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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特别程序

联合国和平集会自由权和结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克莱芒·武莱(Clément Voule)表示:“各国采取措施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威胁,不应剥夺和平集会与结社自由”

2020年4月9日

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给全球人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联合国和平集会自由权和结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克莱芒·武莱(Clément Voule)在今天的声明中表示:“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及民间社会共同努力,保护民众抵御此次健康危险,我对此表示敬意。 以人权为指引,我们将会为战胜大流行病创造更好的条件,建设更具抵抗能力的未来。”

“任何一个国家或政府都无法独自解决危机,应将民间社会组织视为抗击大流行病的战略伙伴。我因此感到担忧,因为与全球民间社会在线磋商获得的信息表明,出现了几种令人不安的趋势与限制,民间社会协助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的能力也受到限制。

许多国家已通过法律,限制公共集会以及行动自由。基于公共健康考虑采取的限制措施,若依实际状况必要而且适度,即为正当。遗憾的是,这些国家在规划或审查适当应对措施的过程中,很少征求民间社会组织的意见,在某些情况下,通过这些法律和法规的过程令人质疑。另外,这些法律法规往往宽泛而模糊,而且有关方面没有确保有关这些新法律的清晰信息得到及时广泛地传播,既未确保所实施的处罚措施适度,也未充分衡量所带来的影响。许多情况下,此类措施似乎以歧视性方式加以执行,反对派人士和团体及脆弱社群共同构成遭受歧视的首要目标。

有些情况尤其令人担忧:政府利用此次危机停止宪法保障,以通过大范围的紧急状态法,并以政令进行统治。对于这种趋势,包括特别报告员克莱芒·武莱在内的联合国专家已予以警告。许多情况下,采取的措施似乎更多是用以巩固统治和打击反对派人士,而非确保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军事化的发展趋势同样令人担忧。几个国家也已推迟举行计划中的大选,而未尽全力寻找替代到场投票的安全办法。

民间社会组织在工作中也面临无数约束与限制。在一些国家,新社团若不能证明已制定适应当前紧急局势的内部规章制度,则无法注册登记。虽然民间社会工作者在应对危机和为脆弱人群提供支持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但其发挥作用的能力却一直受到约束性法律以及经费短缺的限制,而资金短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对获取跨境经费施加的限制所致。此外,民间社会成员和其他工作者同为缺乏必要个人防护装设备所困。这种情况下,关于劳工代表因公开讲述工作场所的危险状况而面临报复的报道,尤其令人不安。

此次危机还被广泛用来限制获取信息。几个国家已采取新的措施,处罚传播“虚假新闻”行为,或加强执行现行类似法律条款,同时对报道危机的个人予以警告、拘留或驱逐出境。访问互联网在危机时期尤为关键,因而限制访问互联网的现行措施和新措施或对特定网站和信息形式的审查,在现阶段尤其令人担忧。

面对当前的公共卫生紧急情况,和平集会自由权和结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提醒各国,有必要以符合其人权义务的方式应对危机。特别报告员特别强调指出 十项重要原则:

第一,确保新的法律措施尊重人权。任何一项新措施,其通过过程和核心内容均要符合人权义务,这一点至关重要。如有可能,在通过新措施前应与民间社会举行磋商。若新的法律或法规获得通过,对人权施加的任何限制必须符合合法性、必要性及相称性原则。宣布全面限制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做法,不可接受。要预先考虑到豁免以下人员和机构:民间社会行为者,尤其是监测人权的行为者、工会、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社会服务机构、报道危机管理情况的记者。通过任何新措施,均必须广泛传播相关信息,并将其译入当地语言和土著语言。在实施刑事处罚前,须给公众留有适当时间,熟悉相关法律。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以歧视性方式执行法律或法规,关于如何实施新措施的相关说明信息,应向全体公众公布并易于查询。应保证对危机期间采取的措施开展独立监督和审查,以便确保在整个危机期间以尊重人权和不歧视的方式执行法律。此外最重要的是,无论何种情况下,均不得不成比例地实施任何处罚,处罚本身不得促使感染进一步传播,要将当时的应急状况考虑在内,包括司法系统减少运作,许多民众面临财务困境。

第二,确保公共卫生紧急状况不被用作违反人权的藉口。当务之急是,危机不应成为广泛压制人权,特别是压制和平集会自由权和结社自由权的藉口。如法外处决、即决处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所 强调指出,危机不是过度使用武力驱散集会的正当理由,也不是不成比例实施处罚的正当理由。各国有义务通知联合国秘书长,是否及何时宣布进入紧急状态,通知由此导致的任何权利克减,且这些克减必须符合《锡拉库扎原则》。2019冠状病毒病所致公共卫生紧急状态结束后,务须取消一切强制性限制措施,恢复充分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的权利。在这方面,各国应在为应对当前危机而通过的一切紧急状态规定或法律中纳入日落条款,保证在公共卫生紧急状态结束后这些规定或法律自动失效。此外,在危机期间尤其要加强司法和议会的制衡作用,以避免行政部门权力过大、过于宽泛,确保对任意行使行政权力加以制约。

