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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努力落实人权事务委员会的建议并取得进展

2020年12月9日

尽管2019冠状病毒病肆虐,2020年人权事务委员将继续根据其结论性意见后续行动程序,对《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缔约国开展审查。

委员会自2013年起便一直采用该后续行动程序。委员会先与缔约国在日内瓦展开建设性对话,然后通过结论性意见。委员会从中选择二至四项结论性意见,要求缔约国在一年内报告执行情况。委员会在届会上审查这些报告,评估各缔约国落实结论性意见的进展情况。具体方法是审查各缔约国提交的后续行动报告,并依据缔约国根据委员会的建议所采取的行动予以评级。

委员会针对其建议中的每一项关切领域予以评级。级别如下:‘A.基本满意’;‘B.部分满意’;‘C.不满意’;‘D.未与委员会合作或委员会未收到后续报告’;‘E.所采取的措施与建议相悖或表明拒绝接受建议’。

委员会委员兼结论性意见后续行动特别报告员玛西娅·克兰(Marcia Kran)表示,这一过程极为重要。克兰说:“后续行动程序对于确保委员会的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影响巨大。它推动各国在实现重要人权目标的工作上取得有意义的进展。各国向委员会提交报告后,往往通过制定新的法律和制度、开展能力建设和改进做法,来做出改善。后续行动程序为展示所取得的切实进展创造了条件。”

2018—2020年趋势

过去3年中,委员会已根据后续行动程序审查了42个缔约国的回复。2018年所授予的评级中无A级,2019年授予5项A级2020年2项A级。B级所占比例在2018至2020年间稳步提高,由34%(2018年)上升至43%(2020年)。

2018年、2019年、2020年缔约国A—E级比例分布。

马达加斯加和斯洛文尼亚获最高评级

委员会2020年审查了12个缔约国提交的后续行动报告: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斯威士兰、洪都拉斯、意大利、马达加斯加、蒙古、波兰、塞尔维亚、斯洛文尼亚和泰国。评估缔约国报告时,委员会从民间社会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提交的材料中获得帮助,这些材料提供了关于国内公民和政治权利状况,以及缔约国为落实委员会建议所采取的行动的影响等重要背景信息。

总部位于日内瓦,旨在促进民间社会与委员会之间互动的非政府组织“公民和政治权利中心”(Centre for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主任帕特里克·穆岑贝格(Patrick Mutzenberg)认为:“委员会的后续行动程序是为数不多的、以简洁明了的方式评估缔约国遵约情况的程序之一。”

两个缔约国在2020年获得A级。马达加斯加因建立符合《巴黎原则》的国家人权机构,即全国独立人权委员会(Commission Nationale Indépendante des Droits de l’Homme),荣获A级。

马达加斯加常驻日内瓦代表团临时代办蒂沃·希利·拉萨米马纳纳(Tivo Hely Rasamimanana)表示:“马达加斯加为人权事务委员会给予的肯定感到万分荣幸。马达加斯加在保护和促进人权领域的所有利益攸关方,深知这一问题对全体马达加斯加人民的重要性,这也是我们一贯的工作重点。马达加斯加欢迎依照其国际人权义务有效建立全国独立人权委员会(CNIDH),并欢迎该委员会在这一共同事业中发挥应有的根本作用。”

斯洛文尼亚同样于2020年荣获A级,原因是通过了《防止歧视法》并成立了平等原则倡导办公室。斯洛文尼亚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萨宾娜·斯塔德勒大使(Sabina R. Stadler)表示:“斯洛文尼亚非常感谢委员会的肯定,这充分体现出我们在不歧视问题上作出的努力。我们通过了《防止歧视法》,并依据该法成立了公平原则倡导办公室,因此获得最高评级,这也意味着要承担起巨大的责任。我们由衷地认为,上述措施的主要目的在于落实建议,确切而言,在于提高认识、防止和消除一切形式的歧视。”

她还表示:“平等原则倡导办公室从此成为一股强大而独立的声音,维护以往可能掉队者的人权。这一点在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暴发之后显得尤为重要。斯洛文尼亚坚信,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并将继续在国内和国际上积极倡导这一理念。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尽最大努力以身作则。”

后续行动的专题领域

2020年,委员会选取了不同的结论性意见,要求各国采取后续行动并审查进展情况。但是选择的建议也具有共性,内容涉及:防止和消除歧视;难民、寻求庇护者和移民的待遇;禁止和处理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并向受害者提供补救;保护人权维护者和记者的表达自由。

从缔约国的报告中,委员会有时无法明确,缔约国是在通过结论性意见之前还是之后采取了其中讨论的步骤。此外,报告往往没有详细说明缔约国开展落实工作的结果,例如对肇事者进行调查和起诉的数量和结果、向受害者提供的补救措施,以及所开展的培训有何影响。委员会已鼓励缔约国在其后续报告中述及以上这些问题。

委员会已终止对2020年接受审查缔约国的后续程序。因为这些国家不久以后便应提交其下次定期报告,委员会要求它们在下次定期报告中提供所缺信息。委员会通过这一方式,定期审查缔约国对建议采取后续行动的进展情况。

2021年,委员会计划根据后续行动程序审查澳大利亚、孟加拉国、危地马拉、牙买加、黎巴嫩、列支敦士登、毛里求斯、挪威、新西兰、挪威、摩尔多瓦共和国、圣马力诺、斯洛伐克和瑞士。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