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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关于妇女、和平和安保的系列讲座

2013年10月21日

2013年10月21日

各位阁下,女士们,先生们,

我要感谢列支敦士登常驻代表团邀请我参加其于10月举行的关于妇女、和平和安保的系列讲座。我会谈谈在冲突和不稳定时期针对妇女和女孩犯罪的问责制问题。

目前,已有大量证据表明冲突会加剧既有的歧视,将妇女和女孩置于恶化的性暴力、身体暴力和心理暴力风险中。上个月叙利亚问题国际调查委员会呈交至人权理事会的报告便是该证据一个令人震惊的实例。报告着重强调了这场可怕冲突中性暴力的威胁和使用,以及难民营中妇女和女孩面对性剥削、强迫婚姻和人口贩运的脆弱性。

就妇女和女孩遭受的战争罪促进问责极为关键。假如没有问责制,妇女的人权就会被否认。针对妇女的暴力将成为常态并传播开来,否认对任何妇女权利的享有,扼杀可持续和平与发展的一切希望。

为就妇女和女孩遭受的伤害确保问责并实现正义、补偿和赔偿,我们需要过渡性司法。这是社会重建社会信任、修复断裂的司法体系,并建设一个民主的治理体系的表现。过渡性司法包括对肇事者实施合理制裁、为幸存者确保补偿、解决过去犯罪的有罪不罚问题并避免暴力复发的措施。这些过渡性司法的进程、规范和结构必须以平等和非歧视的根本原则为基础,它们必须将妇女和女孩的故事、感受和经验充分纳入考量。

请允许我介绍其中一些要素,首先,我们从刑事起诉开始。

起诉

条约和习惯国际法都规定了起诉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或人权法行为的责任。然而,对大量成为严重犯罪受害者的女性而言,将肇事者绳之以法的愿望仍然过于遥远。据估计,在波黑战争中遭到强奸的妇女人数约为2万至5万人。然而,仅有数十名肇事者被当地法庭和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定罪。在哥伦比亚、科特迪瓦、刚果民主共和国、科索沃、尼泊尔和利比里亚等国家,性犯罪和基于性别犯罪案件的定罪数量依旧极低,而受这些犯罪行为影响的主要是女性。

在世界各地,妇女在寻求正义方面持续面对着实质性程序障碍。在由冲突和不稳定中兴起的国家中,享有司法问责制方面的障碍可能因高度政治化且往往两极化的环境恶化,并削弱缺乏必要能力和技术能力因而难以对复杂犯罪展开调查和起诉的司法机构。这往往涉及多重受害者和肇事者。

不过,旨在加强司法体系能力的努力已在部分国家呈现了积极成果。例如在刚果民主共和国,联刚稳定团联合人权办事处为代表性暴力受害者的法律援助所提供了支持。它还培训警察、检察官和地方法官,以更好的处理性暴力调查和审判工作。作为这些和刚果民主共和国创新移动性别法庭等其他努力的结果,定罪数量已有所增加。

另一方面,除少数特例外,对高级别官员的起诉仍是一项挑战。起诉工作可能困难且复杂,我们需要领导力及资源来完成这一任务。我们必须确保司法机构有所需的能力、资源和权威。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其他国家,不安全、缺乏合理财政资源、零散干预及缺乏将全面结构改革列为优先事项的政治意愿依旧代表着司法问责制的主要障碍。

显然,司法应首先通过国家进程实现。然而当各国无法或不愿在国家层面确保问责制时,国际司法就应介入。近年来,国际法庭已在促进对基于性别犯罪的国际认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都认可强奸等性别暴力属酷刑和危害人类罪行为。据报告,已经发生的性犯罪和基于性别的犯罪符合国际刑事法院正在审议的所有八种情况,且过半涉案个人被指犯有性犯罪和基于性别的犯罪。这表明了一个非常积极的趋势,即我们愈加承认妇女所遭受的冲突和压制。

