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残疾人

所有人的受教育权,包括残疾人

2014年2月14日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的一项最新研究表明,学校系统中对残疾人采取了可能剥夺其受教育权的歧视性措施。

一些学生因为残疾原因而被排除在教育系统之外,且不能获得任何其他受教育机会。其他一些学生被送往针对某项残疾的学校,由于这些学校通常属于特殊教育系统,他们往往与其他学生分隔开来。最后,一些学生只有在能够适应学校标准的条件下才能进入主流学校。

根据《残疾人权利公约》,全纳教育对于在平等机会的基础上,不受歧视地实现包括残疾人在内的所有人的受教育权是至关重要的。

这项研究指出,包容残疾学生包括消除限制或阻碍他们参与普通学校制度的障碍;改变主流学校的文化、政策和做法以满足包括残疾人在内的所有学生的需求。

全纳教育为打击成见和歧视现象提供了平台。它还促使通常失业率更高的残疾人群体全面参与社会事务。

“包含残疾人的混合学习环境使得他们的贡献受到重视,并使针对他们的偏见和误解逐渐受到挑战和消弭,” 研究指出:“正规教育提供的正式认证逐渐成为目前的公开就业市场所必需。”

该研究指出,教育系统应禁止主流学校以残疾为缘由拒绝学生就读,应促进残疾学生从特殊学校转到主流学校,并通过提供合理设施来确保非歧视待遇。这意味着学校应作出适当调整,以确保残疾学生在与其他学生平等的基础上进入和参与学校教育。

学校应调整其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以确保残疾学生能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获得全纳性、高质量和免费的初等和中等教育。

必须采取措施消除残疾学生在态度、身体、社会经济和沟通方面的障碍,他们还应该获得足够的支持(包括个性化支持)来完成有效的教育。此外,还应确保他们学习生活和社会发展技能(如学习盲文和手语)的机会。

该研究还建议学校聘用能够用手语和盲文授课的教师,并通过培训提高各级教育中的专业人员的残疾人意识和运用适当沟通和教育技术的能力。

完成中等教育后,残疾人应获得能适当满足其继续教育需求的终身学习机会。

该项研究进一步承认,建立全纳教育系统需要立即采取非歧视措施改变现有立法和政策框架,以促进残疾人的充分参与。

该研究还提倡在2015年即将取代千年发展目标的新框架中加入全纳教育的目标,以进一步促成消除对残疾学生的排斥,确保所有人获得高质量终身学习的机会。

2014年2月14日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