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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与讲话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宗教仇恨:蒂尔克敦促在信任和尊重的基础上建立新的社会契约

2023年10月5日

发言人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福尔克尔·蒂尔克

场合

打击构成煽动歧视、敌意或暴力的宗教仇恨(人权理事会决议第53/1号决议)

地点

日内瓦

副主席先生,
各位阁下,
尊敬的代表们,

正如理事会知道的那样,对话是相互理解的关键。

它促进容忍。它培育对人类同胞的信任和尊重。

然而,全球各地的和平对话与和平共处正在因企图分裂、煽动和传播仇恨的言论和行动而日益破裂。

自理事会7月份就此问题进行紧急辩论以来,公开焚烧《古兰经》的事件在一些国家持续接连发生。

我要再次强调,我强烈反对这些不敬和冒犯行为,尤其是那些明确旨在挑起暴力和分裂的行为。这些行为对数百万个人和许多社群产生了深刻影响,触及了其身份和价值观的核心。

人权理事会决议第53/1号决议极为关切地注意到世界各地亵渎礼拜场所和宗教象征的事件日益增多,并呼吁立即采取行动解决这一问题。

作为应对,我的办事处正在制定后续行动路线图。

今天的对话只是第一步。

我们已呼吁所有国家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对这一决议提出意见,未来几个月,我们还将推动广泛的协商进程,以期对未来方向提出建议。我期待着收到各位的深入见解和建议措施,尤其是基于生活经验和理解而提供的投入。我们已经收到不少会员国的答复,也知道许多国家即将予以答复。

我希望这一进程最终会为各国提供一幅蓝图,使其通过符合国际人权法的法律和执法框架以及强有力的政策来打击宗教仇恨祸患,并迅速采取行动以确保问责。我也期待着在理事会接下来的两届会议上进一步讨论这些问题,包括我的办事处将于明年6月提交的报告。

副主席先生,

第53/1号决议要求我今天向理事会汇报有关构成煽动歧视、敌意或暴力的宗教仇恨的各种驱动因素、根源问题和人权影响的最新情况,并强调现有在国家、法律、政策和执法方面的框架中的差距

几个世纪以来,就像所有形式的仇恨一样,宗教仇恨根源始终是偏见、无知或对他人根深蒂固的恐惧。

面对过去冲突所造成的深刻而痛苦的遗留问题,宗教被人操纵,成为获取政治利益的武器。

误传、误解和族裔中心观使人们认为一个群体比另一个群体优越。

根源一旦得到浇灌,便会扎得更深、长得更强壮。

今天,宗教仇恨正受到多种因素的驱动

政客和领导人推行分裂、分化和压制异议的政策。

以危险的身份政治为标志的民粹主义浪潮高涨,借助民族主义和散布恐惧的东风不断发展。

亦或是我们那未能教会学生尊重、容忍和理解的教育体制。

宗教仇恨言论这一老生常谈的现象正在肆无忌惮地发展。在线上,社交媒体算法正在进一步散播仇恨信息,放大无知的声音。

我们正目睹着仇视伊斯兰现象演变出更多表现形式,而助长这一现象的是与导致911恐怖袭击类似的不合理偏见。尤其是在欧洲、亚洲和北美,有害的陈规定型正在不断深化。整个穆斯林社群都被非人化,穆斯林妇女和女童往往首当其冲地受到言语虐待、人身恐吓和死亡威胁,甚至更糟糕地遭受实际暴力

但宗教仇恨——以及将其放大的仇恨言论——不分国界,也不局限于任何范围。放眼全球,受到宗教仇恨针对的还有艾哈迈迪族人、巴哈伊人、佛教徒、基督徒、印度教徒、犹太人、锡克教徒、耶西迪人,以及无神论者和其他许多人。

宗教仇恨和歧视对人权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它们会阻碍社会进步,导致排斥和分化。

