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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裁定,允许一名摩洛哥儿童就读公立学校,联合国委员会对这一裁定表示欢迎

2020年5月28日

英文 | 西班牙文

 

 

日内瓦(2020年5月28日)——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欢迎西班牙迅速作出裁定,允许一名12岁的摩洛哥女童在其北非的飞地梅利利亚入学,为另外80多起类似未决案件树立了积极范例。

在西班牙政府采取行动六周以前,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要求西班牙采取临时措施,允许一名在梅利利亚出生和长大的摩洛哥籍女童N.S.进入当地一所小学就读。

委员会成员安·斯基尔顿(Ann Skelton)表示:“我们祝贺西班牙作出迅速反应。N.S.现在可以在西班牙接受正规教育从而充分发挥其潜能,西班牙是唯一一个她所了解的国家,也是她一直以来居住的地方。”

N.S.出生在梅利利亚,母亲是摩洛哥人——后者从孩提时就移民到这里。在这座西班牙城市,她和母亲都被划分为非正常身份居民,因此,虽然N.S.已到法定入学年龄——6岁至16岁,也无法进入公共教育系统。

从2018年开始,N.S.与其他处境相同的儿童已为此奔走了两年多,每周在梅利利亚的教育部门前示威,为自己争取受教育权。

2019年11月,N.S.与母亲向梅利利亚的司法行政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允许N.S.在梅利利亚入学,但法官裁定N.S.应该在摩洛哥接受教育。

今年2月,N.S.与母亲向儿童权利委员会提出申诉,辩称她们在摩洛哥没有亲属,因此要求N.S.在没有必要援助的情况下前往摩洛哥,在一个不同的国家以不同的语言接受教育是不现实的。

委员会立刻与西班牙政府取得联系。梅利利亚地方行政当局随后于3月24日通知N.S.,她已被当地的一所公立学校录取。

N.S.通过该视频与委员会分享了自己的喜悦心情:“我是目前唯一被录取的儿童,但还有很多儿童无法上学。”N.S.补充道,她希望看到其他非正常居民身份的儿童也可以像她一样去上学。

斯基尔顿表示:“这是我们的个人申诉机制处理速度最快的案件。但委员会还登记了其他一些类似案件。我们呼吁西班牙采取紧急措施,允许这些儿童在梅利利亚上学,因为儿童无论居于何地,无论何种身份,都享有受教育权。”

点击此链接获取N.S.的视频信息。

更多媒体问询,请联系郭慧妍(Vivian Kwok)+41 22 917 9362/ vkwok@ohchr.org

背景资料:

儿童权利委员会监测缔约国遵守《儿童权利公约》及其《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和《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的情况。该公约目前有196个缔约国。委员会由18名委员组成,委员是召集自世界各地的独立人权专家,以个人身份而不是缔约国代表身份任职。《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OPIC-CRC)规定委员会可以接收和审议个人或群体的申诉,这些个人和群体声称自己是批准《任择议定书》的国家侵犯儿童权利行为的受害者。到目前为止,已有46 个国家批准或加入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委员会关于个人申诉/来文的意见和决定是对各国按照《公约》和两项实质性任择议定书履行人权义务情况的独立评估。

通过视频了解以下更多信息:条约机构系统儿童权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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