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特别报告员受任促进和保护和平集会与结社自由权。为此目的,人权理事会要求特别报告员向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和任何其他了解相关情形和案件的各方寻求可信而可靠的信息。

谁能提交材料?

任何了解和平集会和/或结社自由权利受到侵犯的当事方,包括:政府、非政府组织、个人(包括:据称的受害者、法律代表、家庭成员)以及其他联合国和政府间机构。

什么是和平集会和结社?

“集会”是指为特定目的在私人或公共场所有意举行的临时聚会。因此它包括示威、内部会议、罢工、游行、集会,甚至还包括静坐。国际人权法只保护和平集会,即应推定与会者怀有和平意图的非暴力集会。更多信息请见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的报告,A/HRC/20/27,第24-25段。

“结社”是指任何个人团体或任何法律实体组织起来,集体表示、促进、追求及捍卫某一领域的共同利益。更多信息,见秘书长负责人权捍卫者问题的特别代表的报告,A/59/401,第46段。

特别报告员收到材料后会采取哪些行动?

  • 在收到材料后,特别报告员首先要判断材料所涉内容是否属于其任务范围。
  • 第二,尽一切努力核实信息,并在必要时寻求补充细节。
  • 第三,特别报告员会联系被认为发生了侵犯人权行为的国家的政府或相关非国家行为方。通常通过向该国驻日内瓦的外交使团发出紧急呼吁或指控信(称为“来文”),以便转交至各国首都或相关非国家行为者。这些信函提供了受害者、指控事件和人权关切的细节。

所有发出的来文和收到的政府回复(如果有回复)均予以保密,直到每年三次(三月、六月和九月)提交至人权理事会的联合来文报告发表。查看来文报告[英]

特别报告员干预措施的目的是什么?

这些信函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确保国家当局尽早获悉指控,并有机会对其进行调查,结束或防止任何侵犯人权的行为,从而有助于促进和保护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的权利。通过紧急呼吁和其他信件,特别报告员要求政府采取一切适当措施,调查和处理所指控的事件,并就结果作出反馈。

特别报告员的信函绝不暗含特别报告员任何的谴责或价值判断。特别报告员通过一种手段,可直接与各国政府就侵犯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利的指控进行交涉,以寻求澄清事实,从而促进和保护这些权利。

这个过程将持续多长时间?

特别报告员在人权高专办职员的协助下,尽快对指控采取行动,尤其关注最为严重和紧急的案件。在很多情况下,特别报告员在从信息来源收到消息后的几小时之内,就与有关政府受理案件。某些情况下,如果初步联系获得的信息不足,可能需要几天时间来收集、明确足够的信息,从而与某国政府进行联系。

然后有哪些活动?

理想状况下,该国政府会立即就特别报告员的来函作出反应,调查被指控的事件,采取行动预防或终结侵犯行为。按照人权理事会决议确立的特别报告员任务,促请各国政府,对发出的函件作出回应。在许多情况下,并不会收到回应,或在几个月之后才收到回应。

如果特别报告员并没有很快收到政府的回应,尤其是在紧急而极为严重的案件中,就需要作出额外努力,通过联系该国在联合国日内瓦的代表,继续通知有关国家政府。由于资源限制,特别报告员无法对每一个案件开展后续活动。

接下来会怎样?

在理想的情况下,政府或非国家行为方会对所称事实进行调查,并采取行动防止或结束任何侵犯人权的行为。报告员会敦促他们尽快对紧急呼吁作出答复,或在60天内对其他信函作出答复。

如果特别报告员收到新的指控,则可以向相关国家或非国家行为方发出后续信函。然而,由于资源有限,特别报告员不可能对每个案件都采取后续行动。

特别报告员发出的信函和收到的答复都在提交给人权理事会的报告中全文公布。自2011年9月起,该报告每年发布三次,并在三月、六月和九月的人权理事会届会上呈报。这些报告可在人权高专办网站上查阅。

保密性

在个人据称是侵权行为受害者的情况下,特别报告员会征得其本人的直接同意,但如果通道受到限制,报告员则会征得其家人或律师的同意。向特别报告员发送资料的个人和组织的身份始终是保密的,在给政府或非国家行为方的信函中或公开报告中从不提及。

如何请求特别报告员采取行动?

为便于审理指控的侵犯人权行为,请使用“向特别程序在线提交材料”的在线表格/调查表。你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hrc-sr-freeassembly@un.org,说明相关国家和侵犯人权行为,以及你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请注意,您无需使用正式的信件;最重要的是,你要在一页文档中(用英文、法文或西班牙文书写)总结以下信息:

  • 何地?所指控的侵犯行为所发生的地点,包括国家和城市
  • 何时?所指控的侵犯行为所发生的日期和时间
  • 谁是据称受害者?请说明其性别、姓名、受害者正采取行动的类型,以及受害者是否明确同意向相关当局和在公开报告中暴露其身份(见上述保密政策)。
  • 如知情,谁是肇事者?例如,两名(身穿制服的)男子;官职,所属单位或其他身份信息或头衔。
  • 发生何事?对引发您致函特别报告员的事件进行简明扼要但细节清晰的描述
  • 目前的情况如何?例如,在拘留案件中,据称受害者是否仍被拘留;被拘留在何处;能否接触到律师、医生及其家人;是否已见过法官;是否已被指控;罪名为何;何时审判;能否对法院判决提出上诉,等等。在可能的情况下,请注明任何事件的发生时间,这一点很重要。
  • 已经采取了什么行动?是否已向相关当局报告该事件?
  • 当被指控的侵犯行为涉及到某一法案、法律或法规草案时,除其他事项外,您的电子邮件应包括:
  • 所述法案、法律或法规草案的电子版(如有)
  • 您对有问题法律条款的分析,最好是逐条分析
  • 就法案草案而言,概述其可能成为法律的过程,以及目前的进展情况;就法律而言,这些法律是否已经被实施?是如何实施的?

请及时向我们通报有关此案的任何最新情况。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