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信息
委员会将审议葡萄牙、泰国、智利、斯洛伐克、塞尔维亚、立陶宛和乌干达的报告
日内瓦(2016年3月23日)——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将于2016年3月29日至4月21日在日内瓦威尔逊宫召开第十五届会议,审议葡萄牙、泰国、智利、斯洛伐克、塞尔维亚、立陶宛和乌干达关于其如何执行《残疾人权利公约》条款情况的报告。
委员会将在3月29日(周二)上午10点召开会议,秘书长代表将为会议开幕,委员会随后将通过议程和工作方案,讨论提交的报告并审议其他组织事宜。委员会还将听取主席关于闭会期间活动的报告,讨论与联合国机构、专门机构和其他主管机构的合作。
上述七个国家都将呈报其首份报告,报告可通过以下链接访问:葡萄牙(CRPD/C/PRT/1),泰国(CRPD/C/THA/1),智利(CRPD/C/CHL/1),斯洛伐克(CRPD/C/SVK/1),塞尔维亚(CRPD/C/SRB/1),立陶宛(CRPD/C/LTU/1)和乌干达(CRPD/C/UGA/1)。
除了审议国别报告,委员会还将在闭门会议中讨论其工作方法,关于加强和增进人权条约机构系统有效运转的联合国大会第68/268号决议的落实情况以及任择议定书下收到的来文。委员会将于4月12日公开宣读其关于残疾妇女和女童的一般性意见,4月19日将是关于独立生活和融入社区权的一般性讨论日。
委员会面前的国别报告和其他文件可在委员会网页上查看。在会议结束阶段,委员会对每个缔约国的结论性意见也可在这个网站获取。
《残疾人权利公约》
《残疾人权利公约》于2006年12月13日由大会通过,并从2008年5月3日起生效。
《公约》的目的是促进、保护并确保所有残疾人充分而平等地享有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促进对其固有尊严的尊重。残疾人包括患有长期生理、心理、智力或感官障碍的人,这些状况在互动中产生的各种障碍可能会阻碍他们与其他人一样平等、充分而有效地参与社会。
各缔约国承诺确保并促进充分实现所有残疾人的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不得存在任何形式基于残疾的歧视。各缔约国承认,所有的人在法律前平等,并有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和平等优待,无所歧视。在当前的公约条款之下,加速或实现残疾人事实平等所必需的特殊措施不应被认为具有歧视性。
各缔约国重申,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并承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残疾人和其他人一样平等而有效地享有生命权。各缔约国重申,残疾人在任何地方有权被承认在法律前的人格。各缔约国承认,残疾人在生活的各方各面和其他人一样平等拥有法律能力。
每个缔约国都有义务通过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向委员会提交一份综合报告,写入为履行现有《公约》之下义务所采取的措施和在此方面的进展,报告需在当前《公约》对当事缔约国生效后两年内提交。此后,缔约国应至少每四年一次提交后续报告,并应委员会要求进一步提交报告。
公约缔约国
公约已有161个缔约国签署。目前,共有161个国家和1个区域性组织批准了这项文书。它们是:阿富汗、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安道尔、安哥拉、安提瓜和巴布达、阿根廷、亚美尼亚、澳大利亚、奥地利、阿塞拜疆、巴哈马、巴林、孟加拉国、巴巴多斯、比利时、伯利兹、贝宁、多民族玻利维亚国、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巴西、保加利亚、布基纳法索、布隆迪、柬埔寨、加拿大、佛得角、智利、中国、哥伦比亚、刚果、科特迪瓦、库克群岛、哥斯达黎加、克罗地亚、古巴、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埃及、萨尔瓦多、爱沙尼亚、埃塞俄比亚、欧盟、法国、加蓬、冈比亚、格鲁吉亚、德国、加纳、希腊、格林纳达、危地马拉、几内亚、几内亚比绍、圭亚那、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伊拉克、以色列、意大利、日本、牙买加、约旦、哈萨克斯坦、肯尼亚、基里巴斯、科威特、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拉脱维亚、莱索托、利比里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来西亚、马尔代夫、马里、马耳他、马绍尔群岛、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墨西哥、蒙古、黑山、摩洛哥、莫桑比克、缅甸、纳米比亚、瑙鲁、尼泊尔、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尔、尼日利亚、挪威、阿曼、巴基斯坦、帕劳、巴布亚新几内亚、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卡塔尔、大韩民国、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卢旺达、圣马力诺、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塞尔维亚、塞舌尔、塞拉利昂、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斯里兰卡、巴勒斯坦国、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苏丹、斯威士兰、瑞典、瑞士、叙利亚阿拉伯共和国、泰国、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多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土耳其、土库曼斯坦、图瓦卢、乌干达、乌克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乌拉圭、瓦努阿图、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越南、也门、赞比亚和津巴布韦。
《残疾人权利公约》是首份面向欧盟等区域一体化组织批准的人权公约。 欧盟在2010年12月批准了《公约》。
任择议定书
《残疾人权利公约任择议定书》也于2006年12月13日由大会通过,并从2008年5月3日起生效,该任择议定书承认委员会有权接受和审议声称因《公约》缔约国违反本公约条款而受害的个人或其代表所送交的来文。
