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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特别程序

联合国人权和危险物质及废料问题特别报告员巴什库特·通贾克的结束访问声明(大韩民国,2015年10月12日至23日)

2015年10月23日

2015年10月23日

简介

2015年10月12日至23日期间,我作为联合国人权和危险物质及废料问题特别报告员应大韩民国政府邀请对该国开展了正式国家访问。此次访问的目的是监督和评估大韩民国政府为保护危险物质及废料的整个生命周期管理所造成影响的人权而采取的措施。

我希望首先强调以下只是初步意见。完整的访问报告将包括从人权视角出发关于状况和建议更加全面的分析,其将于2016年9月完成并呈交至人权理事会。

首先,感谢大韩民国政府邀请我到此访问。在过去的两周访问期间,我与外交部、国防部、就业和劳动部、贸易、工业和能源部、环境部各部门以及国家人权委员会进行了会面。我也很高兴在韩国放射性废料机构的邀请下访问新的低中强度放射性废料处理中心。

我也同样希望感谢一些工商企业、民间社会组织成员以及居民和受害者,他们分享了对全面实现受到危险物质及废料管理影响的人权的展望和相关挑战。我有幸访问了金浦(Gimpo)、丹阳郡(Danyang)、月城(Wolsun)和保宁(Boryung),与住在铸造工厂、水泥厂、一家核能发电厂和军事基地附近的居民进行会面。

我也有幸与三星电子和利洁时(Oxy Reckitt Benckiser)的高管会面,并参观了三星电子的生产线。

一般性意见

我这次访问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监督该国在过去数十年的快速工业化后人权保护的发展情况,这将被其他新兴国家视为经济发展的示范。我对于该国短期内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相应加速尤其感兴趣。

我也很高兴看到大韩民国在近几年内的数项积极发展,这一点我稍后将谈到。然而,我希望首先强调我在访问期间注意到的一些事件。我希望在呈交报告之前强调这些内容,因为我相信这些事件不仅与大韩民国的状况相关,也会为全球其他国家提供经验教训。

很多人都知道,购买和使用包含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的加湿器杀菌剂造成了140人死亡,500多人受伤。大多数受害者为妇女和儿童,他们患上了一系列包括呼吸系统疾病在内的疾病。尽管看起来几乎没有关于产品危险的信息,但是利洁时公司似乎并未遵照当时薄弱的法定保护标准,对于吸入加湿器扩散的物质进行任何关于健康风险的调查。

利洁时公司的总部位于英国,出售市面上80%的加湿器杀菌剂,剩余的20%来自其它四家公司。利洁时始终坚持其没有被证实应该为此承担责任。他们声明,尽管他们在向消费者出售产品之前未证实产品的安全性,但这与健康影响之间的因果关系也未经证明。据受害者称,无论是这些公司还是政府,都没有向受害者提供有意义的道歉,双方都以诉讼正在进行中为解释。受害者仍然对政府和企业随后为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而采取的措施不足心存忧虑。目前,政府仍没有为约55%的据报受害者提供赔偿支持,因为他们的症状和消毒器中物质之间的因果关系还没有得到确定。

第二,工人面对危险物质的脆弱性也是我此次访问期间看到的突出问题。电子部门工人的案件在我的讨论中再次出现。我担心该行业工人面临的挑战并非个别现象,这是大韩民国和其他国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危险物质的大批量行业的工人面临的典型挑战。

我担心很多三星电子的工人成为了利益优先于人权的受害者。受害者和身亡者的家人都分享了关于重大和不可逆的健康影响的经历,包括白血病、淋巴瘤、脑肿瘤、乳腺癌、甲状腺癌、流产、荷尔蒙并发症等疾病。受害者们声明,他们每天都使用或以其他形式接触危险物质,有时每天12个小时,每个月只休息1或2天。

许多受害者都是在高中毕业后直接在半导体工厂开始工作的妇女。我听到的许多证言描述了达到生产目标的重大压力,只有很少甚至没有关于所用危险物质风险的培训或信息,避免接触的安全措施也不充分。一位母亲的证言充满了沮丧和悲痛,她对于儿子的天生畸形十分自责,她相信这是因为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曾于怀孕时在有毒化学品的环境下工作造成的。

受害者、工会、民间社会组织和政府都承认,职业疾病是一个持续加剧的问题,工人,尤其是分包商可用的信息和保护措施数量是一项挑战。尽管似乎存在着大量的信息差距,但受害者承担着证明他们的遭遇是由工作场所中危险物质造成的负担。

政府加在受害者身上的举证责任如此沉重,以至于67名索赔人中仅有3名前三星电子工人(4.5%)能够证明之间的因果联系,进而通过政府为危险工作条件下的伤害提供的“国家职业保险”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赔偿。据指,曾在三星电子工作的受害者总人数约在90人至数百人,而整个行业的受害者总人数仍属未知。

我的最后一点意见是关于访问居住在危险环境附近的社区。位于距离首尔数小时路程的金浦市,小型工业设施在一度安静的社区里泛滥成灾,这是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增长而实施的放松管制政策造成的。家庭住宅、自给农场和稻田现在被夹在金属加工厂和其它工厂之间,这些工厂向住宅和农耕土地排放着达到危险级别的重金属和其它有毒化学品。仅有少数地方官员承担着几乎不可能的任务——监督该区域内约10000个工业设施的污染情况,因此,这几乎不能向需要举证哪家公司应付责任的当地居民提供证据支持。

我与其他社区的许多人进行了交谈,他们表达了类似的担忧称,因为需要证明这样的因果联系,他们又无法独立完成,所以无法搬离危险地区。例如,住在核能发电厂周围914米安全区外边界处的居民需要搬迁。为了确定甲状腺癌和其它疾病与核能发电厂的放射性排放物的因果联系,这些居民已经等待了很多年。