第三民主不可被无限期推迟。特别报告员承认,在当前大流行病席卷全球的状况下,制定适当的选举方法是个复杂的问题,不存在简单的解决办法。许多国家限制集会,影响了个人参加竞选和集会、联络选民和监督选举进程的能力。民间社会在选举中接触候选人或联络更广泛的公众的能力也受到限制。鉴于上述重重困难,尊重表达自由和充分保障在线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的权利,便更为重要。此外,各国应提高选举情况下其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并与民间社会协商制定适当做法。虽然某些情况下可能有必要限制到场投票,但各国应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包括利用邮寄选票等替代性投票程序,确保选举及时举行。所有情况下,均须确保选举进程的诚信。

第四,确保包容性参与。积极的公民意识在发生危机时至为关键。必须将民间社会视为政府应对当前危机的重要伙伴,协助政府制定包容性政策,传播信息,建立共享和合作的做法,并向弱势社群提供社会支持。各国必须确保结社自由权得到充分尊重,包括在注册登记社团时不施加限制,确保民间社会组织能够自由开展宣传,包括在国际上开展宣传。各国还应支持民间社会组织参与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公共卫生战略。各国应向为社会提供重要支持的民间社会组织,特别是残疾人和弱势群体的支助和倡导组织,提供财政支持。各国必须确保这些组织接触所服务社群的能力不会遭受不当限制。此外,绝不能利用此次危机来阻止民间社会组织、维权律师和记者开展重要工作,监督警察、监狱、移民拘留中心和国家法律程序的其他组成部分。

第五,保障在线结社和集会自由。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在线上和线下同样适用。如今到场集会受到限制,确保对互联网的访问和使用就更为必要。除了避免关停互联网或采取在线审查等限制外,各国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全球人口都能以可负担的价格使用互联网。具体到民间社会组织,各国应确保它们可以在线完成注册,并通过在线论坛为其提供参与制定政策的机会。无论如何,要确保网上和平集会和结社权,需要充分尊重和保护个人的隐私权。

第六:保护工作场所的结社和集会自由权结社自由权延伸至在工作场所内成立工会和其他形式社团的权利,和平集会自由权也延伸至罢工权。此次危机凸显出,需要在工作场所提供确保所有雇员健康权的保护和措施。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因为员工发动或宣传在工作场所加强保护和安全的必要性而将其解雇。

第七,必须确保表达自由。必须确保包括记者和人权维护者在内的民间社会行为者享有自由索取、接受和传授思想和信息的权利,无论其涉及危机本身、危机管理还是其他主题。尤其要避免通过法律将“虚假新闻”定为犯罪,因为此类法律长期被滥用,也被用来针对人权维护者。

第八,必须保障民间社会能够参与多边机构的行动。联合国和其他多边机构应采取措施,确保民间社会组织能够继续参与决定所有政策,包括与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措施有关的决策,特别是在公私伙伴关系的情形下。还应继续提供联合国人权机构的公开会议和其他会议的广播和归档素材,并在可行情况下,促进民间社会通过视频链接参与会议。在无法举行现场会议的情况下,联合国各机构应积极主动地与民间社会组织取得联系,适当考虑调整在线举行会议和协商的方式,以适应人权维护者的安全需求以及在行使在线结社自由方面的挑战。此刻,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尤为重要,工作队应该围绕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与人权的问题与民间社会加强接触,以确保联合国与政府之间的伙伴关系和干预措施取得效果,同时监测在2019冠状病毒病的情况下民间社会所受到的各种限制。

第九,此刻国际社会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团结一致。财政限制严重制约了民间社会为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危机做出贡献的能力。即使在危机之前,限制跨境支助的法律就已影响到民间社会的经费获取。各国应废除不当限制民间社会获取经费(特别是国际资金)能力的法律。此外,各国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向民间社会组织提供财政和其他形式的支持,并承认许多民间社会组织在广泛保障公共健康方面发挥的关键作用。

第十,2019冠状病毒病对未来的影响及回应民众的改革呼声最后,特别报告员希望指出,此次危机爆发的前一年,世界各地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抗议浪潮。虽然各地抗议者的具体要求和关切各不相同,但一致要求更加民主的治理、更加尊重人权、加强平等、结束紧缩政策,并采取有意义的步骤来应对气候变化和腐败蔓延的问题。以上诉求不可能因当前的危机而缓解;如果说会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危机导致经济下滑,金融措施又加剧不平等,这只能令引发抗议的根源问题更加恶化。在这种情况下,各国的危机应对措施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公民的需求,各国要采取措施实行更民主的治理结构,加强对权利的保护和履行,减少不平等,并确保向更绿色、更可持续的能源过渡得到更多支持和关注。

克莱芒·尼亚雷索西·武莱先生来自多哥,自2018年3月起担任联合国和平集会权和结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他是一名律师,目前在日内瓦从事人权领域的工作。他是日内瓦国际人道主义法和人权学院的副研究员。此前他曾领导国际人权服务社(International Service for Human Rights, ISHR)的工作。武莱先生还曾担任多哥人权维护者联盟秘书长、多哥国际刑事法院联盟的宣传官员和多哥国际特赦组织多哥分部秘书长。自2011年以来,武莱先生一直担任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委员会采掘业、环境和侵犯人权行为工作组的专家。

特别报告员是被称为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独立实况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旨在应对世界各地的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特别程序的专家们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既不是联合国工作人员,也不因其工作收取酬劳。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巴尔迪娅·杰贝里(Bardia Jebeli)+41 22 917 5314 / bjebeli@ohchr.org

与其他联合国独立专家有关的媒体问询,请联系:联合国人权传媒科萨维耶·塞拉亚(Xabier Celaya + 41 22 917 9445 / xcelaya@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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