截至目前,共有88个国家和一个区域组织批准了任择议定书,它们是阿富汗、安道尔、安哥拉、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阿塞拜疆、孟加拉、比利时、贝宁、多民族玻利维亚国、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巴西、布基纳法索、布隆迪、智利、刚果,库克群岛、哥斯达黎加、克罗地亚、塞浦路斯、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萨尔瓦多、爱沙尼亚、法国、加蓬、冈比亚、德国、加纳、希腊、危地马拉、几内亚、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里、马耳他、毛里塔尼亚、墨西哥、蒙古、黑山、摩洛哥、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尼泊尔、尼加拉瓜、尼日尔、尼日利亚、帕劳、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葡萄牙、卢旺达、圣马力诺、沙特阿拉伯、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苏丹、斯威士兰、瑞典、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突尼斯、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乌干达、乌克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乌拉圭、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也门和津巴布韦。
委员会成员
当选的委员会成员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18名独立专家如下:
穆罕默德·塔拉瓦奈先生(Mohammed Al-Tarawneh,约旦);但拉米·奥马鲁·巴沙鲁先生(Danlami Umaru Basharu,尼日利亚);蒙天·汶丹先生(Monthian Buntan,泰国);玛丽·索莱达·西斯特纳斯·雷耶斯女士(Maria Soledad Cisteras Reyes,智利);特蕾西娅·德格纳女士(Theresia Degener,德国);金亨植先生(Hyung Shik Kim,大韩民国);施蒂格·朗瓦德先生(Stig Langvad,丹麦);拉兹罗·加博尔·洛瓦西先生(László Gábor Lovaszy,匈牙利);黛安·金斯顿女士(Diane Kingston,英国);马丁·巴布·姆维西瓦先生(Martin Babu Mwesigwa,乌干达);卡洛斯·阿尔贝托·帕拉·杜桑先生(Carlos Alberto Parra Dussan,哥伦比亚);萨法克·帕维女士(Safak Pavey,土耳其);安娜·佩莱斯·纳瓦埃斯女士(Ana Pelaez Narvaez,西班牙);卡玛瑞尔·皮亚纳德先生(Coomaravel Pyaneandee,毛里求斯);西尔维娅·朱迪思·光-张女士(Silvia Judith Quan-Chang,危地马拉);乔纳斯·卢克斯先生(Jonas Ruskus,立陶宛);达米扬·塔蒂奇先生 (Damjan Tatic,塞尔维亚);尤亮先生(中国)。
委员会主席是西斯特纳斯·雷耶斯女士。副主席是德格纳女士、金斯顿女士和光-张女士。姆维西瓦先生是报告员。
工作方案
3月29日(周二)
上午10点届会开幕,通过议程、工作方案、主席关于委员会第十四至十五届会议闭会期间活动的报告、《公约》缔约国提交的报告以及与联合国机构、专门机构、残疾人组织和其他主管机构的合作
下午3点审议葡萄牙的首份报告CRPD/C/PRT/1
3月30日(周三)
上午10点葡萄牙(继续进行)
下午3点审议泰国的首份报告CRPD/C/THA/1
3月31日(周四)
上午10点泰国(继续进行)
下午3点审议智利的首份报告CRPD/C/CHL/1
4月1日(周五)
上午10点智利(继续进行)
下午3点闭门会议
4月4日(周一)
上午10点闭门会议
下午3点审议斯洛伐克的首份报告 CRPD/C/SVK/1
4月5日(周二)
上午10点斯洛伐克(继续进行)
下午3点审议塞尔维亚的首份报告CRPD/C/SRB/1
4月6日(周三)
上午10点塞尔维亚(继续进行)
下午3点审议卢森堡的首份报告CRPD/C/LTU/1
4月7日(周四)
上午10点立陶宛(继续进行)
下午3点审议乌干达的首份报告CRPD/C/UGA/1
4月8日(周五)
上午10点乌干达(继续进行)
下午3点闭门会议
4月11日(周一)
上午10点闭门会议
下午3点闭门会议
4月12日(周二)
上午10点公开宣读关于残疾妇女和女童的一般性意见
下午3点 公开宣读(继续进行)
4月13日(周三)
上午10点闭门会议
下午3点闭门会议
4月14日(周四)
上午10点闭门会议
下午3点闭门会议
4月15日(周五)
上午10点闭门会议
下午3点闭门会议
下午5点委员会的工作方法
4月18日(周一)
上午10点闭门会议
下午3点闭门会议
4月19日(周二)
上午10点关于独立生活和融入社区权的一般性讨论日
下午3点一般性讨论日(继续进行)
4月20日(周三)
上午10点闭门会议
下午3点闭门会议
4月21日(周四)
上午10点闭门会议
中午12点会议公开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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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传媒科莉兹·斯罗塞尔(Liz Throssell,+41 (0)22 917 9466/ +41 (0)79 752 0488,ethrossell@ohchr.org)
参加公开会议和新闻发布会的媒体认证请见:http://www.unog.ch/80256EDD006B9C2E/(httpPages)/70991F6887C73B2280256EE700379C58?OpenDocument
更多关于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的信息:http://www.ohchr.org/zh/treaty-bodies/crpd
保护我们的权利——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的pdf指南:http://www.ohchr.org/Documents/HRBodies/TB/TB_booklet_c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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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信息媒体使用;非正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