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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特别程序

享有安全饮用水和卫生设施的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卡塔里娜·德阿尔布开克女士在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第69届会议上的声明

2014年10月22日


项目 # 69(b,c)

2014年10月22日
纽约

主席女士【来自东帝汶的索菲亚·梅斯奎塔·博格斯(Sofia Mesquita Borges)】,
各位阁下,尊敬的代表们,
女士们,先生们,

我很高兴今天来到这里,根据人权理事会第16/2和18/1号决议和大会第64/292号决议,向第三委员会呈报我的年度报告。

在呈报报告前,我要花点时间谈一谈2015年后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和气候变化机制下的人权问题。

我相信,千年发展目标最大的盲点在于它们忽视了不平等。我认为,平心而论,当前的审议过程充满了矛盾,但是在总体上出现了一种共识,即有必要解决并最终消除不平等问题。可持续发展目标开放工作组的成果文件为解决不平等问题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我要提出两点,我认为它们是进步的关键:在政治层面,务必要坚持并强调逐步消除不平等的承诺,加强关于社会、经济和政治融入的目标以及关于机会平等和减少结果不平等的目标,并使这些目标具体而有时效性。这关系到我的第二点,也就是,务必要用指标和衡量标准来支持这些目标,充分掌握不同形式的不平等和消除不平等的进程。联合国会员国以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形式达成的政治协议不得通过指标的选择而遭到违背。

同样,我敦促各个缔约国将人权融入气候变化的协商中。未来一切协定都必须加强并立足于此前的承诺,即在所有关乎气候变化的行动中充分尊重、保护和落实人权。我明白协商可能极具技术性,但我们不得忽视受到气候变化影响的群体,各国必须确保在人权义务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之间充分保持一致。

***

各位阁下,尊敬的代表们,

我的年度报告聚焦于实现水和卫生设施人权背景下的参与权。水和卫生设施领域中参与权的概念并不是新产生的。那么,我为什么决定把它作为报告主题呢?在我任职期间,我目睹了真正的参与的积极影响,也目睹了由于缺少有意义参与而造成的持续问题。“参与”往往依然只是表面文章。另一方面,如果严肃地对待参与,就能带来更为可持续的结果。

参与本身就是一项权利。人们有权参与影响到自己生活的决策过程。它的意义不仅是每四到五年的一次选举投票。各国有义务保证人民充分参与决策。

为了确保积极、自由而有意义的参与,各国应该为参与创造空间和机会,使人们能够参加这类进程。各国还应该从一开始就让人民参与其中,还应该向他们提供必要的信息,帮助他们形成一种意见,让他们拥有真实而合理的机会来影响决策。这意味着,协商不应该仅仅是为了确保人们间接参与,而是要让人们参与到即将落实的措施的设计过程中,并严肃对待他们的意见。例如,意大利塔斯卡纳的当局就需要对提议作出回复,并解释为何在政策中采纳或不采纳这些提议。

此外,人们不仅必须要有机会来定夺矿井或厕所的位置,还要有机会参与定夺政府设定的总体优先事项、资源的分配和再分配、立法和政策框架的战略决策以及预算。例如,巴西在制定全国水与卫生设施计划时提供了一项广泛的全国参与进程。在地方层面,以坦桑尼亚为例,社区通过预算跟踪来监督政府水与卫生设施经费的开支。他们要求相关当局作出解释,这带来了更多的回应和问责。

不过我要承认,确保积极、自由而有意义的参与十分困难。最大的挑战可能在于确保每个人平等地实现参与权,避免精英阶级掌控这类进程。为此,我们需要解决边缘化个人和群体问题以及他们面对的特殊障碍。这包括身体、经济、机构、态度、社会和其他方面的问题,包括性别陈规定型、自我审查和恐吓。例如,所谓的“贫穷真相委员会”可以带来权力动态模式的有益逆转,即相关人士凭借个人经历即可成为专家并提出证词,听取证词的则是“掌权者”。这种进程确保了经历贫困的人们处于对策制定过程的核心。

最后我要重申,参与本身就是一项人权。各国必须采取措施,将参与制度化,并将其纳入它们实现水与卫生设施人权的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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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阁下,尊敬的代表们,

回顾我作为特别报告员的任期,我一直希望让水和卫生设施人权更加具体,并在各个利益攸关方、专业人士和人民之间搭建桥梁。我收到了许多请求,希望对如何落实水和卫生设施人权提供实际指导,随后我编写了一本关于实现获得水和卫生设施权利的手册,我很高兴今天能向大家展示。我由衷希望这本手册能对你们有所启发并发挥作用,也希望你们能在增强水和卫生设施权利的工作中用到它。

感谢各位的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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