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必须是巴黎任何气候变化协议的一部分
2015年11月27日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发展与经济社会问题司负责人克雷格·莫基贝表示,在巴黎缔约方会议(COP 21)上达成的任何气候变化协议都需要在其核心具备人权对策。
“气候变化主要是由人类活动造成的;这是公共和私营部门的政策和做法的直接后果,并削弱了人权。”他说,“如果各位反对全球所有国家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义务……我们认为这就直接违背了那些权利。我们想要看到的,是在巴黎采取的对策考虑到气候变化对人权的影响。”
莫基贝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大会——第21届缔约方会议之前发表上述评论,这场会议汇聚了全球政府,共同商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旨在让全球变暖小于2摄氏度。
在 关于人权与气候变化的关键信息中,人权高专办还呼吁各国采取行动保护那些缺少资源自保的人,并为气候灾害提供有效的获得补救途径。
“我们知道,从证据来看,气候变化直接影响了健康权、获得水和卫生设施的权利、获得适足住房的权利和发展权。”莫基贝表示。
为了加强对气候变化与人权之间联系的认识,在联合国人权高专办日内瓦总部举行的一场庆祝活动上,九个国家签署了关于人权与气候行动的日内瓦承诺。这项承诺是自愿性质的倡议,要求各国承诺促成国家代表在气候变化公约和人权理事会各项进程中有意义的协作。
由于这些国家的签署,签署国总数达到了30个,它们承诺在气候行动中致力于促进和尊重人权,并加强人权专家与气候专家之间的联系。
第二十一届缔约方会议希望敲定一项新的气候变化协议,它将限制二氧化碳的排放。据称二氧化碳会使全球温度(目前约为15摄氏度)不断上升。会议还将考察如何改变全球从生产到消费的商业行为。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