措施的意见。

报告发表时间 文号 授权决议
2023年1月 A/HRC/52/79 人权理事会2022年4月1日第49/31号决议
2022年9月 A/77/487 大会2021年12月16日第76/157号决议
2022年1月 A/HRC/49/86 人权理事会2021年3月24日第46/27号决议
2021年7月 A/76/164 大会2020年12月16日第75/157号决议
2021年1月 A/HRC/46/67 人权理事会2020年6月22日第43/34号决议
2020年9月 A/75/369 大会2019年12月18日第74/164号决议
2020年2月 A/HRC/43/72 人权理事会2019年3月22日第40/25号决议
2019年7月 A/74/229 大会2018年12月17日第73/164号决议
2019年1月 A/HRC/40/44 人权理事会2018年3月23日第37/38号决议
2018年7月 A/73/153 大会2017年12月19日第72/176号决议
2018年1月 A/HRC/37/44 人权理事会2017年3月24日第34/32号决议
2017年9月 A/72/381 大会2016年12月19日第71/195号决议
2017年3月 A/HRC/34/35 人权理事会2016年3月24日第31/26号决议
和2015年3月27日第28/29号决议
2016年8月 A/71/369 大会2015年12月17日第70/157号决议
2015年10月 A/70/415 大会2014年12月18日第69/174号决议
2015年1月 A/HRC/28/47 人权理事会2014年3月28日第25/34号决议
2014年8月 A/69/336 大会2013年12月18日第68/169号决议
2014年4月 A/HRC/25/34 人权理事会2013年3月22日第22/31号决议
2013年10月 A/68/546 大会2012年12月20日第67/178号决议
    人权理事会2012年3月23日第19/25号决议
2012年8月 A/67/296 大会2011年12月19日第66/167号决议
    人权理事会2011年3月24日第16/18号决议

依照大会第77/225号决议,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于2023年2月17日向所有常驻代表团发出普通照会(EnglishFrançaisEspañol),邀请他们在2023年4月17日之前向即将提交的秘书长报告做出贡献。办事处还向国家人权机构和民间社会组织发出了一份相关的材料征集呼吁,包括对可能采取的后续措施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