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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告员应各国政府邀请进行国家访问,目的是审查与其任务有关的状况,确定良好做法,并就如何加强对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的保护向政府提出建议。

访问通常持续不超过10天,特别报告员通常会与国家元首、政府部长、执法当局、立法和司法机构成员、独立人权机构代表、民间社会代表、媒体和联合国机构等各方进行会谈。特别报告员通常从首都开始访问,随后前往其他城市或城镇,以及与任务尤其相关的农村地区。

访问结束时,特别报告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分享其初步观察意见和建议,供涉及国政府及其他利益攸关方审议。特别报告员每年六月向人权理事会提交其最终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以针对在访问期间出现的问题开展后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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