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专题报告 A/79/317: 适当生活水准权所含适当住房及在此方面不受歧视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巴拉克里希南·拉贾格帕兰的报告 - 为了制定重新安置指导原则:审查和评估现行法律、政策和做法 已发布 2024年8月22日 联合国文号 A/79/317 分享 摘要适当生活水准权所含适当住房及在此方面不受歧视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在其关于“迁离和流离失所后的重新安置:应对一场人权危机”的专题报告(A/HRC/55/53)中,明确呼吁有关方面承认、防止和消除重新安置的不良后果和负面影响。本报告是特别报告员制定基于人权的重新安置原则和准则工作的第二个结构单元——人权理事会欢迎制定该原则和准则的建议。在本报告中,特别报告员审查和评估了各种重新安置行为体的现行法律、政策和做法,并概述了制定未来重新安置准则的关键参数。对于确定能否实现基于人权的持久解决办法以及受影响民众能否成功重建生活、生计和社区而言,重新安置的规划和设计阶段至关重要。在此阶段,重点必须是确保居留权、返回权和重新安置权。这包括尊重和有意义地参与关于重新安置地点、项目设计和执行的决定,以及受影响社区和东道国社区之间基于利益分享原则的协议。此外,应在不破坏各国宏观经济稳定的情况下,确保充足的项目筹资,并确保进行有效的监测、后续行动和申诉程序。以包容、尊重、参与和基于伙伴关系的方式进行规划和设计,可大大提高所有形式的重新安置的成功机会。在执行过程中,各国必须确保在重新安置点的土地分配、服务提供和基础设施发展方面,充分遵守人权标准。各国还必须执行保护人权、解决冲突和提供有效补救机制的法律。重新安置后的监测和评估,以及为适应性管理和纠正行动提供资源,对于评估重新安置项目的成果和应对当前的挑战而言至关重要。报告最后向各国、发展融资机构、国际组织和企业提出了重要建议。 发布方: 适当生活水准权所含适足住房及在此方面不受歧视权问题特别报告员 致 大会 - 第七十九届会议 版本 查看可供下载的官方语文版本 另见 适当生活水准权所含适当住房及在此方面不受歧视权问题特别报告员 标签 适当住房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 EnglishFrançaisEspaño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