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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条约机构

移徙工人权利委员会将于2014年3月31日至4月11日在日内瓦举行第二十届会议

2014年3月26日

移徙工人权利委员会
背景新闻

2014年3月26日

   委员会将审议萨尔瓦多、马里、菲律宾和乌拉圭呈交的报告

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委员会将于2014年3月31日至4月11日在日内瓦威尔逊宫举行第20届会议,届时将审议萨尔瓦多、马里、菲律宾和乌拉圭落实《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的情况并向这些国家提出建议。

委员会届会将于3月31日星期一上午十点开幕,届时将听取秘书长代表的声明。委员会还将听取新成员的庄严宣誓,选举新任主席和主席团,通过其日程和工作方案并讨论促进公约落实的活动。

委员会将于当天下午开始审议乌拉圭的初次报告,并于4月1日星期二下午1点结束审议。委员会将于4月1日下午开始审议萨尔瓦多的第二次定期报告,并于4月2日星期三下午1点结束审议。委员会将于4月2日下午和3日上午审议马里的第二次定期报告,4月3日下午和4日上午审议菲律宾的第二次定期报告,并于下午1点结束审议。

委员会曾于2008年11月审议了萨尔瓦多的初次报告,点击此处查看委员会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CMW/C/SLV/CO/1);于2006年4月审议了马里的初次报告,点击此处查看委员会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CMW/C/MLI/CO/1);于2009年审议了了菲律宾的初次报告,点击查看委员会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CMW/C/PHL/CO/1)。 

委员会还将在届会期间与联合国各实体和机构进行闭门会议,并于3月31日届会开幕后与非政府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进行公开会议。委员会将在其余时间举行闭门会议,届时将讨论其工作方法,协调条约机构工作方法,其他条约机构强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在参与和支持各种继续推动公约的活动的情况,如与利益攸关方召开会议,一般性讨论日,一般性意见和其他活动等。
 
为纪念公约生效十周年,委员会将于4月7日星期一举办有关对移徙工人的工作场所剥削和保护的半日一般性讨论

委员会将根据其简化报告程序,在报告之前通过有关佛得角、几内亚、塞舌尔、东帝汶和土耳其的议题清单。委员会还将通过并向联合国大会提交一份有关委员会第十九届至第二十届会议期间公约落实情况的年度报告。
 
委员会将于4月11日星期五下午举行公开闭幕会议。

更多信息请参见委员会主页

背景


包括移徙工人、难民、寻求庇护者、永久移民和其他人在内的2.32亿移徙者在其出生国或国籍所在国之外生活和工作。他们占到世界人口的3%以上。

《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于2003年7月1日生效。公约力求
在预防和消除对移徙工人的剥削和保护他们在整个移徙过程中的人权方面发挥作用。
它提供了一套解决合法移民和非法移民待遇、福利和人权问题的约束性国际标准,并规定了东道国、母国和中转国的责任和义务。迄今为止已有47个国家通过了该公约。

委员会由14名专家组成,其设立旨在监督缔约国落实公约规定义务的情况。缔约国接受向委员会报告其为落实公约规定而采取的措施的义务。各国必须在公约在该国生效一年之内提交初次报告,之后每五年提交一次。 

《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


该公约对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适用,不分性别、种族、肤色、语言、宗教或信念、政治见解或其他意见、民族、族裔或社会根源、国籍、年龄、经济地位、财产、婚姻状况、出身或其他身份地位等任何区别。公约约适用于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整个移徙过程,包括准备移徙、离开、过境和整个逗留期间,在就业国的有报酬活动以及回返原籍国或惯常居住国。

公约指出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具有自由离开任何国家的人权,包括其原籍国在内;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应有权随时进入其原籍国并在原籍国停留;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生命权应受到法律保护;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应受到酷刑或残忍、不人道、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移徙工人或其家庭成员不得受到奴役或劳役;移徙工人或其家庭成员不得被要求从事强迫或强制劳动。公约还禁止对移徙工人或其家庭成员进行集体驱逐,并进一步规定所有移徙工人在工作报酬、其他工作条件、雇用条件和获得紧急医疗护理方面应享有不低于适用于就业国国民的待遇。移徙工人的每一名子女应照与有关国家国民同等的待遇享有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此外,常规状态的移徙工人员应有权在就业国成立社团和工会,并在获得教育、社会和医疗服务方面与相关国国民享受同等待遇。

