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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人权理事会

针对媒体询问沙特阿拉伯大使在协商小组中的作用发布的说明

2015年9月24日

2015年9月24日

过去几天,关于沙特阿拉伯在协商小组中作用的一种严重不失的说法广为流传。

协商小组由五名大使组成,他们并非由人权理事会或任何其他联合国机构推选,而是由五个区域小组任命,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能。他们评估联合国人权专家职位(即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的候选人。在客观标准的基础上,他们会通过达成共识而向人权理事会主席推荐候选人。主席随后将开展广泛协商,接着向人权理事会全体成员提出他的推荐。人权理事会随后任命相关候选人。

显然,暗示某位大使有权单方面决定候选人明显不是事实。沙特阿拉伯大使由阿拉伯集团提名,于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协商小组任职,并在今年部分时间内担任轮值主席。主席一职并不意味着比其他四名成员有更高的职权,今年的其他成员来自立陶宛、希腊、智利和阿尔及利亚。今年协商小组的组成在年初便已公开,小组已经提交了2015年的所有三份报告。明年之前,小组将不会再召开会议。

任命任务负责人的方式是透明的,并遵循早已确立的规则和程序,考虑包括国家和民间社会组织在内的各行为者的观点。任何候选人如对程序不满意,可向人权理事会主席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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