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人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福尔克尔·蒂尔克(Volker Türk)
场合
2024年玛丽·罗宾逊演讲系列,《企业从来不是中立的:冲突和危机中的企业责任》
地点
日内瓦
尊敬的小组成员,
各位同事,各位与会者,
我很荣幸能在此次玛丽·罗宾逊活动上发言。玛丽·罗宾逊女士曾担任爱尔兰总统、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是全球事务中最积极发声者之一。
今天的讨论主题与当前许多国家和平、安全与发展的迅速崩溃密切相关。
正如我几天前在人权理事会所说的,世界正处于一个岔路口。
一方面,我们可以继续沿着日益陡峭的斜坡急速下行,走向普遍冲突和苦难。
我们可以继续践踏先辈们为保护世界人民免遭无法忍受的暴力和伤害而制定的国际法律义务。
我们可以继续增强仇恨的声音,煽动人们基于微不足道的感知差异而侮辱他人。
我们可以继续为虚假信息的浓雾提供资金和支持,从而扼杀事实,扼杀人们作出知情选择的能力。
我们可以继续为安全部队和武装人员使用暴力提供资金、武器和便利,压制批评声音,实施侵权行为,并打压合法的权利诉求。
我们可以继续无视并进一步加剧我们的三重地球危机。
我们可以选择弱化公平分享可持续发展成果的必要性。
或者,我们可以选择更好的方式。
我们可以选择和平、正义、公平分享发展成果。我们可以选择一个更加相互尊重、更加和谐、更加繁荣的世界——更加和谐是因为争端得到公平解决,更加繁荣是因为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并且自由孕育出蓬勃的创造力。
换句话说,我们可以选择以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平等的、普遍的人权为指导。
这个选择过于重要,不能交由少数政治领导人来决定。在今后数年,每个社区,甚至每个家庭和个人,都将感受到它的影响。
是的,政府在建立透明、负责任的机构,有效、公正的法治,以及资金充足、让每个人享有权利的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企业在这方面也扮演了关键角色。在促进人权得到尊重或被剥夺方面发挥作用。
在促进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或助长越来越难以控制的仇恨与冲突方面发挥作用。
请允许我提醒各位:冲突是制造混乱的机器。
冲突破坏了制度。冲突助长了无法无天的犯罪团伙和极端主义武装团体的势力,并让其蔓延——经常远远超出国界,正如我们在利比亚、也门和其他地方所看到的那样。
冲突威胁着世界航行和贸易路线。
冲突可以对千里之外的人造成核威胁,正如我们在乌克兰战争中所看到的那样。
最重要的是,冲突致死、致残、剥夺普通民众权利并使他们陷入贫困,正如我们在加沙非常痛苦地目睹了这一切。
今天,无论是在刚果民主共和国、缅甸、苏丹,还是在许多其他国家,都有数百万人面临着难以忍受的痛苦,因为冲突显然是由商业利益驱动的,或者至少部分是因商业利益导致的。
几个月前我访问了刚果民主共和国,该国攫取稀有和珍贵原材料的企业与武装团体有牵连,而武装团体的掠夺性暴力迫使数百万人离开自己的土地。目前,刚果民主共和国有近800万人因冲突而在境内流离失所。
苏丹的冲突不仅是一场权力斗争,还受到国内外企业的商业利益驱动,它们的经济影响和竞争行为是导致战争的原因之一。苏丹武装部队和快速支援部队在利润丰厚的黄金、农业和畜牧业领域控制的企业已成为战争经济的财政支柱——为军事行动提供资金并破坏和平努力。
在缅甸,提供武器、营收、电信及其他服务和资源的外国企业网络是推动缅甸军队对其人民发动战争的罪魁祸首之一。
在各个地区的许多国家,数字科技企业的业务、产品或服务都助长了仇恨的煽动和传播以及严重、有害的社会分裂。许多数字工具和服务还为武装团体的暴力行为提供了支持,使这些企业陷入复杂的责任和义务中。
关于巴勒斯坦被占领土,国际法院最近裁定,会员国有义务不与以色列进行涉及巴勒斯坦被占领土的经济或贸易往来,这种往来可能巩固以色列在被占领土的非法存在。
也就是说,在冲突局势中,企业不是中立的行为体。即使不直接参与其中,企业的存在和运作也会对冲突局势产生一定影响。
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提供了一个蓝图,以应对在武装冲突等具有挑战性的经营环境中企业卷入侵犯人权行为的高风险。
这一框架的关键是企业必须进行人权尽职调查。在任何情况下,企业都必须投入必要的资源,对各种情况进行适当评估,并就如何降低和管理人权风险作出战略决策。
在卷入严重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的风险极高的情况下,需要更加谨慎和迅速地采取行动。
这不仅是正确的做法,而且也日益成为国内和地区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也具有良好的商业意义,因为它有助于防止严重的声誉损害,包括抵制和抗议,以及诉讼风险。
这也适用于投资者,他们和任何其他企业行为体一样,有责任尊重人权。投资者也应进行人权尽职调查,识别负面人权影响的风险,并采取行动加以解决。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人权尽职调查都发挥了指南针的作用,可以帮助企业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以充分尊重当地人民的权利。
而《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则为企业领导者指明了道路,使他们能够作出符合道德和法律的结论。
去年,我的办事处还发布了一份说明,进一步明确了在冲突、独裁政权、政治动荡或系统性侵犯人权等挑战性环境中经营的企业应采取的行动。
企业是否继续留在挑战性环境中经营,以及如何以最佳方式应对不断恶化的人权状况,并非是简单的考量。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面对公众要求企业撤离的压力,企业的退出也未必能为当地人民带来更好的结果。
但《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也明确设想了撤离的作用,并在必要时考虑到其潜在的不利影响。
各位同事,
归根结底,企业经营能够受益于和平、正义、健全稳定的制度体系、自由发达的社会,以及从未参与非法杀害或侵犯人权行为的商业声誉。
所有企业对参与构建维护基本人权的社会表现出极大兴趣,我们共同的人类价值观能够在这一和平环境中蓬勃发展。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