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2016年4月21日)——残疾人权利委员会今天通过了关于智利、立陶宛、葡萄牙、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泰国和乌干达落实《残疾人权利公约》条款情况的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随后结束了第十五届会议。委员会还通过了届会报告。
委员会副主席西尔维娅·朱迪斯·关常(Sylvia Judith Quan-Chang)总结了会议,表示委员会已通过七项结论性意见和在接下来的会议中可供审议的八项缔约国议题清单。委员会已启动一项确保《公约》得到普遍批准的活动。委员会通过了在工作中建立独立监察机制的准则草案,并将在不久后于委员会网站上公布。委员会还通过了上报程序的准则草案——程序将在2017年开始生效。关常女士对委员会所有成员在第十五届会议期间的努力工作表示了感谢。她还感谢所有利益攸关方为会议的圆满举行出力,并承认了因个人原因返回本国的委员会主席玛丽·索莱达·西斯特纳斯·雷耶斯(Maria Soledad Cisternas Reyes)的贡献。
委员会秘书提到委员会在任择议定书下通过了关于两项来文的决定,以及一项有关对两届会议之间的过渡时期收到的所有来文的说明。委员会审议了有关任择议定书下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调查程序的问题,并决定建立一项调查程序。委员会通过了有关定期报告(简化报告程序)的准则草案,并决定开启广泛利益攸关方参与的有关此准则草案的协商流程。秘书公布了将在第十六届会议上审议报告的缔约国报告员名单。
国际残疾人联盟(International Disability Alliance)的一名代表承认了委员会工作在提升残疾人组织作用方面的重要性。残联强调了发起《公约》普遍批准活动的重要意义。残联将几件有关克罗地亚、俄罗斯和土耳其的残疾人案件转交至欧洲人权法院。过去几周内的网络直播浏览量已突破一千,浏览者遍及全球的四十多个国家。残联鼓励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迅速行动,提供自己的网络直播服务。残联将在不久后与其他非政府组织共同发布一个关于条约机构选举的公共网站,并附有所有提名和条约机构选举信息。
除了审议国别报告之外,委员会还在会议期间继续开展关于涉及残疾人妇女和女童的《公约》第六条的一般性意见3草案的讨论。4月19日,为了纪念《公约》通过的第十周年,委员会听取了数位缔约国、联合国机构和民间社会组织的代表们的发言以及民间社会有关《残疾人公约》影响的证词。委员会还举办了一般性讨论日,内容有关独立生活和融入社区的权利以及《公约》的第十九条,旨在准备关于这一条的一般性意见。
接受审议的缔约国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将于会议网页公布。委员会第十五届会议的所有公开会议的详细摘要可访问这里查看。
委员会第十六届会议将于2016年8月15日至9月2日举行,届时委员会将审议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埃塞俄比亚、危地马拉、意大利、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乌拉圭的报告。
关于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的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ohchr.org/CH/HRBodies/CRPD/Pages/CRPD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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