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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多个机制

联合国专家:儿童享有具体权利并在任何时候都应当受到保护

2022年10月6日

地点

日内瓦、纽约、维也纳

日内瓦/纽约/维也纳(2022年10月6日)——随着大流行病、复杂的人道主义紧急情况和与极端气候有关的危机构成重大的全球挑战,联合国人权专家*提醒所有国家,儿童是充分的权利持有者,有权获得特别保护。

他们呼吁会员国承认凡未满18岁者均属于儿童,并享有《儿童权利公约》所保障的具体权利。专家们发表联合声明如下:

凡未满18岁者均属于儿童:
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必须维护所有儿童的所有权利

“随着大流行病、复杂的人道主义紧急情况和与极端天气事件或气候有关的危机对全球构成重大挑战,我们看到世界各地未能履行国际人道主义和人权法义务的情况正在日益增加。儿童和家庭继续流离失所,各类冲突以及各国打击被联合国指定为恐怖分子团体等武装团体的努力,正在进一步破坏国际保护框架,这往往会导致儿童权利受到侵犯。

今天,我们提醒所有国家,儿童是充分的人权持有者,独立于父母或监护人,有权获得国际人权法,尤其是《儿童权利公约》(下称《公约》)规定的特别保护。该《公约》是有史以来获得最广泛批准的人权条约,有196个缔约国。《儿童权利公约》列明了适用于所有儿童的广泛人权,并强调儿童的最大利益应是所有与儿童有关的行动的首要考虑因素。我们呼吁会员国承认凡未满18岁者均属于儿童,并为其提供特别保护。

我们们强调,无论是在和平时期还是战争时期,成员国都承担着保护、尊重和实现儿童权利的首要责任。所有儿童,无论其年龄、性别或地位如何,无论生活在哪个国家,无论来自何处,都有权享有所有人权,包括:生命权、生存权和发展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标准身心健康的权利;受教育权;从事娱乐和文化活动的权利;免受一切形式的暴力、伤害或践踏、忽视或疏忽对待、虐待或剥削的权利;获得司法和人道主义援助的权利;不被非法或任意剥夺自由的权利;以及对所有影响到他们的事务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

然而,儿童的权利,包括生活在冲突和冲突后局势中的儿童的权利经常受到侵犯。

我们尤为关切的状况是将超过一定年龄的儿童视为成年人或“年轻的”成年人。有些情况下,这种判定会以传统或文化价值观、反恐或国家安全对策为幌子,对儿童充分享有《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权利和保护产生了重大影响。

我们继续呼吁普遍批准和执行《儿童权利公约》及其《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和《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通过来文程序确保儿童被视为儿童,并彻底结束武装部队和团体对未满18岁儿童的招募和利用行为。我们还呼吁批准保护儿童免受武装冲突的其他国际文书,如《巴黎原则和承诺》、《安全学校宣言》和《温哥华原则》。另外,被武装团体招募或利用的儿童以及被释放或逃离的儿童必须接受长期、可持续、顾及年龄和性别以及包容残疾的重返社会项目,并获得医护、精神健康和心理社会方面的支助,以及教育和保护。

童年是一个特殊的、受保护的生命阶段,在这一阶段,儿童享有《儿童权利公约》所承认的具体权利。因此它必须继续获得承认以及区别于成年期的对待。今天,我们呼吁所有国家履行《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国际法律义务,确保所有儿童不受歧视地成为儿童,在安全、包容和关爱的环境中成长、学习和玩耍,有尊严地茁壮成长。不论何地。不论何时。”

专家*: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负责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负责暴力侵害儿童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儿基会,以及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

更多信息和媒体问询,请联系:

联合国人权办媒体科,+41 (0) 22 928 9855 / 
media@ohchr.org

背景介绍:

儿童权利委员会监测缔约国遵守《儿童权利公约》及其《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和《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的情况。《公约》目前有196个缔约国。委员会由18名成员组成,他们是世界各地的独立人权专家,以个人身份而不是缔约国代表身份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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