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土穆,2014年2月19日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感谢出席本次新闻简报会。
我于2014年2月11日至19日对苏丹进行了第四次访问。在我结束任务之际,我要感谢苏丹政府对我工作的持续配合,以及为协助此次访问所提供的支持。我同样要向联合国驻地协调员和人道主义协调员、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非洲联盟-联合国达尔富尔混合行动(UNAMID)、苏丹境内的联合国机构和国际组织、外交使团成员、民间社会组织和反对派政党领导人致谢,感谢他们在此次访问中所提供的参与和支持。
人权理事会于2013年9月将我的任期延长一年,要求我与苏丹政府继续接触,同时敦促该国政府继续配合我的工作,包括允许我前往该国任何地方进行人权状况评估及核查,确认能够帮助苏丹进一步履行人权义务的技术援助需求,并于2014年9月向人权理事会第27届会议呈交一份报告供其审议。
我计划在2014年的新任期中对苏丹进行两次访问。此次访问是其中的第一次。我曾在访问前发布的新闻稿中表示,根据我去年对苏丹人权状况的评估,苏丹政府在制订改善该国人权状况所需的政策、立法和体制机制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苏丹现在需要集中精力落实这些政策,通过以结果为导向的方式确保在全国实现人权。为此,我在上一份报告中向苏丹政府和其他利益攸关方提出了具体建议。我今年对苏丹的两次访问将特别关注这些建议的落实工作,以期大幅改善苏丹的实际人权状况。
在过去9天中,我在喀土穆、南科尔多凡州的卡杜格利(Kadugli)、北达尔富尔的法希尔(El-Fasher)、东达尔富尔的杜艾因(El Daein)以及中达尔富尔的扎林盖(Zalingei)与不同对话者举行了会谈。我所收集到的大量信息尚待评估。因此今早的简报是对初步调查情况的概述,并援引几个不同对话者在此次访问中与我讨论的问题作为例子。在完成6月的第二次访问后,我将于2014年9月向人权理事会呈交一份详细的正式报告。
喀土穆
在喀土穆,我与司法部部长、人权咨询委员会(Advisory Council for Human Rights)、外交部部长、外交部副秘书、福利和社会保障部部长、教育部部长、司法系统高级官员、国家情报和安保事务局(NISS)法务部负责人、检察长、人道主义援助委员会(HAC)、国民议会人权事务委员会(Human Rights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Assembly)主席、国家人权委员会(National Commission for Human Rights)、打击暴力侵害妇女儿童股(Unit on Combating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nd Children)以及家庭和儿童保护股(Family and Child Protection Unit)举行了会谈。我还与反对派政党领导人、民间社会组织、苏丹律师联盟(Sudanese Bar Union)、联合国机构以及外交使团成员举行了会晤。此外,我还到访了喀土穆以外的胡达监狱和管教中心(Al-Huda Prison and Reformatory Centre),与部分监狱工作人员和囚犯进行了交谈,并观察了监狱内部的状况。
我与苏丹政府就该国的整体人权状况进行了热烈讨论,并特别强调了我在上一份报告中提及的人权挑战,即对民间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限制,媒体审查,任意逮捕和拘留,宗教自由,2010年《国家安全法》,妇女和儿童权利,获得人道主义援助,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以及冲突地区平民的保护等问题。
在上一份报告中,我强调政府需采取切实举措妥善解决这些人权挑战,并鼓励相关捐赠国和国际机构继续开展合作。在我们的讨论中,政府展现了在报告所述面对人权挑战的地区切实改善人权状况的承诺。
我认可政府的承诺、对建设性对话的开放态度以及在此次访问接触中彰显的积极政治意愿。我在此次访问中收集的信息尚待评估,但我已根据访问中与不同对话者进行的讨论得出了初步评估结果,即我在2013年9月的报告中提到的整体人权挑战依旧令人担忧。
