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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阿富汗:关于拘留中酷刑的联合国报告显示了一些进步,并要求采取更多有效措施

阿富汗 / 拘留中的酷刑

2015年2月25日

日内瓦/喀布尔,2015年2月25日——一份于今天发布的关于政府拘留设施内与冲突相关被拘者受到酷刑和虐待的联合国报告显示了一些进步,并欢迎新政府承诺要加快努力,充分消除拘留设施内的酷刑与虐待做法。

“阿富汗政府防范酷刑和虐待的努力已经在过去两年中显示出一些进步。”联合国秘书长阿富汗事务特别代表兼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负责人尼古拉斯•海索姆(Nicholas Haysom)说道,“不过仍有许多工作要做。我也要欢迎新政府迅速对终止这类做法表示了关注。”

“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尤其欢迎新一届政府做出承诺,要落实一项新的消除酷刑国家计划。”海索姆先生说,“我们支持——也可根据请求协助——这一旨在消除阿富汗政府设施内酷刑与虐待的全面方针。”

政府提议的消除酷刑国家计划的内容包括立法改革、批准《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为酷刑受害者提供补救、教育和能力建设方案、在公共文化中贬斥酷刑、防范性措施、以及持续地遵循落实这项国家计划。

今天发布的联合国报告是由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联合发布的第三份关于阿富汗方面关押冲突相关被拘者待遇的报告。调查结果来自2013年2月至2014年12月间与790名冲突相关被拘者的访谈,与阿富汗安全部门、警察和司法官员的访谈,以及对文件、医疗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分析。

报告显示,与上一个报告周期相比,受到酷刑或虐待的被拘者人数下降了14%。报告发现三分之一的受访被拘者曾遭受过虐待或酷刑。

它重点关注国家安全局、国家警察、地方警察和国家军队大量设施中逮捕和审问阶段的虐待与酷刑。被拘者——主要是被指的塔利班与其他反政府组织成员或涉嫌参与冲突相关犯罪的个人——受到过严重的痛苦和折磨,其目的是获取口供或信息。报告描述了十六种酷刑和虐待的手段,包括用管子、钢丝和棍棒进行毒打,悬挂,电击和窒息。

酷刑的减少得益于2013年2月第129号总统令颁布后政府禁止酷刑的新政策和方针、对拘留设施更多的审查走访、对替代性审问技巧的集中培训和国家与国际行为者的其他措施。

尽管官员在考察期内曾收到大量已核实的事件报告,但新的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报告显示了2010年以来问责机制的持续缺失和单一的酷刑刑事诉讼程序。报告指出,国家安全局和内政部的内部问责与监察机制依然不够完善,缺少独立、权威、透明和能力。

“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调查发现,尽管政府在2013-14年做出努力加以解决,但冲突相关被拘者的酷刑仍持续出现,这一点令人严重关切。”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人权主任乔吉特•加尼翁(Georgette Gagnon)说,“对使用酷刑现象持续的有罪不罚导致酷刑不断发生。

问责——特别是起诉实施与执行酷刑者,起诉下达命令或赦免酷刑的人——是一种关键的方式,以表明最高层终止酷刑的政治承诺。”

酷刑是阿富汗宪法和法律以及国际法所禁止的,并可被刑事定罪。

71名受访被拘者中,有20人报告称在2013-14年被移交至阿富汗方面拘押后受到过酷刑或虐待,包括在国际安全援助部队认证的无酷刑阿富汗设施中。国际法要求阿富汗境内所有国际部队监督其共同行动中的被拘者待遇,且需持续整个共同行动过程,确保被拘者不会被移送至存在酷刑风险的拘留场所,他们还要努力防止在培训、咨询和援助任务中使用酷刑和虐待。

报告还强调了多份可靠的报告,它们声称在多个地区存在阿富汗当局运作的替代性非官方拘留场所,并呼吁政府立即指明并关闭这类场所。

许多受访的阿富汗安全与警察官员似乎不愿承认酷刑是不合法的,而是将其当成获取宝贵情报的适当工具。报告还指出了司法当局的一种普遍做法,它们严重依赖于被告的供认,将其作为起诉的依据。

