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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条约机构

联合国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对秘鲁规定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诉讼时效的法律草案感到震惊

2024年6月26日

日内瓦——联合国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今天警告称,一份提交给秘鲁国会的法案规定了暴行罪的诉讼时效,这违反了国际标准,有可能使在打击强迫失踪等侵犯人权行为的有罪不罚现象以及确保受害者获得正义、真相和赔偿方面取得的进展化为乌有。委员会呼吁秘鲁国会批准的所有规范都应符合国际人权法,并发表了以下声明:

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对提交给秘鲁国会的法律草案表示严重关切,该草案规定,任何人不得因2002年7月1日之前犯下的危害人类罪或战争罪而被起诉、定罪或惩罚。

与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表达的立场,以及寻求真相、正义、赔偿和保证不再发生问题特别报告员法外处决、即决处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在2024年6月14日发表的声明一致,委员会认为,该草案违反了关于对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包括强迫失踪)适用追诉时效的国际法。

第6951/2023-CR号法律草案的通过将明显违反《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而秘鲁已于2012年9月26日批准该公约。自那时起,秘鲁一直努力确保受害者(包括强迫失踪受害者)能够获得正义、真相和赔偿,采取的措施包括通过了《寻找1980-2000年暴力时期失踪人员法》和《寻找失踪人员国家计划》,以及设立了寻找失踪人员总局和创建了用于寻找失踪人员的基因数据库。

这些措施表明,秘鲁致力于打击强迫失踪的有罪不罚现象,促进受害者权利。通过第6951/2023-CR号法案将使这些进展化为乌有,并产生严重倒退。这也违背了委员会2019年转交给秘鲁的结论性意见中所载的建议,委员会在该意见中强调了以下重点,缔约国必须(1)使包括强迫失踪在内的国际罪行无法获得赦免,以及(2)确保所有强迫失踪案件无一例外地得到迅速澄清,对被指控的实施者进行起诉,如果认定有罪,将考虑到罪行极端严重性给予相应处罚,同时确保任何强迫失踪行为都不得逍遥法外。

委员会提醒秘鲁作为缔约国注意联合各方力量,以防止和消除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强迫失踪案件,并打击有罪不罚现象。委员会赞同特别程序于2024年6月12日向秘鲁立法机构发出的呼吁,要求确保秘鲁国会批准的规范完全符合国际人权法。

*根据委员会议事规则第48条和《亚的斯亚贝巴准则》,卡门·罗莎·维拉·金塔纳(Carmen Rosa Villa-Quintana)女士不参加本声明。

更多信息和媒体问询,请联系:

萨法·姆塞里(Safa Msehli)safa.msehli@un.org
郭慧妍(Vivian Kwok)vivian.kwok@un.org

背景介绍
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监测各缔约国遵守《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的情况,迄今已有72个缔约国批准该公约。委员会由10名来自世界各地的独立人权专家组成,他们以个人身份任职,而非缔约国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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