在我于2013年9月向人权理事会呈交报告后,苏丹因燃油补贴问题爆发了示威活动,导致死伤、逮捕和拘留,并造成了财产破坏。国际社会期待对九月份示威中出现的侵犯人权行为展开彻底调查。经询问,苏丹政府于2013年12月表示已成立两个委员会对9月的事件进行调查。我很遗憾地注意到,在这些事件发生五个月后,政府设立的各委员会尚未发布相关报告或调查结果。我已强调了国际社会对此的关切,并敦促政府加紧发布报告。
我还要提及国家人权委员会的工作。国际社会对这一旨在改善和保护苏丹人权状况的独立机构寄予了厚望,其工作极为重要。我赞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为增强委员会履责能力而向其提供的持续支持。我已建议委员会向捐赠方公布其年度报告,以降低各方对其有效性的担忧,并希望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能够继续与委员会进行协作。我同样呼吁捐赠方继续提供支持,赋予委员会完成此项工作的能力。
我在喀土穆与反对派政党领导人举行了会议。他们强调,有必要启动透明、包容且民主的政治与宪法进程,这将为在苏丹境内促进与保护人权提供有力而持久的基础。
在访问喀土穆以外的胡达监狱和管教中心时,我很高兴地注意到该设施情况良好,超出了我的预期。我被告知这所监狱和管教中心是全国模范设施,苏丹政府希望在全国其他州也照此进行复制,以替代源自殖民时期的老式监狱。我被告知类似设施将在马达尼(Madani)、苏丹港(Port Sudan)、法希尔、欧倍德(Al-Obeid)进行建造。我赞扬苏丹政府这项以胡达监狱为典型,继而改善全国监狱设施的令人嘉许的举措。
在支持苏丹履行其人权义务方面,国际机构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我要赞扬司法部长和外交部长在这方面的承诺。我在讨论中提到部分联合国职员在苏丹所面对的问题,他们承诺将对此进行调查,以保持联合国机构与政府之前的长期友好关系。
南科尔多凡
在卡杜格利,我与南科尔多凡州州长、政府官员、州立法会议、首席检察官、民间社会组织、该州的联合国机构和国际组织举行了会谈。我还与来自泛卡杜格利地区的部落领袖举行了会晤。州长表示,和平需求是实现本州人权的重要因素。他指出,除边境地区偶发的叛乱活动和部落冲突外,南科尔多凡州大部分地区已趋稳定。但这些冲突仍是破坏生命财产和导致流离失所的原因。
该州已就社会和平通过一项举措,再次吸纳放下武器的武装运动成员,使其重返此前担任的州内公职。他认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南科尔多凡州在通过发展举措实现人权方面的合作。在这项努力中,该州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同意在五个特定领域携手合作,即教育、健康、水资源、减贫和社会和平。我赞扬这项将发展与人权联结一体的努力,特别是在苏丹农村地区。我希望这一举措在苏丹其他地区也能被有效维持和复制。
我注意到在南科尔多凡州以及我所访问的达尔富尔各州,部落冲突和政府军与武装运动的冲突依然是人权侵犯行为的一大源头,尤其造成了平民流离失所。因此,我重申在上一份报告中的呼吁,苏丹政府、武装运动和国际社会应加强努力,结束导致侵犯人权行为的武装冲突,以对话的方式平息武装冲突。由于南科尔多凡州没有正式的境内流离失所者营地,自愿回返者是一个严肃的人权问题,而该州正与相关的联合国人权机构和人道主义援助委员会协作进行解决。形成更加协调、有组织的回归方案十分必要。在我与部落领袖的会面中,他们也强调了在南科尔多凡州促进和平的需要,表示使用传统的和平解决机制以及与部落领袖进行适足沟通是和平举措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该州的人道协调厅干事强调了未爆弹药问题及在冲突地区进行适足排雷的需求。他提到,在我到访几天前就有两名儿童因把玩未爆弹药死亡。我曾要求苏丹政府注意适足排雷需求和进行适当监测,以防止返回冲突地区的人员因未爆弹药死亡的问题。我也要呼吁相关的联合国地雷行动小组(UN Mine Action Team)对此予以关注。南科尔多凡州部分部落依旧缺乏正式的执法机构,这也是阻碍该地区寻求正式司法的一大问题。
北达尔富尔
