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1日
日内瓦
各位阁下,
同事们,
女士们,先生们,
首先请允许我对流离失所问题解决办法邀请我参加本次专家圆桌讨论表示最诚挚的谢意。很荣幸能加入这样一个来自不同背景的杰出专家组,以讨论气候、流离失所和人权问题。我也很高兴再次与汤姆•科塞利斯(Tom Corsellis)共同参加小组讨论,他今年3月成功主持了我也参加了的关于“建设气候适应能力:焦点群体的权利”的会外活动,该活动由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流离失所问题解决办法和应用研究协会主办。
气候变化和人口老龄化是二十一世纪的两大主要现象。但不幸的是,对这两个问题的结合讨论得并不足够。因此,此次圆桌讨论让我有机会跟各位分享我对于老年人在气候流离失所问题中的特殊状况的一些看法。
作为首位老年人享有所有人权问题独立专家,我由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命,负责评估与老年人相关的现有国际文书的落实情况,以确保老年人不论情况如何都能享有其所有人权。
自我就任以来,我就将紧急状况下的老年人状况问题作为我的优先事项之一。老年人占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者的一大部分,他们经常在冲突中、紧急或灾难状况下被落下。
鉴于老年人并非同质群体,因此需要特别考虑他们的差异,特别是他们的性别、年龄和残疾问题。这也是为何我的任务要求我特别关注不同的群体,比如老年妇女、残疾人、老年非洲人后裔、土著人民、民族或族裔群体、宗教和语言少数群体、农村人、流浪者、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者。
女士们,先生们,
气候变化或气候流离失所框架下很少提到老年人。
解决老年人在任何情况下的权利问题的联合国老年人原则并未明确提到任何紧急状况,虽然第7条原则写道:“老年人应始终融合于社会,积极参与制定和执行直接影响其福祉的政策,并将其知识和技能传给子孙后辈”。
《马德里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为政府打造一个适合各个年龄层的社会提供了一个综合行动计划,包括紧急状况下需要采取行动的具体细节的一个章节。该计划建议各国采取具体的措施,在自然灾害期间和之后以及其他人道主义紧急状况下为老年人提供平等获得食物、住所、医疗服务和其他服务的途径。该计划还建议加强老年人对社区重设和重建,以及对紧急状况后社会结构再造的贡献。
还存在其他的积极倡议,比如机构间常设委员会(IASC)和自然灾害情况下人员保护业务准则,它们建议将老年人的需求纳入人道主义对策和相关活动。各国气候流离失所问题的半岛原则还明确提到了将老年人融入国内落实进程的重要性。比如,半岛原则第7条写道,“各国都应该确保所有个人的权利,[…]充分、及时且有效地参与政策开发和落实的所有阶段,[…]确保特别是土著人民、妇女、老年人、少数群体、残疾人、儿童、穷人和边缘化群体和民族的参与”。
最近,联合国第三届世界减灾会议在日本通过的仙台框架就遵循了这一原则,即降低灾害的风险要求整个社会的参与和合作,以及赋权和包容性、无障碍和非歧视的参与。从这层意义上说,这包括对灾难风险管理更广、更以人为中心的预防性方针,要求各国与相关利益攸关方交涉,比如让老年人参与政策、计划和标准的制定和落实。此外,这也明确包括老年人在向各国提供支持上作为助力的作用。
由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应从两个角度来看待老年人:既是特别容易受到气候变化影响的一个群体,又是拥有着宝贵财富可以做出积极贡献的一个群体。
从第一个角度来看,虽然在紧急状况下老年人面临着与其他群体类似的困难,但他们通常需要应对由于其年龄所导致的特定挑战。
比如,有时他们由于生理原因而不能与其家人一起逃离,并可能被视为负担,这将放缓进度并在撤离过程中让该家庭陷入危险。那些依靠照料者或居住在护理机构内、自主权减少的老年人是最有风险的人,他们经常在旅程中被孤立、遗弃或落下。老年人也是更难找到食物和住所并进入护理设施的人。在这一流离失所周期中,他们也更容易遭受各种形式的虐待和暴力。
因此,各国应拟定并落实明确老年人脆弱性根本原因的综合能力建设方案,以解决其在流离失所周期各个阶段的特定需求。这包括其获得紧急状况信息、灾难防备、适当的照料和救济行动。为此,各国应收集信息并搜集最新的性别和年龄分类数据,这对于战略、政策和方案的制定和准备有所帮助。这还应包括为救济处人员和保健专业人员设计培训方案,他们将审议老年人在此特定背景下的需求。
从第二个角度来看,老年人的贡献和参与必须纳入任何流离失所问题的战略、政策和方案中。他们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对让其所在社区为培养气候适应能力做好准备。因此,各国应通过引入可持续的社区风险管理体系来落实加强老年人自主权并增加其权力的政策,加强其在自然灾害的紧急应对、恢复和康复中的技能。这些方案应该包括但不仅限于团队建设和决策、个人安全和自卫、环境意识、急救护理以及基于社群的灾害风险评估。拟定并通过一个清单可以引导各国考虑老年人在流离失所周期各个阶段中的需求。
女士们,先生们,
为了在气候变化以及气候流离失所问题的政策、战略和方案中有效融入年龄视角,应该且必须做的还有更多。我促请今天聚集在德国波恩的各个国家保证,将于今年12月在巴黎通过的气候协议应明确承认适用于气候变化情景的人权义务,并特别关注群体的需求和权利。
在我结束发言之前,我要重申合作的重要性,包括公共和私营部门、民间社会、科研机构、学术界以及联合国系统下的组织和区域性组织之间的合作。只有通过伙伴关系和合作,我们才能应对气候变化对社会和对流离失所问题对策的影响所带来的挑战。
非常感谢各位的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