面临这项挑战的社区包括居住在月城核能发电厂周围、丹阳郡和唐津(Dangjin)的火力发电厂、水泥厂和钢铁厂周围以及保宁军事基地周围的居民。例如,保宁曾因美丽的自然风光而闻名;但各项研究披露,各种有毒化学品的含量是安全水平的三倍,而且居民们声称,他们村中仅有少数人不是死于癌症。我相信与我会面的社区仅仅是处于危险中的大量社区的一小部分。我对于这些居民中许多都是老年人和社会经济弱势群体,以及他们被拒绝获得有效补救表示担忧。此外,我也对于恐吓威胁的报道表示担忧,包括针对个体居民和社区领袖的死亡威胁。

结论

在整个实况调查访问期间,个人和社区在有关防止危害和降低危险物质风险方面对政府和企业的依赖是非常明显的。高危人群中存在着无力感,那些认为自己遭受委屈的人们则产生了遭到背叛的感觉。值得注意的是,无法证明接触危险物质与个体健康影响之间的因果联系对绝大多数受害者来说呈现出无法逾越的障碍。

根据大韩民国批准的国际人权条约以及有关安全健康环境的宪法条款规定,政府有责任保护并实现受危险物质及废料影响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以及公民权和政治权,比如知情权和得到有效补救的权利。我鼓励政府立即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

为应对加湿器杀菌剂一案,通过最近颁布的《化学物质登记评估法案》,大韩民国已采取措施优化危险物质管理。尽管不应等到悲剧发生之后才实施必要措施,并且对于受害者的亡故及其挚爱亲友的疾病和死亡尚未提供解决办法,但这仍是积极的进展,我对韩国政府采取的这些措施表示赞赏。此外,政府已为一部分被认定为由加湿器杀菌剂导致健康影响的受害者提供医疗和丧葬费用。

然而,尽管近期政府对某些化学消费品的安全问题采取了应对措施,我仍然担心政府是否有充足的预防性措施防止将来在消费品方面类似的悲剧发生。我对工业化学事故也有同样的担忧。尽管政府称自2012年龟尾(Kumi)灾难性化学事故以来伤亡率得到降低,但据报自那时起大大小小工业化学事故的数量可能有所上升。我想强调的是,对于快速流通的工业中大量化学物质及其运用来说,防范是关键因素。

为实现无害于环境的化学品管理,通过颁布并落实《化学物质登记评估法案》和化学品管控措施建立了新的制度和立法基础。然而,必要信息系统和治理结构的建立才刚刚起步,这是为了在风险呈现为负面影响之前得以探测风险。我期待政府和企业能够明确在风险变为负面影响之前对其进行探测的现有信息系统和治理结构的充分性。我们必须建立强大的立法框架和落实规范,保护所有人免受危险物质对生命及健康造成的各种威胁,特别是高危人群,例如儿童、工人,包括非正规工人和移徙工人,还有生活在近期出现工业化的农村地区的人。

在访问期间,我观察到司法体系在确立因果关系中使数百名受害者承担了不公正的举证责任,这是对伤者的侮辱,延长了人们经受的折磨和他们不该有的罪恶感,并最终令受害者无法获得有效补救。我很高兴得知,为帮助解决这个问题,《环境污染所致危害的责任、赔偿和救济法案》将于2016年正式生效。该法案的精神高度符合人权原则,尤其是获得有效补救的权利。此法代表着一种示范转变,如果得以正确落实,将可能减轻受害者的举证责任。尽管我对这一法案针对大部分受害者的成功落实保持乐观态度,但在法案未涵盖的范围下仍有更多受害者面临着难以承担的举证责任。

正如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中所反映的,企业有尊重人权的责任。这既包括尽职的责任,也包括帮助实现有效补救。我已得知大韩民国正在发展一项关于企业尊重人权责任的国家行动计划,我希望它对危险物质和废料相关问题加以足够的关注。

实现有效补救既需要补偿已造成的伤害,也需要采取措施防止灾难复发。对三星电子的工人和加湿器杀菌剂的消费者来说,受害者既要求补偿也要求防范措施。涉及此事的公司似乎并未表现出对以有意义的方式讨论防范措施的任何兴趣。相反,受害者对基本医疗护理和其他费用的紧迫需要似乎被当成了不加强审查企业是否采取灾难重现的防范措施、是否过渡到更安全化学品的开发和使用的理由。

因此,近期工人和三星电子之间的调解过程也困难重重。在三星电子内部建立“赔偿委员会”的单边决定没有任何涉及解决防范问题的迹象,其反响不尽人意。三星电子和受害者指派的三位调停者并未提议建立一个仅仅专注于受害者补偿的内部体制。相反,调停者提议建立一个同时专注于防范和补偿的外部体制。尽管补偿委员会绝非申诉机制,但根据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和国际争端解决最佳做法,补偿过程必须是合法的、透明的,除此之外,还必须是不断学习的源头。我期待了解更多关于“赔偿委员会”如何遵循国际人权标准的信息。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韩国企业迅速成长为科技领军者。这样的成长带来的不仅是更艰巨的责任和挑战,也带来了更强大的创新能力,推动向更安全的家园、更洁净的工作场所和更健康的社区的转变。我期待看到韩国企业在成为这种转变的佼佼者,同样期待韩国政府为此付出更多努力。

我在2016年9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呈交的报告中将涵盖关于情况分析评估和建议的更多详情。

再次感谢邀请我访问大韩民国,以及过去两周开展的开诚布公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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