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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专家指明了解决切割女性生殖器官和强迫婚姻等有害做法的国家义务

停止有害做法

2014年11月5日

日内瓦(2014年11月5日)——两个联合国人权专家委员会首次通力合作,发表了对预防和消除妇女和女童所遭受有害做法的国家义务的全面解读,包括针对切割女性生殖器官、所谓以荣誉为名的犯罪、强迫婚姻和童婚以及多配偶制问题。

“社会或宗教习俗以及通常根植于父权文化与传统的价值观往往被用来给有害做法开脱。它们的根源在于男尊女卑的态度。它们还通常被当成一种‘保护’妇女、儿童及其家庭荣誉的方式,也被当成控制妇女的选择和言论的方式,尤其是她们的性问题。”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维奥莱塔·诺伊鲍尔(Violeta Neubauer)表示。

“全世界都存在有害做法。它们在曾经不存在这类现象的某些国家愈加普遍,这主要是因为移民,而在某些区域,尤其是受冲突影响的区域,它们曾有所减少,但是现在再度出现。”儿童权利委员会的希兰提·维吉曼尼(Hiranthi Wijemanne)表示。

委员会的联合一般性建议/一般性意见*于今天发表,它们还强调了其他有害做法,比如贞操测试、束缚措施、守寡做法、杀害婴儿和塑形——包括强迫催肥、拉长颈部和熨胸。委员会还关注了另一些做法,例如妇女和女童进行整形手术以符合社会审美习惯。

“现在是时候从人权角度审查这些有害做法了。儿童有权受到保护免于遭受这类做法,它们完全没有健康或医疗方面的益处,而会对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长期负面影响。”维吉曼尼女士表示。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都写入了相关规定,将有害做法列为人权侵犯,并要求国家采取措施予以防范和消除。

“预防至关重要,这要求设计有关措施,旨在改变现有的社会规范和父权文化。在很多情况下,父母之所以决定让幼小的女儿出嫁或同意切割她的生殖器官,是因为他们相信,在其所处社区中,这是为了女儿着想。”诺伊鲍尔女士表示。“我们还需要承认,男童也遭受着有害做法,另外,成年男子和男童能对消除这类做法发挥关键作用。”维吉曼尼女士表示。

委员会向各国提出了要求其确保充分遵守法律义务的建议,详述了用于确定有害做法原因和表现形式的标准。它们呼吁各国在立法、政治意愿和问责制的支持下采用全面的方法,从而解决这些问题。应该在地方、区域和国家层面以及在教育、卫生、司法、社会福利、执法、移民和庇护领域协调战略。各个社区——包括传统宗教机关——应该参与其中,挑战和改变为有害做法开脱的潜在态度。

联合一般性建议/一般性意见反映了确保尊重妇女与儿童权利的共同努力,并在《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35周年纪念和《儿童权利公约》25周年纪念之际通过。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一般性建议/儿童权利委员会一般性意见的完整文本请见:http://tbinternet.ohchr.org/_layouts/treatybodyexternal/Download.aspx?symbolno=CEDAW/C/GC/31/CRC/C/GC/18&Lang=zh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http://www.ohchr.org/ch/hrbodies/cedaw/pages/cedawindex.aspx
儿童权利委员会: http://www.ohchr.org/ch/HRBodies/CRC/Pages/CRCIndex.aspx

预约对委员会成员的采访,请联系: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雅克布·施耐德(Jakob Schneider)+41 (0) 22 917 9301 / jschneider@ohchr.org
儿童权利委员会:阿雷格拉·弗朗切蒂(Allegra Franchetti)+41 (0) 22 917 9340 或 奥德雷·里纳尔迪(Audrey Rinaldi)+41 (0) 22 917 9225 / arinaldi@ohchr.org

更多信息和其他媒体请求请联系:
莉兹·斯罗塞尔(Liz Throssell,+41 (0) 22 917 9466/ ethrossell@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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