公约还规定缔约国在增进工人及其家庭成员国际移徙的“合理、公平和人道条件”方面具有一系列义务。这些要求包括制订有关移徙的政策; 同其他缔约国交流信息;向雇主、工人及其组织提供有关政策、法律和规章的信息,以及援助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等。

公约的落实情况


由14名专家组成的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委员会负责监督公约,专家们以个人能力任职。

缔约国接受向委员会报告其为落实公约规定而采取的措施的义务。各国必须在公约在该国生效一年之内提交初次报告,之后每五年提交一次。

根据公约规定,缔约国可承认委员会受理和审议以下来文的能力: 在该缔约国管辖下声称本公约所规定的他们的个人权利受到该缔约国侵犯的个人或其代表送交的来文。迄今为止,危地马拉、墨西哥和乌拉圭已承认了委员会在此方面的能力。

其他保护移徙者的国际机制

公约加强了联合国已采取的其他确保对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足够保护的措施。国际劳工组织自1920年以来一直身处努力争取和维护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公平待遇的最前线。人权理事会的一名特别报告员主要关注如何克服充分而有效地保护移徙者人权方面的障碍,包括那些“无证”移徙者回返的困难。

公约缔约国


联合国大会于1990年12月通过公约并开放以供各国签署、批准和加入。迄今为止已有下列47个国家批准或加入了公约: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根廷,阿塞拜疆,孟加拉国,伯利兹,玻利维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布基纳法索,佛得角,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埃及,萨尔瓦多,加纳,危地马拉,几内亚,圭亚那,洪都拉斯,印度尼西亚,牙买加,吉尔吉斯斯坦,莱索托,利比亚,马里,毛里塔尼亚,墨西哥,摩洛哥,莫桑比克,尼加拉瓜,尼日尔,尼日利亚,巴拉圭,秘鲁,菲律宾,卢旺达,塞内加尔,塞舌尔,斯里兰卡斯里兰卡,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叙利亚,塔吉克斯坦,东帝汶,土耳其,乌干达和乌拉圭。

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成员有:José S. Brillantes先生(菲律宾)、Francisco Carrion Mena先生(厄瓜多尔)、Salome Castellanos Delgado先生(洪都拉斯)、Pablo Ceriani Cernadas先生(阿根廷)、Fatoumata Abdourhamana Dicko女士(马里)、Ahmed Hassan El-Borai先生(埃及)、Abdelhamid El Jamri先生(摩洛哥)、Md. Sahidul Haque先生(医学博士)(孟加拉国)、Prasad Kariyawasam先生(斯里兰卡)、Khedidia Ladjel女士(阿尔及利亚)、Marco Nunez-Melgar Maguina先生(秘鲁)、Germain Zong-Naba Pime先生(布基纳法索)、Azad Taghizade先生(阿塞拜疆)、和Ahmadou Tall先生(塞内加尔)。

工作方案


3月31日,星期一


上午10点,届会开幕,委员会新当选成员庄严宣誓,选举干事
               通过议程并审议工作方案

上午11点,与非政府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的非正式会议

正午12点,与联合国各实体和专门机构举行闭门会议

下午3点,审议乌拉圭的初次报告(CMW/C/URY/1

4月1日,星期二

上午10点,乌拉圭的报告(继续)

下午3点,审议萨尔瓦多的第二次定期报告(CMW/C/SLV/2


4月2日,星期三

上午10点,萨尔瓦多的报告(继续)

下午3点,审议马里的第二次定期报告(CMW/C/MLI/2

4月3日,星期四

上午10点,马里的报告(继续)

下午3点,审议菲律宾的第二次定期报告(CMW/C/PHL/2

4月4日,星期五

上午10点,菲律宾的报告(继续)

下午3点,闭门会议

4月7日,星期一

上午10点,闭门会议

下午3点,有关对移徙工人的工作场所剥削和保护

4月8日,星期二

上午10点,闭门会议

下午3点,闭门会议

4月9日,星期三

上午10点,闭门会议

下午3点,闭门会议

4月10日,星期四

上午10点,闭门会议

下午3点,闭门会议

4月11日,星期五

上午10点,闭门会议

下午3点,公开闭幕式

更多有关移徙工人权利委员会的信息请参见:
http://www.ohchr.org/EN/HRBodies/CMW/Pages/CMWIndex.aspx
欲了解更多信息或发送媒体请求,请联系利兹•斯罗塞尔(Liz Throssell)+41(0)22 917 9434 / ethrossell@ohchr.org
欲安排对委员会成员的采访,请联系布拉德福德•史密斯(Bradford Smith)+41(0)22 917 9335 /bsmith@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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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信息媒体使用;非正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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