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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0日,人权理事会未经表决通过了第A/HRC/RES/28/6号决议。决议设立了受白化病影响者享有人权问题独立专家任务,任期三年,具体任务如下:

  • 与各国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包括联合国各机构、方案和基金、区域人权机制、国家人权机构、私营部门和捐赠方开展对话与协商;
  • 找出、交流与推广有关实现受白化病影响者权利和他们作为平等社会成员参与方面的最佳做法;
  • 促进和报告世界各地区在落实受白化病影响者享有人权方面的进展与面临的挑战和障碍,并就此向人权理事会提出建议;
  • 与各国和其它相关资料来源,包括受白化病影响者及其代表组织和其它民间社会组织一同从其处收集、征求、接收和交流有关侵犯受白化病影响者权利的信息和通报;
  • 开展、促进和支持提供咨询服务、技术援助、能力建设和国际合作,支持各国为有效落实受白化病影响者权利和预防暴力所做的努力;
  • 提高对受白化病影响者权利的认识,打击阻挠受白化病影响者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人权和参与社会的陈规定型、偏见以及有害的传统习俗和信念;
  • 提高受白化病影响者对自身积极贡献的认识并使其知晓自身的权利;
  • 向人权理事会(从第三十一届会议开始)和大会提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