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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理事会

人权理事会主席在名为“联合国与民间社会——共同合作70年:我们如何改变日内瓦”的活动上的闭幕致辞

2015年6月22日

2015年6月22日(周一)——10:00至17:00
万国宫,日内瓦——第十一号室

各位阁下,
女士们,先生们,

我很荣幸能在“联合国与民间社会——共同合作70年:我们如何改变日内瓦”活动上发表闭幕致辞。虽然我无法亲自出席整日的活动,但我听说各位在有关联合国各领域工作机遇和挑战的讨论中收获颇丰。我对此次活动的报告十分期待。

正如秘书长潘基文所说,联合国成立70周年是一个反思的机会,也是一个回首过去、展望未来的机会。对这番话我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回首1945年,那时的世界尚湮没在纳粹德国发起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灰烬之中。50个国家的代表集聚旧金山,一致同意建立联合国,旨在创造更加美好的世界。

《联合国宪章》的序言以“我联合国人民”作为开始。联合国并非为国家创建,而是为每一个人创建。人权是关于人类的。发展是关于人类的。安全是关于人类的。

牢记这种理念放眼当下,作为现任人权理事会主席我倍感骄傲;因为这一核心信念得到了尊重和保持,理事会创始文件所载的普遍参与性就反映了这一点。在此方面,第60/251号决议是一项里程碑。近十年后,我个人无法想象人权理事会能在缺少民间社会行动者参与的情况下确保可信、实用和有效。人权理事会商讨、负责的问题对全世界公民和民族影响重大。这些问题深深触及了人们的心灵和思想。这些问题是人类生活品质的基础。因此,各国和民间社会通力合作来解决这些问题是理所应当且十分必要的——举几个例子来说,这些问题包括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消除一切形式的种族主义、保障儿童权利和确保所有人的适足住房权。

当然,民间社会的参与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挑战。利益攸关方的增加延长了我们的对话;不同观点的增加使谈判过程更加艰难,尤其是因为非政府组织不代表当选政府,而常常仅代表社会中处理专门问题的派系。我们经常对于取得进展的最佳方式持有不同观点。正是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我们的合作显得更加重要,因为正是通过民间社会的参与,我们才变得更贴切、更有效、更真实。

我们的原则不断受到挑战;我们面前始终有一面镜子,反映着我们的一举一动;我们也被要求对所作所为肩负责任,既为自己,也为他人。

非政府组织分布广泛,因此,常常能够缩短国际、区域和国家层面的隔阂。非政府组织热情洋溢。他们了解当地的问题,人民也相信他们能够帮助落实我们落实承诺。非政府组织催生变革,提醒我们努力实现问责制,以此帮助我们将工作转化为行动。民间社会行动者构想公共政策,提供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服务,并在公共生活的所有领域内运作。因此,他们可能是我们在实地兑现人权领域内取得的进步成果的最强大盟友;为此,有质量的参与至关重要。

与此同时,非政府组织也有责任尊重我们机构的管理规则。我们的伙伴关系必须建立在双方公开、信任和善意的基础之上。有些时候,我们的确可以做得更好。但我们重视批评,并继续努力变得更有效、更高效。

没有民间社会的参与,联合国无法完成《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任务:免后世再遭战祸,创造适当环境,俾克维持正义,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久而弗懈,促成大自由中之社会进步及较善之民生,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

因此,对民间社会的大量恐吓和报复案件引起了我的关注,这令人感到悲哀且警惕。与联合国的合作,尤其是与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合作,必须是安全的。我们都有责任维护安全的民间社会空间,对于威胁因素我们应当给予严辞反对,尤其是在联合国内部。因此,我强烈谴责通过限制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以限制非政府组织的方式。我还要强烈谴责对非政府组织筹措资金的削减、将其划归为恐怖主义组织以及引入过高的法律障碍妨碍非政府组织的工作。

日内瓦办事处有许多关于民间社会和国家人权机构参与的重要经验可以与包括纽约总部在内的联合国其他部门分享,对于总干事莫勒积极促进安全的民间社会参与的努力,我深表感谢。展望未来,我希望看到这成为所有联合国机构和工作的普遍特点。这需要我们将《联合国宪章》的精神更系统地植入联合国工作中,以此反映我们对民间社会参与的重视。这种参与深入而广泛,远远超越了寻常的疑虑。

今天的活动旨在提醒我们,民间社会是联合国有关和平、可持续安全、人权和可持续发展的所有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民间社会不仅是“锦上添花”,而是“不可或缺”。科菲•安南先生(Kofi Annan)曾明确说过:“强大的民间社会提升公民责任,创造民主的政府工作形式。弱小的民间社会支持专制统治,也使社会处于弱小状态。”

以此,我希望未来几十年中联合国的标志是更多的民间社会参与以及更多的合作,与我们所有人——创建联合国的目的所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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