“酷刑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对此不容辩解。国际层面绝对禁止酷刑。我们已经看到过许多案例,它们表明酷刑的使用如何削弱国家安全,并证明它会适得其反。”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扎伊德•拉阿德•侯赛因说。他强调,阿富汗宪法和刑事诉讼法都包括了正当程序保证,以保护被拘者免受酷刑和虐待,包括禁止使用通过酷刑获取的证据。

完整报告请见人权高专办网站: http://www.ohchr.org/Documents/Countries/AF/UNAMA_OHCHR_Detention_Report_Feb2015.pdf

更多信息和采访请求请联系:
喀布尔:利亚姆•麦克多沃(Liam McDowall,mcdowalll@un.org,+93 (0) 79 000 6123)或尼拉布•莫巴雷兹(Nilab Mobarez,mobarez@un.org 或 +93 (0) 79 000 5565)或致函Spokesperson-UNAMA@un.org
日内瓦:拉维纳•沙姆达萨尼(Ravina Shamdasani,+41 22 917 9769 / rshamdasani@ohchr.org)或塞西尔•普伊(Cécile Pouilly,+41 22 917 9310 / cpouilly@ohchr.org



关于报告的额外信息

  • 报告基于与790名冲突相关被拘者的访谈,他们分别被国家安全局(NDS)、阿富汗国家警察(ANP)、阿富汗地方警察(ALP)和阿富汗国家军队(ANA)关押。2013年2月至2014年12月间,一共对28个省份的128个拘留设施开展了221次访问。
  • 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还与阿富汗安全部门、警察和司法官员以及大量其他对话方举行了多次访谈。
  • 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进一步对从各类来源和对话方处获取的文件、医疗和其他信息开展了深度分析、证据确认和审查。
  • 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特别注意到第129号总统令(2013年2月)的落实,它要求国家安全局、内政部/阿富汗国家警察、检察长办公室(AGO)、最高法院、司法部和公共健康部采取具体措施,解决阿富汗拘留设施内的酷刑、虐待和任意拘留问题。
  • 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研究发现,在报告周期内,790名受访的冲突相关被拘者中有278人(35%)在被逮捕时或国家安全局、国家警察、地方警察和国家军队的设施内遭受过酷刑或虐待。在105名不满18岁的儿童受访者中,44人被发现受到过酷刑或虐待(42%)。
  • 研究发现,国家安全局37个设施内611名受访被拘者中有161人(26%)受到过酷刑或虐待,国家警察和阿富汗国家边境警察41个设施内的302名受访被拘者中有93人(31%)受到过酷刑或虐待。地方警察扣押的42名受访被拘者中有22人(50%)受到过酷刑或虐待,国家军队在喀布尔市外多个设施内拘押的60名受访被拘者中有20人(33%)受到过酷刑或虐待。
  • 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采访的71名被拘者报告了国际军事部队或其他外国政府机构参与了他们的抓捕、逮捕、拘留或将其移交阿富汗方面关押。其中,研究发现20人在移交阿富汗方面关押后受到过酷刑或虐待,不论是在国际安全援助部队在其2013-14年拘留认证与监察方案中认证为无酷刑的设施,还是在方案未能纳入的拘留设施。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的报告指出,国际安全援助部队的方案总体上防止国际部队在存在酷刑风险时将被拘者移交阿富汗的设施。国际安全援助部队向国家安全局、内政部和国家军队转达了它所收到的阿富汗方面关押被拘者的虐待事件,便于其开展调查。
  • 研究关注的酷刑和虐待事件仅限于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采访的被拘者样本及其在23个月的观察期内特定时间走访的地点。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的报告不对其未能走访或无法进入的设施内普遍使用酷刑和虐待的情况或此类事件发表评论。
  • 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的报告向政府和国际伙伴提供了22条建议,敦促政府执行援助团前两次报告中尚未落实的建议。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向政府重申了它的提议:建立一个独立的监察和问责机制,以《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所描述的国家酷刑防范机制作为模板。

阿富汗政府对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2015年报告的回复

  • 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与阿富汗政府分享了其报告的草案。国家安全办公室已经提供了一份详细的书面回复,在此作为报告的附件。
  • 该回复指出,在拘留设施内对被拘者使用酷刑和虐待以获取信息和口供并不是官方的政府政策。它表示,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报告中的一些事件并不确切,另一些事件则可能是司法和安全人员的个人侵犯行为。该回复承认了问题所在,并承诺要在最高级政府消除酷刑和虐待。这包括制定一项关于消除酷刑的国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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