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健康而可持续的环境来保护人权
2014年5月22日
联合国人权与环境问题独立专家约翰·诺克斯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表示:“人权法包括环境方面的义务,这一点现在已毫无疑问。”
诺克斯近期在一份关于环境保护方面人权义务的报告中指出,从空气和水的污染到不可持续地利用自然资源,环境恶化对人们享有一系列广泛的人权产生了负面影响。
在人权理事会第25届会议上呈报报告时,诺克斯强调,各国需要评估环境对人权的影响,并公开环境信息,从而为参与环境决策提供便利。
诺克斯说:“此外,各国承担着特别的责任来保护特别容易受到环境问题伤害的成员,包括妇女、儿童和土著人民。”
报告指出,就土著人民而言,在其领地或领地周边开采自然资源和开展其他发展项目已成为他们最迫切的问题,因为他们与自然关系紧密。
诺克斯在评论中强调,各国在落实和执行环境标准时必须考虑土著人民的状况。他说,挑战在于划出保护区,同时还要尊重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多年的土著人民的权利。
诺克斯在首次对哥斯达黎加开展国别访问时注意到了对相关法律的严格解读,即从海岸线起一定范围内禁止城市建筑。
因此,某些社区的全体成员,尤其是非裔加勒比人少数群体,都面临着被逐出数代人赖以生存的土地的风险。报告指出,由此可以想见,这些社区的成员感到严格解读这项法律未能考虑到他们的权利和利益,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对他们的歧视。
诺克斯说:“各国不得在落实环境法律和政策时以违禁的理由歧视某些群体,它们必须采取额外措施保护特定群体,例如土著群体。”
这份报告的主题关于享有安全、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方面的人权义务,以时长一年的研究项目为基础,考察了众多行为方的说法,包括人权条约机构、区域人权法庭、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国际环境文书和人权理事会。
诺克斯将与联合国环境署合作,审查环境方面的人权义务正在如何得到落实。有关内容将被编为一份良好做法的摘要,于2015年3月呈交理事会。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