在法希尔,我与北达尔富尔州州长、政府官员、达尔富尔地区管理局(DRA)局长、达尔富尔罪行特别检察官(Special Prosecutor for Darfur crimes)、真相、正义与和解委员会(Truth, Justice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以及联合国达尔富尔工作队举行了会谈。我就达尔富尔的情况与非盟-联合国达尔富尔问题联合特别代表(Joint AU/UN Special Representative)及达尔富尔联合首席调解人(Joint Chief Mediator for Darfur)、非盟-联合国达尔富尔混合行动(UNAMID)负责人举行了述职会议,共同就达尔富尔的人权和人道主义状况交换了看法。在达尔富尔混合行动安全部队的简报中,武装运动团体带来的安全威胁及其对人权带来的影响倍受关注。如同早先提到的,武装冲突问题及其导致的平民流离失所是该州侵犯人权现象的主要原因。境内流离失所者营地的恶劣环境也依旧是严肃的人权担忧。
我与达尔富尔地区管理局负责人特别就《多哈达尔富尔和平文件(DDPD)》进行了沟通。我曾在上一份报告中将该文件评价为最人权友好型的达尔富尔和平路线图。未签署该文件的武装运动的立场仍旧是一大问题。我赞扬达尔富尔混合行动负责人在帮助达尔富尔达成长期和平解决方案方面所做的努力。达尔富尔地区其他令人担忧的问题包括境内流离失所者、回返者安全、保护冲突地区平民及部分罪犯有罪不罚的问题。
达尔富尔地区管理局还发起了社会和平会议,旨在改善达尔富尔冲突最剧烈地区的社会和平。特别检察官向我介绍了该会议的最新活动,以及自我的上一份报告后被呈交至达尔富尔特别法庭(Darfur Special Court)的案件情况。尽管我注意到寻找达尔富尔罪行犯罪者是一项主要挑战,我仍强调了特别检察官需发挥更大作用,以确保根据《多哈达尔富尔和平文件》第59条(第322段)所载内容将2003年2月后达尔富尔境内发生的严重侵犯人权行为和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付诸正义。我还强调了根据《多哈达尔富尔和平文件》第59条(第326段)所载内容协助特殊专家小组对法庭诉讼进行观察的必要性。我已敦促达尔富尔混合行动法治股审查为该程序提供协助的可能性。
我还到访了位于法希尔的真相、和平与和解委员会办公室,并与委员会负责人举行了会谈。我很高兴委员会受到了苏丹政府的全力协助,得以顺利开展工作。委员会向我提交了修改后的工作规范副本。我将对此进行详细审查,并在我向人权理事会提交的下一份报告中进行详述。
东达尔富尔
我在杜艾因与东达尔富尔州副州长、政府官员、州人道主义事务委员会(Humanitarian Affairs Commission)、首席检察官及民间社会组织举行了会谈。驻东达尔富尔的达尔富尔混合行动队伍确认了州政府与达尔富尔混合行动进行的良好合作。由于该州内的部落和其他冲突,东达尔富尔州出现了境内流离失所者问题。然而该州有一个由卡塔尔捐赠方出资建设的现代化模范村庄,提供了鼓励境内流离失所者自愿返乡的设施。作为一个发展极为落后的新州,东达尔富尔急需促进其经济和社会权利,以减缓贫穷、改善州内人权状况。我在该州会见的许多民间社会团体都就人权状况进行了投诉,且东达尔富尔没有独立的人权办公室。这涉及在此建立国家人权委员会分支机构,继而协助与当地草根层面人权组织互动的需求。我已要求驻杜艾因的达尔富尔混合行动人权司在全国人权委员会东达尔富尔分支机构建立前与当地民间社会组织加强合作。我将在下次访问中跟进该问题。
中达尔富尔
我在扎林盖与中达尔富尔州州长、政府官员、首席检察官及议院发言人举行了会谈。我还到访了扎林盖监狱,以调查这里的设施及犯人情况。扎林盖监狱男监的境况十分凄惨。在押犯人投诉称用水不足且卫生状况极差。监狱中关押了多名显然未成年的罪犯。其中一名犯人已在等待审判的过程中度过了33个月。还有一名年轻犯人身戴镣铐被关在牢房内。不过,在援助机构的帮助下,女监已被翻新至了较为合理的水平。我敦促政府将喀土穆胡大监狱作为标准,改善扎林盖监狱男监的状况。
中达尔富尔州也面临着部落和其他武装冲突问题,且持续影响着该州平民的人权状况。该州境内流离失所者数量庞大,且有多个大型境内流离失所者营地。部分营地完全处于武装运动控制之下,不允许任何正式国家机构在此开展工作,继而可能引发冲突。
我的任务包括确认需提供持续技术援助以及为改善该国人权状况函需进行能力建设的领域。上述挑战会为相关工作提供基础。就此,我敦促并鼓励政府继续加强努力,改善境内人权状况,以提升吸引必要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的可能性。
最后,我要重申我在通过以结果为导向的方式完成任务,以帮助苏丹履行人权义务方面的承诺。我还要感谢所有为改善苏丹人权状况提供过帮助的国际合作伙伴和机构,并希望他们能够继续伸出援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