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2022年11月29日)——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和防范酷刑问题小组委员会共同决定采取行动,以应对尼加拉瓜拒绝与其合作处理和防范该国的酷刑问题。
禁止酷刑委员会主席克劳德·海勒(Claude Heller)表示:“这是两个委员会首次在处理不合作的缔约国时采取联合行动。我们决定发表联合声明,并公布小组委员会的保密访问报告,以反映情况的严重性和为防范酷刑采取协调一致对策的必要性。”
小组委员会主席苏珊娜·雅布(Suzanne Jabbour)表示:“各国需要对未能防范酷刑和虐待负责,包括不提供关于其执行小组委员会访问建议的信息,就像在我们2014年访问后尼加拉瓜发生的情况一样。因此,我们认为公开我们之前的保密报告的决定将产生防范作用。我们也希望报告能对所有实地行为体有所帮助。”
尼加拉瓜于2005年批准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并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酷刑和虐待行为。尼加拉瓜还于2009年批准了《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从而同意建立独立的国家防范机制,并支持小组委员会的国家访问,以监测其拘留设施。
尼加拉瓜无视其根据两项条约应承担的义务,一再拒绝与禁止酷刑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合作,甚至质疑整个联合国条约机构系统的合法性。
今年7月,在禁止酷刑委员会会议期间,尼加拉瓜没有派代表团参加公开审查。委员会在尼加拉瓜缺席的情况下审查了其国家报告,并将其临时审查结果送交尼加拉瓜以征求意见。由于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委员会在上周通过并发表了最终结论性意见。
尼加拉瓜当局最近还拒绝了小组委员会2023年访问尼加拉瓜的计划,并拒绝提供有关为落实小组委员会在2014年访问该国后编写的报告中提出的建议所采取措施的信息。
此外,尼加拉瓜没有对多次提出的与两个条约机构举行非公开会议讨论各自任务和缔约国义务的要求作出回应。
因此,小组委员会正式要求禁止酷刑委员会就此事发表公开声明,并公布此前保密的2014年访问报告。
在充分考虑了该事项后,禁止酷刑委员会决定按照小组委员会的要求开展工作。根据《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第16条第4款的规定,做出这项决定是由于尼加拉瓜未能执行小组委员会先前提出的建议,而且目前与联合国两个反酷刑机制缺乏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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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慧妍(Vivian Kwok)vivian.kwok@u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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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
禁止酷刑委员会负责监督各缔约国对《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遵守情况。《禁止酷刑公约》迄今已有173个缔约国。委员会由10名委员组成,他们是世界各地的独立人权专家,以个人身份而不是缔约国代表身份任职。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是对各国遵守该条约所规定的各项人权义务情况的独立评估。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负责监督缔约国遵守《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该议定书迄今已被91个国家批准。小组委员会由25名成员组成,他们是来自世界各地的独立人权专家,以个人身份任职,而不是作为缔约国的代表。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的任务之一是访问已批准《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的国家,在访问期间,小组委员会可前往任何可能剥夺个人自由的场所,并协助这些国家防范酷刑和虐待。小组委员会通过机密报告向各国通报其观察意见和建议,并鼓励各国公开这些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