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就和平集会权提出新的指导意见
2020年12月15日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驻津巴布韦顾问菲欧娜·阿多路(Fiona Adolu)表示:“我们在第37号一般性意见*发布后,立即将其提供给该国政府,并表示愿就如何以符合人权标准的方式对待抗议者提供技术咨询,(该一般性意见)也有效地表明,联合国正密切关注津巴布韦抗议活动的一切动态。”
2020年7月,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和平集会权的第37号一般性意见(GC 37),这项权利载于《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和平集会之权利,应予确认,”并仅允许在有限情况下对其加以限制。然而,组织者、抗议者、政府、执法部门和公众常常就如何行使此项权利以及何种情况下能够限制此项权利的问题发生冲突。
第37号一般性意见就所有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提供了实用的指导意见,将给津巴布韦及类似地区带来重大改变。
阿多路表示:“已故总统穆加贝(Mugabe)下台后,民众表现出兴奋的情绪,当然也希望在和平集会权等公民权利方面出现积极变化。但是新政权在处理抗议活动的问题上第一次接受真正考验,则是2018年8月在选举结束后随即发生的抗议活动期间……结果是安全部队过度使用武力,导致6人死亡。有报告称,安全人员进入各个社区恐吓民众,不准他们参加抗议活动,这也阻止了其他民众走上街头表达自己的意见。”
她还表示:“这项一般性意见内容十分丰富,我们能够利用这一工具,就保护和平集会权的义务向当局提供建议与指导。它也将为民间社会组织提供重要指引,引领他们寻找通过诉讼维护和平集会权的途径。”
第37号一般性意见的发布恰逢其时。过去的一年里,抗议活动大幅增加,全球各地的人们走上街头,掀起“黑人的命也是命”等各种运动,抗议气候变化,抵制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的限制措施。然而,各国政府常常为抗议活动设置重重障碍,许多做法最终演变为暴力。
负责编写第37号一般性意见的委员会报告员克里斯托夫·海恩斯(Christof Heyns)表示,这项新的指导意见有助于缓解这些问题。
他说:“如今,和平集会对于塑造社会显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该一般性意见为委员会创造了条件,使其能够更加明确地向警方、当局、参与者、旁观者……向所有人阐明参与集会的规则。”
第37号一般性意见明确指出,各国不仅有义务避免对和平集会加以不当干涉,而且有义务积极为集会提供便利和保护参与者。该意见还明确了近期各项运动中出现的焦点问题。该意见确认,在线集会和私人场所的聚会,同样受到和平集会权的保护。参与者通常可以配戴口罩。该意见还论述了可在何种情况下及以何种方式实施限制,例如大流行病期间为保护公共健康能够实施怎样的限制。海恩斯表示:“该意见结合《联合国关于使用低致命武器的指南》,重申并更新了有关集会管理的重要规则。”
欧洲非营利法律中心的弗朗西丝卡·法努奇(Francesca Fanucci)表示,第37号一般性意见中的实用指导意见为活动人士提供了重要工具,可藉以开展宣传并在国家一级提起诉讼。
她说:“目前的挑战是,要确保活动人士知道有这样一项工具,同时确保律师、法官和政策制定者不仅了解它的存在,而且知道他们有义务予以遵守。”
在津巴布韦的阿多路充满信心,相信能够一直运用第37号一般性意见促进人权。
她表示:“宪法法院已经裁定,政府必须颁布法律建立一个机制,让公众对安全部队的不当行为提出投诉,包括对他们在抗议期间的行为提出投诉。我们已经向司法部提供了这份一般性意见和其他资源。一旦法律公布,我们还将向议会提供这些资源,为他们提供技术指导,说明这一机制怎样才能做到符合人权标准。”
2020年12月15日
关于如何运用第37号一般性意见的全球网络研讨会于12月16日召开。可在人权事务委员会网页浏览其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