女士们,先生们,

赔偿

我现在要介绍一下赔偿问题。根据国际法,赔偿包括归还、补偿、满足、恢复和保证不再发生等一系列举措。

确保公正与适足的赔偿要求对问题的性别维度及所遭受伤害的后果有充分理解。我们还需投入更多努力,以确保对性别问题的正确理解能够形成补偿措施运作的结构和体系,且不排除、边缘化或惩罚妇女。无论赔偿是否由法庭裁决或隶属行政方案的一部分,赔偿都应谨记几个一般性原则和方案指导:

  • 第一,妇女真正且知情地参与赔偿设计与落实极为重要。受害者本身观点对确定哪种赔偿最适合其处境十分关键。确保有意义的参与要求投入时间与资源,以惠及受害者并克服障碍,如曝光或报复风险及相关的成见、贫困、以及所遭受暴力为身心健康带来的后果。人权高专办已与刚果民主共和国、乌干达和科索沃的幸存者展开磋商,并着手制定相关建议,以知会当地的赔偿工作。
  • 第二,赔偿应以确保合理且体恤性别的伤害评估原则为指导。例如,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妇女注意到除性暴力所造成的身心影响外,她们还遭到了家庭和社区的成见和排斥,继而失去生计,成为唯一的家庭支柱,并在养活自己和孩子时面对着大量困难。在科索沃,受害者要求享有医疗和心理看护、经济补偿、额外的金钱支持以帮助教育儿童,以及一份旨在恢复其尊严和名誉的官方声明。
  • 第三,赔偿应以改革社会中最初促成暴力发生的结构性条件之意愿为指导。因此,我们应将促进妇女自治,并给予她们向来被否认的机会列为优先事项,这些机会包括有意义的就业、教育、技能培训、拿到地契和享有土地。“保证不再发生”为改革性别关系提供了巨大潜力。
  • 第四,在决定赔偿形式时,必须将妇女在拥有土地和收取并管理金钱能力方面可能面对的现有障碍和挑战纳入考量。
  • 最后,赔偿程序应具包容性,纳入谨慎努力以避免对妇女的直接或间接边缘化。该程序应允许妇女和女孩在做好准备时站出来。资格标准也应确保包容性。例如,归还工作所需的文件应考虑妇女在证明其财产所有权方面面临更大困难。

就此,各国必须充分认识到其在侵害人权现象方面的责任,并积极利用其财政及机构能力,以修复受害者所遭受的伤害。当存在政治意愿但缺乏能力或能力有限时,外部行动方也会发挥作用,包括协助设计和落实赔偿方案等。

在刚果民主共和国东部,人权高专办实施了5个试点项目。通过向当地组织提供资金,我们向受害者提供心理社会援助、医疗保险、学费、创建和管理小企业的相关培训、指导和经济工具包。这些试点项目旨在知会和激励惠及所有受害者的全面赔偿方案。人权高专办正和联合国妇女署联合撰写一份关于冲突相关性暴力受害者赔偿问题的指导性说明,这将进一步促进该领域的进展。

享有真相的权利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已愈加认可查明过去人权侵害真相的工作应充分体恤性别。在越来越多的国家中,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及类似机构的任务、构成和运作方式在其设计与运作中愈加旨在确保将妇女和女孩的体验纳入考量。

来自塞拉利昂、东帝汶、秘鲁和危地马拉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的报告明确承认妇女和女孩所遭受冲突相关性暴力所带来的严重伤害。近期由肯尼亚委员会发布的报告也囊括了一章关于性暴力的内容,亦附上了针对性别的建议。目前联合国支持的4个真相委员会(肯尼亚、科特迪瓦、巴西和马里)正在发展之中。其中两个(肯尼亚和巴西)设有内部性别机制。在部分情况中,委员会委员的妇女代表比率也有所增加,但从总体上来说,我们在实现委员会中代表性别平等方面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在赔偿方面,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必须做出具体努力,鼓励和促进妇女充分且有意义的参与。这种措施必须考虑所有可能妨碍或阻止参与的程序要素,如缺乏保护保密性的措施、贫困、文盲、移动限制和相关的文化及社会规范。例如,南非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发现,妇女会淡化其遭遇或保持缄默,特别是性暴力。委员会随后决定采取特别措施以鼓励妇女作证,如举行3场特别的妇女听证会。委员会在其最终报告中写到,“这些听证会揭露了按照性别分类的行事方式使妇女所遭受的人权侵害。”

