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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安·巴勃罗·波霍斯拉夫斯基先生于2014年5月8日被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命为外债影响与人权问题独立专家,并2014年6月2日就职。他于2014年4月30日卸任。

他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科马约国立大学,阿根廷巴塔哥尼亚)和专业方向为公司法的法学硕士学位(奥斯特拉尔大学,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在经维也纳大学(奥地利)库尼贝特·拉费尔(Kunibert Raffer)教授指导完成论文后,获得了欧洲法学博士学位(萨拉曼卡大学,西班牙)。他曾是“豪瑟全球学者”(美国纽约大学),并曾在马克斯·普朗克比较公法和国际法研究所(德国海德堡)担任博士后研究员。

他曾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阿根廷代表公司(银行、保险公司)和非政府组织提起诉讼,并担任阿根廷国家有关国际投资仲裁案件的法律顾问。他还曾在联合国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拉加经委会)担任法律顾问,开展公共事业和人权方面的研究。2009年,他被里奥内格罗国立大学(阿根廷巴塔哥尼亚)任命为教授,在该校开设了全球行政法法学硕士课程。

在2011年2月至2014年4月期间,他曾担任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贸发会议)组织关于主权债务的专家,协调关于负责任的主权贷款和借款的专家组。他就主权融资、外国投资、过渡期正义和人权问题发表过多篇文章,并出版过多部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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