它们使损害人类尊严的不信任和陈规定型长期存在。

它们对人造成羞辱,并可能煽动暴力——或者直接导致实施暴力。

它们可能侵蚀社会团结。

这会切实影响到人们的生活,人身安全,享受参与、自由结社、仗义执言、免受暴力和歧视等权利的能力,以及自由无畏地表达其信仰的能力。

副主席先生,

面对这些真实存在的后果,国家政策、法律和执法框架的差距正在让仇恨和歧视被人遗漏。

会员国能够而且必须做更多工作。

对执法官员和司法机关、信仰行为者、教师和媒体专业人员进行打击宗教仇恨的培训举措应该成为全面做法的一部分,这有助于将信仰扫盲、更好的理解和敏感性与解决歧视问题的明确措施相结合。

在一些国家,宗教少数群体在就业和住房市场,在刑事司法系统内外都面临着严重歧视。

国家安全对策仍在继续进行宗教定性。

难民和移民政策似乎倾向于具有某些宗教背景的人,这可能会对寻求和享受庇护的权利以及对移民保护和援助产生改深远影响。它们助长了对人类价值形成双重标准。

我们还看到,许多国家未能履行其制定和执行全面的反歧视法的国际义务,许多社群在权利受侵犯时也得不到补救措施。

拒绝受宗教仇恨影响的个人和社群参与直接影响其生活的政策决策,等于关闭了制定实际可行的解决方案的大门。

这并不是说各国政府没有通过法律和政策努力打击宗教仇恨。许多政府正在这样做。但这些措施在制定时必须小心谨慎,在执行时必须采取平等适用的相称措施。如果这些法律以审查、压制和歧视为基础,它们可能会压制合法的批评和辩论,阻止而不是保护行使宗教或信仰自由以及其他基本自由。

副主席先生,

解决这些极其复杂的问题已经不单是立法和执法框架范围内的事。

它们要求我们采取细致入微、有针对性的做法。为此,联合国开发了一系列相关工具。由我的办事处制定的《拉巴特行动计划》有助于区分言论自由和煽动之间的微妙界限,评估每起事件的背景、发言者、意图、内容、产生伤害的可能性及伤害程度。《联合国消除仇恨言论战略和行动计划》旨在支持各国政府、私营部门和社会共同应对仇恨言论。在最近的一份报告中,秘书长强调了同侪式学习对于在不同宗教和信仰之间建立尊重和理解方面所起到的变革力量。而“信仰促进权利”框架则有助于对煽动宗教仇恨的行为进行跨学科反思并采取行动。

但是,正如焚烧《古兰经》以及世界各地发生的许多其他宗教仇恨事件所清楚表明的那样,要消除其根源和驱动因素,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我们需要积极剔除有害的陈规定型。

举行公共信息宣传活动以赞扬多样性。

建立包容和不歧视的教育体制。

所有社交媒体平台应该认真履行责任,倾听相关人员的意见,并迅速采取行动,制定尊重人权的内容审核政策。

我们要建立一个可以进行批判性报道的,强大、独立和多样化的媒体。

我们需要为遭受歧视者提供问责、正义和补救措施。

需要使用基于证据的数据和研究去推动政策,而不是依赖抽象的观念。

我们今天的对话是这一进程的第一步,我希望能借此确定并促进以容忍、尊重和多样性为基础的创造性解决方案。

人权高专办的一个重要关注点是在我们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对主要的社交媒体公司及其执行《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的情况进行研究。我们打算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以探讨现有政策的充分性,并揭露该部门内的不均衡做法。

主席先生,

克服宗教仇恨需要在信任和尊重的基础上建立新的社会契约。

在这样的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可以参与安全和健康的对话,不论其身份或信仰。

因为我们知道,在提倡容忍、平等、开放和多样性的社会中,挑衅言论或有预谋的宣传噱头不太可能成功煽动仇恨和暴力。

在这样的社会中,国家机构运作良好,并会优先考虑人权事业。

在这样的社会中,信任、同情、尊重等贯穿所有宗教的核心价值观会蓬勃发展。

我知道我们所有人都能为这个共同目标而努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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