这意味着一种加强所有相关机构能力的需求,以应对冲突所带来的性别影响,并充分衡量冲突中所有侵犯人权现象的相互依赖性与相关性。10月末,人权高专办将开展一项内部经验学习,向调查委员会提供性别和基于性别暴力方面的专业技能。我们将就调查委员会2014年工作的性别融入问题开展一项更广泛的评估。这些做法将指导我们未来在这个方向的工作。

保证不再发生和机构改革

最后,我要介绍一下保证不再发生和机构改革问题。

在冲突后处境中,随着各国和国际行动方对安保部门进行改革,他们应抓住机会,加强安保机构的透明度、问责制和专业性,并使其进一步意识到性别问题。这样做可以使妇女进一步获取司法救助并就基于性别的犯罪加强问责制。安保部门改革应囊括消除性别偏见、加强安保部门机构能力以理解和应对妇女所面对特殊安保威胁的工作。内外监管对加强性别问题机构问责制来说也很必要。安保部门改革还可提供一个确保安保部队中妇女数量的机会。除创造工作岗位外,该举措还可鼓励基于性别暴力事件的报案率提高,并为女性目击者、受害者和嫌疑犯改善待遇。

前武装战斗人员的解除武装、复原和重返社会(DDR)往往在签署一份和平协定后进行。这也与安保部门改革有着紧密联系。前武装战斗人员常被鼓励进入安保部队。对申请安保工作的前武装战斗人员的审查应包括合理的核查步骤,筛除那些已知犯下性暴力和基于性别暴力的肇事者。这可为那些无法对肇事者进行起诉或定罪的受害者提供一些慰藉。假如不这么做,而是让这些肇事者获得相应的机构职位,这会对受害者形成羞辱,传达了社会可容忍暴力侵害妇女的信息,阻止受害者挺身而出,并将其他妇女和女孩置于暴力风险中。为此,我很高兴联合国已通过且正努力落实一项政策,旨在筛查其工作人员,确保他们不涉及侵犯人权现象。

还认为,根据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和其他人权文书的精神与文字,防止不再发生的方针必须被纳入各国通过全面立法、政策和体制改革,以应对结构和系统性性别不平等及歧视的义务之中。

中东和北非区域的发展表明,我们需要过渡时期司法进程,以及关注人权相互依赖性和相互关联性的体制改革。在该区域的部分国家中,女性议会成员在提出应对妇女权利的草案时,往往面对着强烈反对。而在另一些国家,妇女的公共空间也正因威胁和恐吓不断缩小。当我们审查配额和其他机制,以支持妇女参与冲突中诞生的国家政治体系时,我们也必须考虑文盲、贫困、歧视和暴力会共同阻碍其有效参与。

结论

女士们,先生们,

请允许我在结尾部分强调,对冲突和不稳定时期针对妇女的犯罪进行追责必须通过体恤性别的过渡司法进程进行,以解决肇事者的有罪不罚问题,促进妇女寻求司法救助;在揭露真相时合理承认并考量妇女和女孩的体验;以及促进体恤性别全面赔偿方案的设计和落实。预防针对妇女和女孩的暴力行为复发需抓住由冲突和不稳定中兴起的国家所展现的机遇,制定立法、政策和其他措施并将之制度化,从而促进妇女人权并克服根深蒂固的家族习俗和规范。在所有案件中,我们都需要各国做出切实承诺,与民间社会开展合作,以打击上述所有问题来确保与妇女和女孩相关问题的问责制。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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