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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人权、法治、和平和可持续发展等概念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的关系。因此,许多国际条约和承诺都提到了民主原则和参与权。这两项的核心标准是:

  • 《世界人权宣言》由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通过,通过宣布“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来详细阐述民主的基本要素,并保障人人有效参与政治的权利。
  •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由联合国大会于1966年通过,对个人参与构成公共事务的程序的权利赋予了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地位,并进一步加强对参与权和自由的保护。

其他材料

以下文件和文本包括组织法、条约、章程、原则宣言、议定书、准则、行动计划、战略、行为守则和良好做法守则,以及建议和条例。

无论这些文件和文本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它们的价值均在于其得到了大批行为者的接受和承认。它们为参与促进和巩固民主的人们提供了指导和重要的信息来源。对于各国、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联合国机构和专门机构以及希望在这一领域进行比较研究的学者和其他专家来说,它们是实用的资源。

(一)区域和次区域组织

非洲

  1. 非洲联盟
    1. 《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
    2. 《非洲联盟组织法》
    3. 关于违宪更换政府的洛美宣言,2000年7月
    4. 关于非洲安全、稳定、发展与合作的泛非会议(泛非会议)
    5. 非洲发展新伙伴关系(新伙伴关系)
    6. 《非洲联盟关于非洲民主选举原则的宣言》,AHG/Decl.1 (XXXVIII),2002年
    7. 《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关于非洲妇女权利的议定书》(摘录)
  2. 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中非经共体)
    1. 《促进中部非洲持久民主、和平与发展巴塔宣言》
  3.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西非经共体)
    1. 《西非经共体条约》
    2. 《西非经共体政治原则宣言》(A/DCL.1/7/91)
    3. 《民主和善治议定书》(A/SP1/12/01)
  4.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南共体)
    1. 《南共体条约》
    2. 《南共体区域指示性战略发展计划》
    3. 《南共体民主选举的原则和准则》
  5. 阿拉伯地区
    1. 《关于民主、人权和国际刑事法院作用的萨那宣言》,2004年1月
  6. 阿拉伯国家联盟
    1. 《突尼斯宣言》
    2. 《阿拉伯人权宪章》

欧洲地区

  1. 欧洲联盟
    1. 《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
    2. 理事会和参加理事会会议的成员国关于人权、民主和发展的决议
    3. 《欧共体理事会条例》,第976/1999号,1999年4月29日
    4. 《科托努协议》
  2. 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欧安组织)
    1. 关于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的人的方面会议
    2. 维也纳机制
    3. 莫斯科机制
    4. 关于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的人的方面会议的《哥本哈根文件》
    5. 《新欧洲巴黎宪章》
  3. 欧洲委员会——威尼斯委员会
    1. 《选举工作良好做法守则》,2002年7月
    2. 《国家一级宪法公民投票准则》
    3. 《关于禁止和解散政党及类似措施的准则》
    4. 《政党筹资准则》

美洲

  1. 美洲国家组织(美洲国家组织)
    1. 《美洲民主宪章》
    2. 促进和加强民主:《美洲民主宪章》的后续行动
    3. 《关于民主和公众信任的圣地亚哥宣言:对美洲善治的新承诺》
    4. 《新莱昂宣言》
    5. 《关于社会发展、民主以及腐败的影响的基多宣言草案》
  2. 安第斯共同体
    1. 《关于民主和一体化的宣言》
    2. 《卡塔赫纳协议附加议定书》“安第斯共同体民主承诺”
    3. 《马丘比丘关于民主、土著人民权利和消除贫困战争的宣言》
    4. 《安第斯促进和保护人权宪章》
  3. 伊比利亚-美洲国家组织(Organization of Iberoamerican States)
    1. 《概念宣言》(Declaración de Concepción)
  4. 中美洲一体化体系
    1. 《中美洲国家组织宪章特古西加尔巴议定书》(中美洲组织)
    2. 中美洲可持续发展联盟
    3. 《中美洲民主安全框架条约》
  5. 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
    1. 《关于南方共同市场民主承诺的总统宣言》(Declaracion Presidencial Sobre Compromiso Democratico en el Mercosur)
    2. 《南共市、玻利维亚共和国和智利共和国民主承诺乌斯怀亚议定书》(Protocolo de Ushuaia Sobre Compromiso Democrático en el Mercosur, la Republica de Bolivia y la Republica de Chile)
  6. 里约集团
    1. 《谋求和平、发展和民主的阿卡普尔科承诺》
    2. 《亚松森宣言》
    3. 《关于捍卫民主的宣言》
    4. 《谋求民主的卡塔赫纳承诺》
    5. 《民主宣言》(Declaración sobre Democracia)
    6. 《库斯科共识》“民主治理:捍卫和巩固民主”,2003年5月

(二)其他政府间组织

  1. 法语国家国际组织
    1. 《巴马科宣言》
    2. 《贝鲁特宣言》
  2. 英联邦
    1. 《哈拉雷英联邦宣言》,1991年
    2. 《关于哈拉雷英联邦宣言的米尔布鲁克英联邦行动纲领》,1995年
    3. 《阿索山英联邦发展与民主宣言:和平与繁荣伙伴关系》

(三)其他实体

  1. 新的民主政体或恢复民主的政体国际会议
    1. 第五届新的民主政体或恢复民主的政体国际会议
    2. 《乌兰巴托行动计划:民主和善治》
  2. 民主政体共同体
    1. 迈向民主社会部长级会议
    2. 《汉城行动计划:为和平与繁荣投资的民主》

(四)议会间组织

  1. 各国议会联盟(议联)
    1. 《世界民主宣言》
    2. 建立议会和人民的密切联系以确保持久民主
    3. 议会在分散的世界中加强民主制度和人类发展方面的作用
    4. 议会论坛在第五届新的民主政体或恢复民主的政体会议上的报告

(五)联合国和专门机构

  1. 联合国
    1. 《世界人权宣言》
    2.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3.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1993年6月
    4. 《联合国千年宣言》
  2.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
    1. 《蒙得维的亚宣言》
    2. 《人权和民主教育世界行动计划》和对编写《学术自由宣言》的贡献
    3. 《关于民主与宽容的汉城建议》
    4. 《宣言》(瑞士日内瓦,1994年)和《和平、人权与民主教育综合行动纲领》(巴黎,1995年)
    5. 教科文组织在比布鲁斯国际人文科学中心框架内的民主问题综合战略

本汇编是根据人权委员会第2003/36 号决议第14段编写的,该段要求人权高专办汇编各种政府间、国际、区域和次区域组织通过和使用的旨在促进和巩固民主的文件或文本。人权高专办致力于不断更新内容。如您发现错误或遗漏,请联系ohchr-infodesk@u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