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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家可归:在边缘苟活

2016年3月21日

“无家可归不仅是最极端的物质贫乏形式之一。它也定义了一个会遭受极端形式歧视、成见和暴力的群体。”联合国适足住房权问题专家莉兰妮·法哈(Leilani Farha)表示,“对无家可归者而言,存在双重的危险:法律和政策制造了无家可归,随后处罚这些人无家可归的现状。”

法哈本月将向人权理事会呈报其最新报告。这份文件提出了三个层次的办法,从人权视角理解无家可归。法哈解释道,无家可归不只意味着没有住所,或是临时与朋友、别人家住在一起或生活在庇护所中;它也意味着成为一个受社会排斥的群体,无法获取并享有住房权、健康权甚至在某些情况下的生命权。

法哈指出,无家可归者已在竭力争取生存和尊严的过程中证明了顽强,他们可以作为权利持有者,成为改变自我的动力。

“无家可归在太多情况下只被视为一个社会政策问题,而不是人权侵犯,它可以、也必须由人权对策来补救。”她表示,“任何人权方针的起点都应该聚焦个人的生活和争取尊严的斗争,它们必须得到解决。”

这名联合国专家解释道,不符合人权的政府政策是无家可归的结构性原因。为了战略性地回应无家可归问题,各国政府应该消除迫迁做法;确保因为权利侵犯而无家可归者获得法律补救。

各国政府也应该打击不平等:确保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护;规范减少了可负担住房可用性的快速投机性城市化;落实对妇女、残疾人、移徙者和难民的特别关注,他们由于家庭暴力、由于在获取财产和土地时的不平等而被迫流离失所,还要特别关注不受管制的私人行为者。

法哈呼吁开展全球运动,在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截止日期前消除无家可归现象,该议程承诺确保所有人享有适足住房。

“一些无家可归者往往流着泪告诉我,比起任何物质上的保障,他们渴求的是被‘看见’,被承认,被社会当作具有内在尊严和尊重的人类对待。”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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