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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特别程序

联合国专家敦促斯里兰卡通过紧急措施打击酷刑并加强司法系统的独立性

斯里兰卡的人权

2016年5月10日

日内瓦(2016年5月10日)——两名联合国专家敦促斯里兰卡替换允许严重人权侵犯发生的法律框架,并建立符合国际人权标准的健全民主机构。

“斯里兰卡正在采取措施草拟新的宪法,这项事业代表着强化司法部门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机会,也是提供更多保障措施打击酷刑和其他严重人权侵犯的机会。”法官和律师独立性问题特别报告员莫妮卡·平托(Mónica Pinto)和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胡安·门德斯(Juan E. Méndez)表示。

两名专家在5月7日*结束对斯里兰卡的正式访问之际发表讲话,他们欢迎2015年的选举开辟了民主空间。“政府的变革已带来一些充满前景的改革,例如重新恢复宪法委员会的地位。不过需要开展更多的改革,这样斯里兰卡才能被认为走上可持续民主化的道路。”两名专家强调。

“我从包括被拘者在内的受害者处听取了证词,他们冒着安全风险和我对话,告诉我酷刑是一种常见做法,在正规刑事和国家安全调查中都有所使用。”门德斯先生表示,“尽管或许较不频繁,但一些恶劣形式的酷刑仍在被使用,过去和新出现的酷刑案件依然完全不受惩罚。”

门德斯先生指出,斯里兰卡刑事司法系统的本质或许间接鼓励了使用酷刑,他特别强调了逼供立案的做法。“当局向我保证,仅有供词不足以成为定罪的证据,然而在实践中,90%的定罪仅仅或主要依据供词。”专家表示。

“政府必须确保每一名被拘者都能从被逮捕开始联系律师,每个人都应充分获悉这项权利。”平托女士补充说。

“法律保障在预防恐怖主义法之下的案件中更加有限——这项立法适用于对国家安全相关犯罪的调查。预防恐怖主义法允许不经指控的长期任意拘留,限制接触律师,并规定向高级警官所做的声明(甚至是在胁迫下取得)可以在法庭上充分受理。”专家们表示。

“政府应该废除预防恐怖主义法。任何取代它的立法,如被视为必要,只应该在广泛而透明的磋商后通过,且必须完全遵守国际人权标准。”两名特别报告员强调。

两名专家还强调了斯里兰卡司法行政明显的延迟。

“即便在非政治性且与武装冲突无关的普通案件中,司法程序可以持续几年。这种延迟往往构成审判不公,特别是对审前拘留中的还押受害者和嫌疑人而言。”平托女士表示。

“嫌疑人的还押期很长,许多人被拘留数年,甚至在审前拘留长达15年。我敦促斯里兰卡使用保释和监禁的替代办法,特别是对非暴力犯罪。”门德斯先生表示。

“司法行政必须更加透明民主。透明的程序和机构在强化民主和打击随意性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平托女士表示。专家建议斯里兰卡当局立即审议并公布法官和政府律师的任命、转移、晋升和纪律处分程序。

在此背景下,她指出,现行的最高法院和上诉法院法官撤职程序极其地政治化。她回顾了2013年极具争议的大法官被弹劾事件,并敦促当局用保证独立性并提供一切正当程序保证的程序取而代之。

“我也担心,人口的多样性并未反映在司法部门、检察官办公室或警察的人员组成中,也未反映在审理程序的工作语言中。当局应该采取紧急措施,增加少数群体在这些机构中的任职率,确保优质口笔译服务的可用性。”平托女士补充道。

“我没有收到任何关于监狱中虐待的投诉,但我非常担心无比恶劣的监狱条件,包括基础设施不足和严重拥挤。”门德斯先生表示,“此外,我也遇到过在恐怖主义调查局拘留设施中长期或无限期单独拘押的案例。这些条件合在一起,本身就构成一种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形式。”

对于过渡时期司法,专家们总结道,司法部门的严肃改革不仅应该强化其独立性,也应该有助于对不再发生的保证。如果带着善意落实并被受害者信赖,过渡时期司法措施就能履行国家调查、起诉和惩罚酷刑的义务,从而推动预防酷刑在未来长期存在。

特别报告员们将分别于2017年3月(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和2017年6月(法官和律师独立性问题特别报告员)向日内瓦人权理事会提交一份载有调查发现和建议的综合报告。

(*) 查看两名特别报告员完整的结束访问声明: 

法官和律师独立性问题特别报告员:http://www.ohchr.org/CH/NewsEvents/Pages/DisplayNews.aspx?NewsID=19942&LangID=C

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http://www.ohchr.org/CH/NewsEvents/Pages/DisplayNews.aspx?NewsID=19943&LangID=E

莫妮卡·平托女士于2015年8月1日就任联合国法官和律师独立性问题特别报告员。平托女士是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和人权法的教授,她目前是该学院院长。她在各种环境中拥有长期的人权工作经验,包括为联合国工作。她也在多个人权机构、仲裁法庭以及国际司法法院担任法律顾问和/或专家。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ohchr.org/CH/Issues/Judiciary/Pages/IDPIndex.aspx

胡安·门德斯先生于2010年11月就职联合国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他的法律生涯致力于人权事业,并在美洲国家拥有长时间卓越的倡导人权经历。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ohchr.org/CH/Issues/Torture/SRTorture/Pages/SRTortureIndex.aspx

特别报告员是所谓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在世界各地应对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的独立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特别程序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员工,所做工作没有收入。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

联合国人权,国别页面——斯里兰卡:http://www.ohchr.org/CH/Countries/AsiaRegion/Pages/LKIndex.aspx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

法官和律师独立性:阿曼达·佛洛雷斯(Amanda Flores,+41 22 917 9186 /aflores@ohchr.org
酷刑:索尼娅·克罗宁(Sonia Cronin,+41 22 917 9160 / scronin@ohchr.org)或劳拉·克鲁格(Laura Kruger,+41 22 91 79275 / lkruger@ohchr.org

与其他联合国独立专家相关的媒体问询请联系: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传媒科萨维耶•塞拉亚(Xabier Celaya,+ 41 22 917 9383 / xcelaya@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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