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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特别程序

突尼斯: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将评估2011年建议的采纳情况

访问突尼斯

2014年6月3日

日内瓦(2014年6月3日)——联合国特别报告员胡安·门德斯将于2014年6月4-6日对突尼斯开展访问,跟进其2011年首次访问该国后就打击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问题提出的建议。
 
门德斯先生说:“我将讨论并评估建议的整体落实情况以及突尼斯在禁止酷刑和虐待方面的三个主要挑战:诉诸法律,康复和赔偿,以及突尼斯监狱与其他羁押场所的拘留条件。”

这名独立专家由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命,负责监督和报告全世界使用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的问题。他强调:“我希望我对突尼斯的第二次访问能够帮助政府应对打击酷刑方面的某些遗留问题,并找到确保促进所有人人权与尊严的对策。”

特别报告员应突尼斯政府的邀请开展访问,他将会见政府的关键决策者,包括司法部、内政和外交部成员,以及监狱与康复总司、国民警卫队和司法警察的代表。他还将和参与对抗酷刑的突尼斯民间社会领导者和受害者及其家人开展会谈。

他说:“我期待帮助突尼斯当局进一步落实我的建议,维护法治,推进对当前和以往的侵害行为及酷刑与虐待指称的问责,落实受害者获得赔偿的权利,确保被指肇事者按照国际法受到问责。”

门德斯先生将在2014年6月6日(周五)下午4点30分在非洲酒店(Hotel Africa,地址N 50 Av. Habib Bourguiba bp73, Tunis, 1001, Tunisia)召开新闻发布会,分享他的初步意见和建议。

特别报告员将于2015年3月向人权理事会呈报一份后续报告。

胡安·门德斯(阿根廷)于2010年11月1日被人权理事会任命为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他独立于任何政府,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

门德斯先生的法律生涯致力于人权事业,他在美洲国家拥有长期而卓越的呼吁人权的经历。他现任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学院的法学教授,并担任国际律师协会人权研究所的共同主席。门德斯先生在2009年前曾担任国际过渡时期司法中心主席,在2004-2007年担任联合国防止灭绝种族罪行问题的秘书长特别顾问,在2009和2010年担任国际刑事法院预防检察官犯罪问题顾问。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ohchr.org/ch/Issues/Torture/SRTorture/Pages/SRTortureIndex.aspxttp://antitorture.org/

查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http://www.ohchr.org/CH/Issues/Documents/core_instruments/CAT.pdf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

访问前后:斯蒂芬妮·赛尔格女士(Stephanie Selg,sselg@ohchr.org)或玛利亚·诺伊尔·莱昂尼女士(María Noel Leoni,+1 202 604 9120 / mleoni@wcl.american.edu)或发邮件至 sr-torture@ohchr.org

突尼斯(访问期间):人权高专办驻突尼斯办事处阿克拉姆·哈里发先生(Akram Khalifa,+216 98 745 081 / akhalifa@ohchr.org)。

与其他联合国独立专家相关的媒体请求请联系: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传媒科萨维耶•塞拉亚(Xabier Celaya,+ 41 22 917 9383 / xcelaya@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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